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皇朝的边境名叫剑皇关,遍地是土黄色的贫瘠,终年都有风沙刮过,此处有一座极小的城池坐落,名作剑皇城。
剑皇城三面环山,易守难攻,其城墙外到处是战火所留下的痕迹,数百年来,除却无皇朝外也有大大小小崛起的新兴势力想要攻破此城,却无一例外被剑皇朝大军拒之门外。
也正因如此,此城被冠以剑皇之名,寓意与剑皇般不可战胜。
无皇朝之军对于此城同样极为看重,要拿下剑皇朝便必须攻下剑皇城。
剑皇城中百姓皆被称作百姓兵,每家每户每人,无论男女老少,皆配有趁手的兵器,宁可战死,不愿苟活!
这样的信念即使是四五岁的孩童也能贯彻,所以剑皇朝之人都对剑皇城的百姓极为尊重,这也是应得的尊重。
此时剑皇城内气氛极其凝重,哨岗上的哨兵也前所未有地紧张了起来。
无皇朝要出兵来犯,定不会留给剑皇朝多少准备的时间,剑皇关距离无皇朝最近的城池也不过半百里。
估算来看即使是剑皇朝的三军全力奔赴,也得晚上个一天的时间才能支援战场。
可这是战场,一天的时间便可能是死伤无数,更别说要以一城之力对抗一国军力!
所以整个剑皇城的百姓都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家家户户都给自己可好墓碑,埋好了衣物,做成一个衣冠冢。
对于他们来说,死或许已经不可怕了,只是不愿意在闭眼前看到无皇朝的人踏破这座自己祖上世世代代守着的剑皇城。
城门口坐着的都是青壮年的男子,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柄长剑,身后背着长矛和盾,腿旁别着小匕首,为的就是被俘虏后能够自我了结不受折磨。
“赵哥,”小葫芦舔了舔嘴唇看向身旁的高个,“你说那无皇朝的兵是不是快到了啊?”
赵勋蔽了眼身旁矮矮的,还不到十八的小葫芦,说道:“来了又怎么样,没来又如何?我们还不是在这里等着。”
小葫芦摇了摇头说:“不是这样一说法,你想想看,万一他们来得迟一些,那么我们的大军就有可能赶得及。”
赵勋冷哼一声,用力地在小葫芦的脑袋上拍了下。
“哎哟!赵哥你打我干嘛?”
“就你这心态,贪生怕死,等上了战场不得当个逃兵?”
小葫芦连忙摇起了头。
还不等他给自己辩解,赵勋便又开口说道:“别看我现在还站在这里,其实我已经死了。”
“死了?!哎哟!”
没等小葫芦反应过来,便又挨了赵勋在脑门上拍了一巴掌。
“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了。”赵勋神情严肃道。
“我们的身后,是剑皇朝千千万万的百姓,是祖祖辈辈生活过的地方,就算是死也要死在捍卫它的战场上。”
“那天杀的无皇朝就算是来,我们剑皇城的百姓兵也要让他们在我们这儿摔上一跤!”
小葫芦听完后皱了皱眉头。
赵勋低下头看去,见小葫芦没有反应,问道:“怎么了?难不成被我的这一番言辞给刺激到了?”
他摇了摇头。
“我是在想,赵哥你是从哪抄来的这句话,还挺有模有样的......哎哟!”
说完,小脑门上又再次挨了一巴掌。
赵勋打完后便不再说话了,任凭小葫芦怎么去烦他也不肯再开口。
他嘴上说着不紧张,但心里却是慌得很,毕竟自己也才二十来岁出头,也还没上过沙场,怎么可能不紧张?
许久后他又开口问向小葫芦:“你有想过讨老婆吗?”
小葫芦眨了眨眼,想了想说:“我家旁边那家的小英儿还长得蛮好看的。”
“所以你想讨她当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