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都市言情>系统逼我抄书怎么办> 第484章 绳之于法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484章 绳之于法(2 / 2)

这还要分两种情况: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一般来说,三个月到半年时间了结一件案子,已经算快了,最快也要两个月时间。李淳罡这种证据确凿,对方供认不讳的,两个月时间差不多。

当然,请律师代理的好处就在这里了。

李淳罡不用花两个月在这种事情上面,自然有代理律师去负责跟进,到时他负责出庭一下就行了,甚至如果时间不允许连出庭都可以不用,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就行。

没错,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然后,李淳罡将秦律师电脑传过来的公安机关通报,直接上传到微博。

“近日,微博上出现关于龙腾中文网知名作者至淳至罡(本名:李淳罡)与未成年女读者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传闻,经魔都浦东区公安局调查核实,实属谣言。”

这篇由浦东区公安局紧急加工出来的警方通报,下面还有很长很详细的系统性记载,包括办案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还有嫌疑犯邓某超本人的口供以及签名指纹,最后还附上一段小视频。

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一份公告了,与某些地区警方事后敷衍式的警方通报相比,简直大相径庭。

李淳罡这篇微博一发出来,立马吸引了众多网友的注意,大家对昨天的事情还保持相当高的关注度,顿时点开来看,看完之后才恍然,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干得漂亮!对这种散播谣言的混蛋,就应该抓起来,狠狠给他一个教训!”

“送他进去捡肥皂好了。”

“支持淳罡大大,造谣狗该死!”

“建议把微博上的造谣狗全部抓起来,省得老是搅风搅雨!”

“……”

网民的表现让李淳罡颇为欣慰,还好浦东区公安局的这份通告足够详细,还有视频为证,不然保不住又会出什么幺蛾子,毕竟微博上杠精带佬键盘侠多得是,最喜欢无风都能掀起三尺浪给你搞事情了。

言论自由不是你故意造谣抹黑别人的借口!

另外这堪称神速的办案效率,也让网友们纷纷点赞。

证明我大吃货帝国的执法效率还是ok的,要是米国那边,估计没个一两年时间恐怕都没办法查出真相。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