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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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干嘛干嘛!李慕见此一仰头,避了开去,简直是对张毅的手脚有点杯弓蛇影般的感觉,退后两步先拉开双方的距离,保证人生安全再说。

有汗,我给你擦擦。张毅无奈地看着李慕,有那么夸张吗?至于吗?

不夸张,完全至于!李慕用眼神肯定。

一边用眼神交流,一边用手胡乱地擦了擦,哦,有汗啊!我自己擦就好。

两人用眼神相爱相杀了好一会,最后也没得出什么结果,一个性格强势,一个性格调皮,反正就算不开口,光用眼神交流那都是一出戏,只是两人没有发觉,他们的默契程度越来越高,有些话语,不用明说,就能理解,这也算是一种心灵相通。

嘿嘿嘿~不玩了,都快变成对眼。对了,张先生,你去楼上看看元宝,估计快醒了,他衣服我放在床头柜,你给他换上再带下来,我做晚饭,咱们晚餐就吃简单点啊,中午才吃那么饱。李慕揉了揉眼睛转身去翻冰箱,累死,眼神交流也是需要精力的。

听到李慕这样说,张毅也想笑,奔四的人了,平时围在自己身边的人哪个不是一脸沉稳,仔细揣摩自己的心情,有谁敢像李慕这样,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脸色,想玩就玩,想闹就闹,完全不在乎脸色,对方是真的无所顾忌,这样的感觉好新奇,多少年没有过的事,如此鲜活的生命才更有意思。

只是没想到,自己也有如此幼稚的一面,陪着小家伙玩过家家,这种闹腾法,两人还玩得有滋有味。

见李慕已经开始张罗晚餐,张毅转身上楼,好,我去看看元宝,晚餐你安排,我吃什么都无所谓。

元宝已经醒了,正睁着大眼四处张望,两只胖爪爪把被子掀开,露出淡蓝色的小睡衣,全身肉乎乎的,见到张毅进门,就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伸开双手,叔叔,嘘嘘~得,又是一个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胖娃娃,跟李慕一个德行。

看着漂亮的胖娃娃,张毅也乐,亲了亲大胖脸,带元宝嘘嘘好,再用温水擦擦脸,才带到卧室换衣服,今天没把元宝弄哭,洗脸的毛巾那是特意咨询过小宝贝的,才没闹出上次那样的乌龙事件。

伺候着小元宝,张毅甘之如饴,心上人的娃,那就是自己的娃,自己的娃怎么宠,那都是值得的。

元宝收拾好后,也不要抱,胖爪爪拉着张毅,嘴里叫着一二一的小拍子,开开心心的下楼来,看了一眼紧闭的厨房门,元宝放开张毅的手,过去拍了拍,嘴里叫着爸爸!眼睛盯着李慕的身影转。

门是雕花透明的,里面的情形一目了然,当然,这也是双向的,从里面也很容易察觉到客厅里的动静,听到拍门声,李慕回了一下头,胖胖的元宝贴在玻璃门上,脸都挤变形了,忍不住乐了乐,这傻孩子,跟门较什么劲。

跟在元宝身后的张毅见到胖娃娃这样,也很是乐呵,这得多待见李慕啊才能心急得把脸都挤变形。

见锅里的粥已经沸腾,李慕把火调小,让它慢慢咕嘟就行,擦了擦手,走过去把厨房门打开,门刚一开,元宝就扑了进来,一把抱住李慕的大腿,仰头叫唤:爸爸!声音又脆又响,脸上是刚醒时的红晕,粉扑扑。

摸了摸元宝的圆脑袋,李慕一把抱起扒在自己腿上的娃,哇~这个漂亮的小娃娃是谁家的,怎么到我家来了?

双手环着李慕的脖子,元宝大胖脸蹭蹭李慕的脸颊,乖宝宝,爸爸家~

靠着楼梯扶手的张毅很想把那一对眉眼鲜活的父子都拥在怀里,好好的感受一下温度。

从来不知,如此简单的相处,如此简单的一面,自己竟能觉得心满意足,如此美好,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都那么生气勃勃,什么都不用干,看着那对父子,自己居然都会喜欢得肝颤,不管他们在干嘛,都招自己喜欢,你们怎么就能如此吸引我?难道这世上真有迷人的妖精,不可否认,李慕是长的好,但是长得比他更漂亮,更精致的大有人在,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但他们却没有一个能挑动自己的情绪,更不能像这对父子,那么吸引自己,一举一动都牵动着自己的神经,如果说,对李慕的喜欢,那是情感的吸引,可是元宝呢?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居然也能引起自己的关注,这真的是缘分!难道是上天注定的,大家本来就该是一家?

原来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算朴实的生活,也能美好到极致,感谢上天垂怜!让活了快四十年的自己,体会到这份温馨快乐。

张先生,你今天辛苦了,你要不要回房休息会,饭做好了我去叫你。路过张毅身边时,李慕才想起对方早上来那么早,一点都没休息到,于是难得体贴了一把。

顺手接过元宝,张毅往客厅走,不用,我不累,你今天也辛苦了,一会还做晚饭,元宝我抱。

是不是呀,小元宝?

咯咯咯~叔叔呀!元宝抱着对方的脸,用刚长几颗的小米粒牙吧唧了张毅一口,乐呵呵的。

见黏糊的二人,李慕也懒得矫情,走到茶几边,拿起上面的奶瓶,递给张开胖手的元宝,有你帮我,已经很轻松了。奶瓶里是温水,这会元宝刚睡醒,先喝点水清清肠胃。

抱着元宝坐在沙发上,张毅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温和形象,与张家挥斥方遒的族长有着天壤之别,不知道熟悉他的人见到他这幅模样会怎么想。

元宝则用两只小胖手抱着奶瓶,大口吸了起来,刚睡醒,有点渴。

趁张毅去楼上看元宝时,李慕提前在厨房里煮好了米糊,这会应该凉了,孩子小,不经饿,正式晚餐前还是要加一顿辅食,爸爸去端米糊,元宝听叔叔话!

元宝乖巧地点了点头,放下奶瓶,热切地看着李慕,眼中透出一股对食物的喜爱。

张毅摸了摸元宝的手,嫩呼呼,还有五个肉窝窝,好想咬一口,放心,我在。

李慕很放心,也不知道为什么,元宝本来不亲近外人,也不喜欢外人抱,但是对着张毅就是不一样,如此黏糊,就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人似的,没有隔阂,也没有防备。

按道理来说,元宝是自己最珍惜的宝贝,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的人,绝对不会那么放心,可现在的情况是,哪怕张毅惦记着自己的身体,自己却依然信任着对方的人品,如此放心,真有点奇怪,难道这世上真有人能一见如故?

虽然心里有疑问,但是也不妨碍李慕快手快脚地把元宝的米糊端了出来,另一只手上还提着一小壶绿茶。

意示张毅把元宝放在沙发上,让元宝自己坐好,李慕才放下茶壶,之前泡的,这会喝刚刚好,你要不讲究的话,桌上的玻璃杯是洗过的,直接倒茶喝就可以,要是讲究的话,就得去橱柜里翻茶具,我先喂元宝米糊。李慕坐在沙发的另一侧,没跟张毅客气,亲都亲过了,矫情也没用。

张毅倒了一杯茶在玻璃杯里,青绿色的茶汤,很是漂亮,这样蛮不错。

不觉得粗糙就好。搅了搅米糊,挖起一勺试了试温度,感觉刚刚好,喂到元宝嘴里。

喝了一口茶,很清香,有点淡淡的苦,苦后是回甘,口感居然还不错,这就是你们这边山上的野茶吗?还不错!你安排一下,明天上午我们去趟市里!端着绿茶,张毅移过来挨着李慕坐下,两人的身体挨得很近,仿佛能感受到彼此的体温,高大的男人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看着身侧的青年给孩子喂米糊,一脸温和,收敛了所有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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