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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2 / 2)

“我妈当年来那个也疼,后来生下我以后,好好坐了个月子就没事了。我们谈恋爱也有一段时间了,彼此也见过家长,都挺满意的,正好把婚事提上日程,早点结婚生娃,你也少受点罪。”那男的原话就是这样,文资表示由于后续发展太过惊人神转折,于是他记得格外清楚。

“这话多好听,男朋友这么关心自己,人姑娘当场就感动了。小姑娘看到那男的脖子上有几个疹子,还忍着痛关心地问他要不要去看看,反正人都在医院了,看看也不麻烦。她一边挂吊针一边等他,也不耽搁什么。你知道那男的怎么说吗?”

“没必要花这个钱,医院多坑?要不是舍不得你难受,我这会都不会过来。估计是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过敏长疹子了。明天我在楼下药店随便几块钱买管药膏涂涂就好。又便宜又有效,不比现在瞎折腾乱花钱要来得强?”

“在医院里说医院坑,我听到这话一个好奇,就想出去看看我们医院到底怎么坑他了。结果一走出去,我就发现,这个表面上看起来要多好男人有多好男人的家伙,妥妥是个人渣。”他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对方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液的腥臭味,那个浓啊,简直快熏死他了。作为蚊子,文资也许别的地方不够出色,但他对血液有着绝对的敏感。

人身上的很多病症,都能从血液的状态看出来。血液不会骗人,所以文资一闻就知道。就是因为有这一特长做辅助,文资在医生这一职业上,才会走得比同时进医院的其他人更快,更远。

“那男的倒挺有自知之明的,没说瞎话。等走近了,我就看到他脖子上那些疹子,确实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才有的。只不过这个东西,不是什么过敏源,而是人,是除了小姑娘以外的人。”

“人家小姑娘的血液气味特别正,压根没什么乱七八糟的臭味。”文资毫不客气地说道:“他大概是在外面找人啪啪啪了,然后啪了一身病回来。看他那心虚的样子,估计是瞒着病情企图骗婚,要是能再骗个孩子出来,就最好不过了。”这样的事,他在医院里见得多了。

身为医生,看到病人,文资当时就履行了自己作为一名医生的义务,亲切而又温馨地提醒了对方:“小伙子,来看艾氵兹,怎么不去挂号?你这病情有点严重了,艾氵兹皮疹都出来了,可别再拖。”

这话一说,正在挂吊针,因为药效起作用,小腹已经不那么疼,脸色才慢慢好看起来的女孩闻言,当即脱口而出:“他那不是普通皮炎吗?”怎么就成了艾氵兹?

“什么狗屁医生?会不会看病啊,我这就只是普通皮炎,艾个屁氵兹。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打你?”男人挥舞着拳头,带着几分威胁,企图让文资改口说看错了,好蒙混过关。

然而男朋友脸上慌乱、心虚,又强自镇定的表情,虚张声势的怒骂,无一不在表明着真相。他早就知道自己得病了,却瞒着自己不说。女孩并不歧视无辜的艾氵兹病人,甚至还很同情,但自作自受的那一群人却不包括在内。而他男朋友显然并不无辜,就这样,他刚刚竟然还有脸提起结婚的事。女孩的脸色瞬间惨白,比之前痛经痛得,肚子里像是有刀子在搅动的时候更难看:要不是她生理期突然提前到了,对方今晚本来是要过来找她那啥的。

之前磨了很久自己一直没答应,今天实在经不住他的缠磨,又觉得感情也到位了,这才勉强松口。一想到这,女孩就后怕不已。

“那姑娘挺果决的,正好她吊瓶打完了,我帮她去了留置针,她站起来就直接踹了对方一脚,说了分手,一个人打车回去了。”被分手,渣男倒也不是不想挽回。只不过事情发生的太快,他被踹了个猝不及防,等站起来以后,就已经错失良机了。

得,听到这,俞知乐算是明白了,感情文资不是来找工作的,他是来讲故事的。顺便在讲故事之前,让自己充当了一回他的心灵垃圾桶。不过,反正闲着没事干,有故事听也不错。尤其是这种好人跳出火坑的故事,多听听有益身心健康。

说到这,文资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当医生的好处:“医院里人流量多,经常能遇到人渣。对着这种人渣,我吸点血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平常过期血液吃多了,偶尔还能换换口味,挺好的。”反正人渣的血,不吸白不吸。吸了天道也不会觉得他是在做坏事。就是吧,喝起来费劲,不仅要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变回原形,而且吸血的过程里还要处理好病毒问题,麻烦的可以。

不过只要能尝鲜,文资还是乐此不彼。

像是那个女孩的男朋友,他急着打车去追前女友,于是不耐烦地挥手,让做戏做全套,礼貌性地询问他要不要挂号的文资滚。

文资倒是顺着他的心意滚了。只不过滚走之后,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文资变成原形,又飞快地追了上去,狠狠地叮了对方一口。

蚊子叮咬是传播病毒的途径之一,文资平常会特别注意这一点。不过那天在咬渣男的时候,就没太留情。文资本身免疫这些病毒,他是妖,能力并不仅仅止于此。文资体内保存着他咬过的所有人,身上所携带着的病毒。在需要的时候,他可以随时调动这些病毒,如臂使指。

吸完血后,饱餐了一顿,文资特地送了渣男一份小礼物以做饭资。

他就不是个吃白食的妖!

当然,渣男愿不愿意收这个饭钱就不知道了。反正收到小礼物后,这份小礼物会让他暂时没办法去纠缠前女友。

等过一段时间,到时候这份小礼物自己就会消失,不过那会,女孩估计也早已经反应过来,该搬家也搬家,该换锁也换锁了。

除了上面那几点好处之外,说到吸血,文资突然想到:“我要是辞职了,下回医院再招聘新护士进来,新护士要是扎针不熟练,扎不准,次数多了岂不是会找不到救场的?”

新护士下手不准,一次两次病患还能包容,三次四次,病患估计就有点坐不住了,五六次,绝多大数的病患都会炸。这种时候安排熟手过去接手,即使是扎针熟练的护士,他们在心理压力大的情况下,也很可能会失手。

论找血管扎针,有什么会比蚊子更精通这项技能?这是种族天赋,西方的蝙蝠精都没他懂行。毕竟蝙蝠精们千万年来一直都只会一招:咬脖子。而蚊子,说句不要脸的话,只要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就没有蚊子会放过的。甚至哪怕穿着衣服,蚊子的口器都能透过布料扎进去吸血。

长年累月下来,文资找血管的功力想不深厚都难。

有时候遇到扎不准的事,只要文资有空,小护士怕挨骂,就都会第一时间过去找他帮忙。发展到后面,每次护士站一招新人,护士长就会专门请文资吃饭,然后让文资去指点新护士扎针的技巧。

别说,明明是个从来没当过男护士的医生,教出来的护士,扎不准的概率还真的大大减小了。

让文资教一次,比护士长自己磨破嘴皮子,把口水说干了,反复讲解要点都强。

因此哪怕文资身材有些瘦小,看着不那么高大可靠,不太符合女性的择偶标准。但他在护士里的人气还是很高。

之前没细细地列出来不知道,现在这么一盘点,留在医院明显利大于弊。早就已经下定决心的文资,一口气喝光杯子里菊花茶,滋润了一下说了这么多话的嗓子以后,他这才做出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说道:“看来我还真不能辞职,要不然见不到我她们该多伤心!”

正所谓,最难辜负美人恩啊!

第27章 第二十七个求职者

号称不忍美人难过的文资,倾诉完后,就神清气爽,屁颠屁颠地跑回去接着上班了。留下俞知乐一个人一脸懵地站在原地:讲完故事就跑?这和撩完就跑有什么区别?

不过仔细想想,文资好像也确实没什么留下的必要。他本来就有合适的工作,打消想要辞职的念头以后,不离开还能干吗?继续待着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反应过来以后,趁着这会没事干,俞知乐捧起手机,点开外卖app,打算给自己叫个餐。他顾哥这两天又没空给他做饭了。饭馆那边生意好到所有工作人员都抽不开身,没人给他送饭,他又没办法自食其力,可不得靠外卖么。

俞知乐虽然算不上厨房杀手,但在厨艺上没什么天分却是实打实的。

做个饭跟打仗似的,厨房里一阵兵荒马乱,等饭做好了,原本整洁的厨房也跟战后废墟差不多。就这样,做出来的饭味道还没他当年念书那会,在学校食堂里吃的大锅饭好吃。

从来不为难自己的俞知乐,愉快地点起了外卖。

为了自己娇贵的舌头,坚信一分钱一分货,俞知乐特意挑了价格比较高的店下订单。谁知道等饭菜送来了,尝了一口,俞知乐就有辞职冲回去抱他顾哥大腿的冲动。

这未免也太寡淡无味了些!

倒也不是说难吃。就是吧,感觉跟回到了古代似的,盐价高昂,所以厨师做饭都数着颗粒放盐,以至于菜烧好了,一丁点咸味都没有。俞知乐皱眉,又换了道菜挑了一筷子,一入口顿时龇牙咧嘴:得,做这道菜的厨师估计就是打死卖辣椒的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舍得下这么重的辣!

都备注微辣了,结果还是被辣得感觉香肠嘴都快跑出来。俞知乐拿起放在一边的菊花茶就猛灌了一大口,一杯水咕咚咕咚下去,嘴里这才舒服了点。

重新倒了一杯水,这回俞知乐没往里面扔菊花。俞知乐一边把菜上的辣椒油唰掉,就着处理过一番后,终于没那么辣的菜下饭,一边忍不住怀念起了顾家饭馆里的饭菜。甚至怀念到后面,连前几天吃伤了的那顿海鲜烧烤,他都忍不住拿出来回味了好几遍。

虽然撑是撑了点,但那是真的好吃。哪怕白泽的手艺和他顾哥相比,还有一点点差距,但绝对甩这家外卖的厨师十万八千里。

像是白泽烤的麻辣鱿鱼,味道既不会过于寡淡,也不会太过重口。吃起来咸辣适中,鱿鱼弹牙有嚼劲的同时,又不费牙齿。还带着一股子烧烤的烟熏味,想想就忍不住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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