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风和滕云炜互相对视一眼,心中都是不胜之喜,两个人自从好几天之前从山崖上坠落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烟的地方,这十来天的时间里,唯一一次见到活人的机会,就是前两天遇到的这伙运毒的劫匪,这些人个个都是穷凶极恶之徒,遇见还不如不遇见的好。
现在竟然能在这个大山深处看见有人居住,虽然不知道住的都是什么人,但是瞧这里炊烟渺渺,白雾漫天,鸡犬之声相闻,显然是一处世外桃源,俗话说“穷山恶水,刁民泼妇”,又说“居仪体,养仪气”,这里环境清幽,青山绿水,住在这里的人,料想应该不会是坏人。
滕云炜首先忍不住拍掌大叫:“太好啦,哥哥,你的伤有救了!咱们也不用太担心了!”
韩风心中暗道:“之前老常已经说过,这是一个苗汉混居的小小村寨,连一个知名的大夫都没有,怎么可能治的好我身上的伤口,何况我这种伤内忧外患,除了外伤感染,伤口出血,还受了很重的内伤,必须有高手在一边帮我疗伤才行。”
但是他不忍心拂逆滕云炜的意思,也不想让她难过,况且自己也的确很久没有见到普通人了,心中虽然有一丝难过,但是脸上欢喜无限,遇见有人居住,起码比在深山老林里面行走方便的多。
韩风也跟着点了点头,看着滕云炜笑靥如花,当真是说不出的漂亮,这姑娘两腮上面的一抹绯红,怎么看怎么顺眼,含苞待放,清秀可人,更加难得是这个小女孩儿虽然暴虐成性,对别人非打即骂,但是对自己却是一见倾心,千依百顺,不知道是自己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本来韩风一直过得是纵横江湖的日子,终日和杀人贩毒,打家劫舍之类的事情纠缠在一起,知道自己纵然武功极高,做事机警,不过这种打打杀杀的日子,也难保自己有朝一日会死在别人的手上,但他心里早就有所准备,因此并没有把生死多么放在心上,只觉得人生在世,做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也就不枉此生了。
可是自从和滕云炜这个小姑娘相恋以后,觉得自己的世界陡然间换了一个天地,青山绿水,雄城古树,自己能在茫茫天地之间,和这么一个美若天仙,对自己俯首帖耳,千依百顺的姑娘相伴,实在是人生至乐。
本来韩风心里没有任何牵挂,之前和不少姑娘往来唱和,巫山云雨,不过大多是逢场作戏,没有投入多少真情实感,每当大事临头,心中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手下的众兄弟,现在有了滕云炜,韩风觉得自己一下子变的有些小家子气了,之前那种一夫当关,万夫不敌,勇往无前的豪情壮志荡然无存,他现在只想把自己的身上的伤治好,从此和滕云炜退出江湖,过一种无忧无虑的田野生活。
尤其是在看到这个小村寨的景象之后,认定这里是一处世外桃源,更是加深了自己之前的这种念头。
滕云炜说完之后,发现韩风并没有说话,而是痴痴的望着自己,眼神迷离,似乎思绪飞的很远,完全没有在听自己说什么。
滕云炜忍不住走回来,轻轻摸了摸韩风的脸颊,“怎么了,哥哥?你......你想什么呢?”
韩风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看见这里炊烟渺渺,鸡犬相闻,我突然有点儿不想回大城市了,而是和你在这里过一种与世无争的生活,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