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尚心中暗恨,却是别无他法,豁出去了,开写了,袁尚乃是有身份的人,别看就一傻逼,可是自我感觉良好,又不能丢了他老子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写了。
叶天见他写写停停,一双剑眉快要喜结连理,额头隐隐有汗珠沁了出来。叶天心中暗笑,出言讽刺道:“我说小尚啊,你这诗写的这么费劲啊,怎么跟女人便秘似的。”
小尚?靠,这是叫我么?就是自己父亲也没这么叫过我,这混蛋……
袁尚瞪他一眼,见他还未写,反讽道:“写一首好诗当然要多多酝酿,好好炼字了,总比某些人光说不练,一个字未写强。”
叶天不以为意,摇头晃脑的说道:“非也非也,真正的好诗乃是发自内心的东西,感情来了,瞬间便可爆发,那个谁谁七步成诗,我叶天差一点,七步半也差不多了。哪像你这样,比母鸡下蛋还费劲,以后抄袭别人的时候一定要背熟了,千万别到了关键时刻忘了词,那可就糗大了。”
“我本来背……”袁尚本来想说:我本来背熟了,都是让你一捣乱,给弄忘了。
多亏他还没草包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发现不对,悬崖勒马,色厉内荏道:“胡说,谁说我抄袭了,我这是原创,你写啊,我倒要看看你如何七步成诗。”
“是七步半。”叶天很正经的纠正。
帘幕后的甄宓听了暗觉好笑,这逍遥居士,果然是个不同寻常的男人,快要将这三公子气死了。
在场文人也有不少人心中暗笑,这逍遥居士动手都不用,几句话就将这袁绍的草包儿子气了个半死,传说中的逍遥居士果然不同凡响,三寸不烂之舌胜于百万雄师。看袁尚的吃瘪样,明明气得要命,还要装作无事,真是笑死了,这比揍他一顿还过瘾。
“你走七步半做首来听听啊,我才不信。”袁尚面露不屑,脑中飞快的想着好不容易背过的一首好诗。
尼玛的,太长了,他不记得了!
“干嘛要你相信?你算哪颗葱哪头蒜啊,不要再拖延时间了,再不写完可算你输了,这里这么多公子才子大爷都等着一堵甄姑娘真容,你这是耽误大家的时间”叶天上下打量着袁尚,双手抱胸,一幅你算老几的模样。
叶天这人说话行事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以往这袁尚可是属螃蟹的,横着溜达,根本没人敢惹他,今日叶天让他这般受气,受过他气的人们心中痛快不少,觉得逍遥居士不错,长得帅,又舌灿莲花,与众不同,尤其最后那句话说的好,这是在耽误大家的时间。
袁尚也看出来,论斗嘴,还真不是这混蛋的对手,想动手吧,当着想要追求的美女怕破坏了形象。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毫无形象可言,邺城的男女老少对于这袁尚,说好的那都是睁眼说瞎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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