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陆长笙也看到了,他连忙拉住薛兰兮,趁着那狼没有发现他们的时候,一闪身,躲到了一个石头后面,跟薛兰兮叮嘱道,“这里是猎场,本就有很多豺狼虎豹,你别慌,等下我给你几个火把,你拿着赶紧跑出去,找到容身的地方之后,在那里点起火堆,狼群绝对不敢靠近。”
“那你呢!”薛兰兮摇头,她不赞同,陆长笙知道这里有野兽,她何尝不知?更何况,狼是群居动物,这里有一个,定然还有更多在这个附近埋伏着,不过是因为现在天还没黑,不是捕猎的好时候。
“我?我会功夫啊,你马上要做新娘了,不能出意外。”陆长笙笑了笑,从腰间抽出佩刀,揉了揉薛兰兮的脑袋,忽然又觉得有些悲凉,“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看着你出嫁,趁着现在天还没黑,快走吧。”
“不,要走一起走!”薛兰兮摇头,从身上的荷包里面摸出火折子,又脱了斗篷,扎了好几个火把准备上。
附近没有火油,衣服不容易引燃,好在这两天也没有下雨,所以也不至于到了绝境。
方才,陆长笙说他会功夫,薛兰兮如何不知道这是在骗她?她自幼听父兄讲过边疆的一些事情,知道狼群向来都是群体作战。一个人,就算是有天大的能耐,也打不过一群狼的。
“那,你拿着这个匕首。”陆长笙不放心,将手里的匕首给了薛兰兮。
薛兰兮看了看那个匕首,摇头,“给我了,你用什么?”
“你忘了,我是金吾卫的?”这样的情况下,陆长笙还能笑的出来。他将匕首放到了薛兰兮的手中,解开了自己的腰带,从中抽出一柄软剑。薛兰兮这才想起,金吾卫的装备之中还有这么一个暗器。
整套金吾卫的金甲上共有七个武器,一柄长剑,一柄短剑,一个匕首,一条锁魂链,小型袖箭,再配了两个箭矢。有人说,这就是七件,其实,还有一个就是金甲腰带。
平时看,这个腰带平平无奇,好像寻常的腰带一样,可是这个腰带若是解开抽出,又成了一把柔若白绫,却又绞杀人于无形的软剑。
陆长笙的武艺还没有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所以平日这柄软剑从来没有用过。可是今日要面对的并不是穷凶极恶的凶徒,只是几匹野狼,此时也算是真正的用上。
“那好吧。”薛兰兮握紧了匕首,警惕的看向四周,想要寻一个别的出路。
来时的方向已经渐渐隐藏在黑暗之中,而且,薛兰兮能从山谷的回响之中听出,那边没多远应该是一个水潭。而她们在的这个山谷,应该也是一个水道,因为现在是枯水期,水面干涸,才觉得这里应该是个山谷。
那么,出路就只有狼群的方向可以走。
“兰兮,没想到,这么快你就要嫁人了。”天色渐渐的黑了,陆长笙又斩了几个树枝下来一一裹了背在背上,以备不时之需。同时,他还不忘跟薛兰兮说话。
“嗯,我已经过了十四了。”薛兰兮没有说那么多,她是不可能跟陆长笙解释,她为什么要价格季君珩。
“季大哥是个好人,以后能照顾好你的。”陆长笙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薛兰兮疑惑的回头,却只看到他的背影。
“什么?”
“母妃说,我是景郡王府的小世子,能娶的,也是寻常的女子,而你,是天上的凤凰,我便是在喜欢,不应该因为我的喜欢而让你折翼在这里。”陆长笙回了头,靠着石头坐下,现在的他们走不了,若是走,惊动了狼群,反而不好。
留在原地,说不定可以引来金吾卫。陆长笙又砍了一些树枝,在石头后面支起了火堆,并且小心照料,薛兰兮也帮忙,顺带听着陆长笙的碎碎念。
“其实,我一直都挺喜欢你。小时候,你总是病歪歪的跟在我后面叫我长笙哥哥,长笙哥哥,我也习惯了有什么好东西先给你留着。长大之后,你我之间生分了一些,可是你也变得与以往不同了。我知道,你是长大了,可是我还没长大。我做不了你的夫婿,却能做你一辈子的哥哥。”
“季大哥很好,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你跟他之间能白头偕老,我能守着你们两个白头偕老也就够了。”
陆长笙以后,是肯定要继承景郡王府的爵位的。到时候,他会是新的肱骨之臣,他既然说了要守护,那就是一定能守住。
薛兰兮忽然想解释什么,张了张嘴,却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