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深渊来 第161节(2 / 2)
“我过得很好,像富裕家庭里被父母长辈们宠爱长大的孩子,除了霍景山对我有些不冷不热,但他早年受伤,不会再有后代,加上我记得向阳和程北教过我的,时刻不忘模仿霍景山死去的儿子,时日一久,他就真把我当儿子。”
“我没忘记向阳姐和程北哥,一直想找机会回来福利院看看他们,但霍景山不肯松口,不过我知道他和程万科、青山红馆一直保持联系。”
“我十五岁那年,藏在霍景山的汽车后备箱里潜入青山红馆,被程北哥发现,藏了起来,亲眼目睹肮脏血腥的真相。浑浑噩噩回港城,尝试过举报,试图解救他们,反而被霍景山警告如果不听话就把我送回红馆,那里的客人最喜欢我这种十五岁雌雄莫辨的年纪——”
霍文鹰停顿几秒,闭着眼睛忍受某些阴暗恶心的记忆:“霍景山这时候已经拿我当他继承人看,所以只是警告我、吓吓我,让我安分点,别惹事,否则保不住我。我后来调查才发现那时候宋先生和程万科都知道我报警,想除掉我,是霍景山付出不少代价才保住我。”
李瓒的视线落在霍文鹰蜷缩起来的手指,大约明白他复杂的心理,他不能接受霍景山助纣为虐,但霍景山的确对他好。
“你放心,我拎得清。”霍文鹰露出勉强的笑:“霍景山对我有恩没错,踩着别人人命上位也是事实。头几年霍景山帮程万科他们走私,对外是说买女人回来,在港城钵兰街开发廊店,坚决不收未成年人算是他有点人性的底线。”
“再后来,霍景山为保我,和程万科、宋先生等人切割,钵兰街发廊店也关闭,专心搞房地产生意。我被强制送出过国读书,想尽办法收集红馆相关信息,知道红馆被封时,喜极而泣,买了机票偷偷回粤江市,联系程北哥才知道向阳姐死得有多惨。”
“只有程万科伏法,宋先生还逍遥法外,我和程北哥不甘心,但是再不甘心也没办法,我们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怎么报复?”
李瓒看了眼霍文鹰和程北:“显然你们最终还是摸寻到报复的路。”
“我们要钱没有、要权也没有,举目茫然,只能蛰伏,学习一些能保命也能要别人命的生存技巧。两三年前,我结束学业回国,在霍景山的书房保险柜里发现一份有关玛利亚女子教堂房产的文书。出于好奇,查了一下,发现是一所收留失足妇女和弃婴的福利院。”
霍文鹰十指紧紧交握,指尖泛白,目光发直:“女人、弃婴、福利院……任何一个词汇都足以勾起我记忆中最黑暗的片段,我很难不怀疑什么。”
他突然看向李瓒,目光锐利:“你们应该查到玛利亚女子教堂,对那个地方有所怀疑了吧。”霍文鹰很笃定地说:“程楠就是那所女子教堂里逃出来的,她自杀时留在现场的徽章和向阳姐的徽章一样,规格制式一模一样,出自同一个人设计的手稿图。”
“有个问题,藏有公仔的残肢是你们放在烂尾楼里的?”
“……不是。”霍文鹰神色有些阴沉,情绪激动:“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寻找向阳姐的尸体,一直找不到!就算找到向阳姐的尸体也只会尽快让她入土为安,怎么会把她的残肢装在公仔里、扔在废弃的高楼里!怎么还会这么侮辱她?!就算要报仇,也绝对不会利用向阳姐的尸骨,更何况随便哪桩案件拎出来都足以令警方重视当年的青山红馆案,何必再多此一举?”
“警方应该没公开过烂尾楼里的公仔藏尸案,怎么我一提,你们就知道残肢属于向阳?”矿泉水瓶被李瓒捏出脆响,有序地掺入审问环节中,分散着霍文鹰的注意力。
“我们经常关注粤江市警方有关命案的通报,看到公仔、残肢和其他少数信息基本就能确信那是向阳。”程北开口:“因为当初向阳的残肢就被装进她心爱的凯蒂公仔里,被变态的宋先生收藏,那些凯蒂公仔是向阳每年的生日礼物。”
李瓒:“抱歉。”
不是霍文鹰和程北的话,会是谁?
既能从宋先生的收藏室里带走这份收藏品,还不远千里送到烂尾楼,谁有这份能力、又熟知当年的红馆案?
“程楠留在案发现场的铜徽章是你们预料之外还是计划之内?”
“预料之外。我们不可能留下任何吸引警方将注意力转移至港城的证物,以免计划被破坏。”
李瓒若有所思,他大概知道烂尾楼里的公仔和程楠命案现场的铜徽章是谁干的了。
***
hk·中西区。
中午时分。
太平山白家道,黑色轿车徐徐开进半山别墅的车库里,车门拉开,李瓒双脚落地,胳膊架着车顶冲驾驶座的江蘅调侃。
“我不知道你开车还有这么斯文的时候,是因为回家了想当乖宝宝?”
江蘅甩上车门,大方承认:“梁女士喜欢斯文绅士,你看我今天换了身扮相,像不像今晚要去参加文艺晚会?”
李瓒上下打量江蘅,正色道:“我觉得更像准备上街发骚。”
江蘅从后车座拿出礼物,闻言了然道:“你现在想睡我。”
李瓒拿过礼物,走在前头。
江蘅紧跟其后:“我骚到你了对不对?你想睡我,或者说,你想我穿成这样,一件衣服也不脱就睡你……我是不介意,你看你选个时间,有时候一些情景扮演有助于增进感情。”
李瓒:“你这样对得起今天精心准备的扮相吗?”
江蘅摊手:“我表里不一,已是常事。”
李瓒心不在焉地回应江蘅,观看周围环境,四面绿植,空气清新,视野开阔,别墅处于半山腰,仅有两座别墅分占大片土地面积,环境因此格外清幽,还能听到鸟鸣声。
听闻别墅顶还造了一个草坪,能从那里看见山脚下繁华的城市和海滩。
正胡思乱想间,江蘅的手握住李瓒的肩膀,熟悉的气息一下笼罩住他,眼角余光瞥见江蘅温柔的笑:“这是我十岁以前常住的家,看到前面那棵歪脖子树吗?是我六岁时栽种的小树苗,我贪玩,喜欢爬树干,结果压坏了树干,没有矫正,就长成现在的样子。”
李瓒果然被吸引注意力,盯着歪脖子树看,提出疑惑:“一般来说,小树苗根茎不稳、树干脆弱,肯定承受不住六岁小孩的重量,早死了才对。”
江蘅:“严格来说,也不算小树苗。”
李瓒:“那就不至于因攀爬而生长畸形。”
耳边一阵安静,李瓒疑惑地看去,正见江蘅摸摸鼻子,不太自在:“我小时候胃口比较大。”
李瓒恍然大悟,江蘅小时候是个胖子。
手肘顶了顶江蘅腹部,李瓒不怀好意地问:“多少斤?”
“553斤。”
“嚯,超重啊!”
“是啊。”
“……?”
李瓒僵硬地扭头看向声音来源,就见别墅大门不知何时打开,一位穿贴身黑旗袍、黑发绿眼,五官精致而线条柔和的女士温柔地笑望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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