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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1 / 2)

“如假包换。我这双手,这十几年来,拣骨不说上千,总也有几百具了。”

说着,老摊头在我面前又露出了那双黑黢黢,干巴巴的手。那双手上面好像布满了油脂样的东西,而且瘦骨嶙峋,简直就是皮包骨。但是指甲很长,看着还很锋利,就跟一双鹰爪差不多。

看着老摊头这双手,我又看了一眼我手里还没吃完的煎饼。

我愣了足有十几秒钟,就再也忍不住了,把煎饼一扔,飞也似地跑到门外,哇哇吐了起来。

老摊头也不理我,我自己在那吐得眼冒金星,搜肠刮肚,就差没把胆汁吐出来了。

我扶着膝盖走回来,老摊头还在那若无其事地抽着旱烟。

我苦着脸说道:“你不说你是摊煎饼的吗?这怎么又变成拣骨人了?”

老摊头道:“我说我早年间是摊煎饼的,那时候谁不知道我?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来买过我的煎饼。只不过后来生意不景气,我又懒得每天出摊,就改行做拣骨人了。你自己不听清,倒来怪我。”

我摆摆手:“好好。我不跟您抬杠,算我没听清……”

老摊头踢了一脚被我扔在地上的煎饼:“这下好,就这么点吃的,都被你给糟践了。再想要可没有了,别怪我老头待客不周。踏实在我这睡一晚吧,明天天亮就没事了。”

经过一番折腾,我即便再饿,也不想再碰他的煎饼了。不过我却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我和三叔马谡以及梁悦,是在南流村里走散的。按照老摊头的说法,我是身上带着王钱,又碰到了他,所以才幸免于难。

那么三叔他们……如果也碰到了那队伍,会不会像老摊头说的,被引魂幡勾走了?

我想到这些,身上顿时就出了一层冷汗。

我上前抓住老摊头的胳膊,急着问道:“谭大爷,我还有几个同伴,他们和我在那雾气中走散了,你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吗?”

老摊头冷笑了一声道:“这还用问吗?鬼雾弥漫,他们没有人带路,绝对是走不出去的。而且遇上那列鬼魂的概率,是百分之二百。顺利的话,两个时辰过后,他们的骨肉就会出现在崖谷。”

“啊?”我吓了一激灵,忙道:“那您得救救他们啊……他们可是大活人,哪有跟着去崖葬的道理?”

老摊头像不认识我似的,看了我一眼,撇撇嘴:“你说的轻巧。我为什么要救他们?我又不认识他们?”

“大爷,你要钱是吗?您要多少钱,我付给你。”

老摊头摆摆手:“就不是钱的事。我是拣骨人,崖葬之夜,我只管好我该管的就行了。别的跟我没关系。”

我一听顿时脑袋嗡嗡响,几近崩溃,就差给这老头跪下了,央求道:“大爷,您可不能见死不救啊,他们都是我的亲人啊。您说吧,只要能救他们,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老摊头自顾自地又挖了一袋烟丝,填到了烟袋锅里。又用小手指的指甲在烟袋锅里搅了搅,随后把残余在指甲里的烟丝屑弹飞,又打了个哈欠。

我心里急成了一锅粥,也不敢多嘴,只能看着这老头慢条斯理地做这些动作。

“要救他们……也不是不行……”

老摊头终于慢悠悠地说了一句。

第114章 通明旗,寻骨灯

我一听这话,是有希望了,赶忙问道:“我亲爷爷耶,您有条件就提嘛,快说,怎么样能救他们?”

老摊头指了指我胸前的那枚铜钱:“把这个……给我。”

我一愣,心里也是一动,怎么也没想到老摊头居然想要这枚五帝王钱。如果他跟我要钱,为了救三叔他们,几万,几十万,甚至更多我都能同意。可是他偏偏看上了我的这枚王钱。这可是我和三叔出生入死才得到的一枚。而且对于用那盏五帝礼佛灯点燃我失掉的阳火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三叔对于这枚铜钱的看重,比他获得的那些财富更重。

我一迟疑的工夫,老摊头打了个哈欠,冷笑道:“算了,既然你舍不得,这铜钱你就自己留着吧,老头子我困了,睡觉去了。”

老摊头作势要走,我赶忙拦住他:“大爷等等,我同意。”

“舍得割爱了?”老摊头斜着眼睛看着我。

我点点头,伸手把脖子上戴的王钱摘了下来,递给老摊头。

老摊头摆摆手:“现在不用。一会去崖谷,你戴着可保你平安。等事办完了,我才要。不过你小子也别担心,我老摊头说到做到,要你这东西只借用一年,一年之后,原物奉还。”

我听了很不以为然,一般要人家的东西,不好意思强占,就说是借。到时候还还是不还,我又能有什么办法。更何况现在一枚铜钱能救三个人的命。王钱再珍贵,也抵不过三条人命不是?

我点头应承,催促着老摊头赶紧去救人。

老摊头摆摆手:“不急不急,那队列行进的速度很慢,我们完全有机会追上去。”

我想了想,的确如此,我看到那些鬼魂的时候,他们几乎十几秒才会迈出一步去。现在明白了,是不是因为他们的肉身尸体都是重新拼接缝合上的,所以这些鬼魂也怕走快了导致他们的肉身重新散架了吧?

老摊头带着我走出这个房间,来到院子里一间厢房。进院的时候,我没注意到这处厢房,现在才看清,那房间有一扇小铁门,门上还贴着不少黄色的符篆。符篆被风吹得噗噗直响,却像是被钉子钉在了门上一样。

老摊头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铁门,带着我走了进去。

我顿时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和腥臭味,还有一些说不出的味道。这些味道交杂在一起,熏得我直发晕。

老摊头摸索着点燃了一盏油灯。

屋子里光线亮了不少,我注意到这屋子里的正中,是一个大池子。几乎占据了屋子所有的空间。

在那池子里,还残留着不少血红色的肉屑。

我想到老摊头的职业,瞬间明白了这地方就是储存他拣骨捡尸拿回来的碎骨碎肉的。可能就在这池子里进行分拣,然后再交给尸体的亲人。

想到这里,我差点又吐了,好在肚子里已经没有什么可吐了。我用力捂着嘴,勉强地控制着自己。

老摊头又点上了一锅旱烟,我突然明白了,老摊头为什么那么爱抽烟。

那浓浓的旱烟味,的确可以极大地消除那些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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