但他们不知道眼前的是谁,这位是一号!
“我投降!”
是的,一号再次投降了。
“把枪扔出来!然后背对我们站起来!”一个压抑着愤怒的声音出现。
陆轩知道,此时按照他们说的,自己会被打断四肢的,这种伎俩他知道。
“好!”
啪!
声音落下,一把枪被他扔出来,紧接着,陆轩猛地翻身站起,砰砰砰砰……
枪梭子里的子弹顷刻间打光,客厅内站着的,只剩下他自己了!
一把枪的扔出,会让对方松懈,而人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性,当枪被扔出来,人往往会看着它一直到它落地!
哪怕枪落地不过需要短短0.8秒,但这有意思的心理,也变成了特工研究对象。
0.8秒内要扣动扳机足足七下,承受后坐力的同时要瞄准目标,这种超神的能力,陆轩自然是没有的,但对方在这0.8秒时间之后,却有0.3秒的反应时间,加在一起一秒钟,便足以产生很大的偏差,再加上陆轩的位置,眼前只有四个人能直接对陆轩瞄准开枪,所以他才能在后面的人改变位置朝他瞄准的时候先一步出手。
所以不是陆轩在这1.1秒内杀了七个人,他只是杀了四个,其余的三个,用了更长时间。
不过这其中他也用到了特工的另一个能力,听觉。
利用听觉,利用对方开枪的声音,脚步的声音,辨别身后敌人敌人位置,厉害的特工甚至呼吸和心跳的声音,来辨别,当然,堂堂一号也没这能耐,他知道的,北大荒也只有那个整天醉醺醺的老东西才能做到,还尼玛是喝多的时候。
解决了眼前这群人,陆轩将手里的枪往旁边一扔,而后找了一套没沾血的衣服换上,这才抬脚走出了房间,可他刚走出房间,身后传来一阵响动。
叮铃铃……
一阵铃声响起,陆轩微微皱眉,想了想,他转头走回房间,声音是从一个人身上传出的。
陆轩掏出那人的手机,正在这时他眼中突然爆射出一股强烈的冷意,因为那人的胸口上,纹着一个血色的‘5’。
按动接听键。
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嘿兄弟,有钱赚,回来找我!”
陆轩轻轻咬牙,这个声音他不认识,但这个说话的方式,他听过一次,血色五号佣兵团吗!
陆轩的眼中出现强烈的恨意,冷然道:“他没机会了,你可以来收尸。”
对方显然突然一愣,随即语气没变但明显冷冽了很多:“兄弟,我会找到你的,为你和你的家人带去……”
“石头吗?我期待着。”
陆轩此时暗恨自己没带手机,否则应该或许能查出对方的位置。
“sorry,你还配不上石头。”
电话挂断了,陆轩眼神慢慢恢复平静,随手捏碎电话,陆轩转身离开。
犹太人扫墓喜欢带石头,他们称那是‘恩永不变’,而金色梨花、血色五号与黑色王冠之中,黑色王冠的祖先,是犹太人。
陆轩的一句话,果然发现fkb,全部都活动在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