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1 / 2)

加入书签

有问题!

李慕狐疑地看着双下巴的小元宝。

饱呀,爸爸。元宝摸摸肚肚,高兴地向李慕挺了挺自己的成绩,一个小西瓜一样的胖球球。

虽然元宝看起来有点可疑,但李慕想想今天并没有哪位家长来告状,于是就把心中那点微不足道的怀疑放到了一边,举起元宝就亲了一口那微突的小肚子,嘴里赞扬道:嗯嗯,我们元宝是最乖的,也最可爱了,知道自己乖乖的吃饭,还不挑嘴,真是爸爸最喜欢的小宝贝。这必须值得夸奖,今天他才见识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熊孩子。

天啊,晚上孩子那一桌,简直就是大人与孩子的战场,那个鸡飞狗跳的,大人在屁股后面追,小孩在前面跑,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吃一口米饭。

看起来都累,李慕心有余悸,还好咱元宝从小就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真是给自己减少了太多的负担,嗯,不行,还得再亲一口鼓励鼓励。

于是父子俩你亲我一口,我糊你一脸口水的,那是真的黏黏糊糊才进了房间。

等张毅回到房间的时候,李慕早已经给元宝收拾好并让其睡在了小床上,元宝这小子,一直嘴硬着说不困,但是李慕在给他洗澡的时候,差点就滑到水底睡着了,要不是李慕眼疾手快地捞了起来,估计非得被水呛到不可。

张毅先去洗了洗手才走到元宝的床前轻轻问李慕:元宝睡了吗?问完,又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元宝那结实的小拳头,眼里闪着淡淡的喜悦与温情。

小宝贝是肯定睡了,瞧那一脸红扑扑的满足样,居然还握着两个小拳头在脸颊边,就连呼出的空气都带着淡淡的奶香,张毅吸了一口,也身心愉快起来。

李慕靠坐在沙发上一边看书一边点头说道:睡了有好一会了,他今天玩得实在是太累,澡都还没洗完差点就滑进了水底,哈哈,要不是我手快,估计有他哭的。儿子的糗事李慕那是一点也不准备为其保密。

想想之前那一慕李慕就乐得不行,一个胖娃娃白白嫩嫩地坐在儿童浴缸里,脑袋一点一点,跟小鸡啄米似的,让他抬手就抬手,一个指令一个动作,还满脸地迷糊。

在看什么书,怎么不先休息,你今天应该也累了。张毅走到李慕身边给对方捏了捏肩,缓解一下对方的疲劳,然后才看着对方手上的书问道。

李慕把书一扔,并没有问张毅之前跟李老谈了些什么,而是说道:乱从书柜里摸出来的书,没看两页你就回来了。说完,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接着又说道:你这个主人都还没有回来,我这个客人怎么好意思先睡,既然回来了,你就赶快去洗洗吧,我都要困死了。说完,推开张毅,走到宽大的床边,直接一头就躺了上去,完全忘记了早之前的打算。

睡沙发...

看到自觉的李慕,张毅忍不住笑了,摇了摇头,起身去浴室里收拾起自己来。

早上,李慕是在浪花的滔滔声中清醒过来的,还没睁眼,他就感觉到一只有力的手正紧紧地环抱着自己,背后是一片温暖的热源,这是?

大脑警铃立闪,李慕轻轻地动了动,好像挣不开,于是只能无奈地睁眼,起,还是不起,脑中做着激烈的斗争。

身后的人突然一动,李慕吓得僵直了身体,心中暗暗叫苦,自己什么时候这么放心张毅了,居然能那么安稳地在对方的怀里睡着,苦恼,难道自己真的是在劫难逃!

身后传来忍俊不禁的低笑:慕慕,你真的不考虑考虑我?旧事重提,张毅在此情此景的诱惑下,也有点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终于再次开口向李慕问道。

知道张毅在说什么,这次李慕并没有一口拒绝,他在思考。

其实放开双方的家世,光从两人的外貌来看,很相配,一个威武成熟,一个俊朗活泼,视觉上来说,赏心悦目也不为过,当然,前提是李慕自己要喜欢男人才行。

感觉到李慕的沉思,张毅并没有打扰,他紧紧地抱着对方,希望对方能认真地思考,最好是能理清楚自己的思路,毕竟他是追人,不是结仇,如果李慕真的不能接受,他也只能放手,只是,这个世上能让自己如此上心的人可不多了。

躺在床上,李慕望着窗外的大海,突然就不想再猜测了,于是他干脆地问道: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这种豪门一样的生活离自己实在是太远,如果对方不是有意,其实真的没有这个必要。

问一个结果,也许只是需要一个理由,不管答案是什么,只要对方愿意给,李慕相信自己就愿意信。

这次来市区,他见到了太多普通老百姓无法见识到的东西,如果说心里没有一点感触,那是不可能的,哪怕自己的性格再大大咧咧,那也只是性情,并不是智商有问题。

张毅这个人,如此的不简单,他会做无关紧要的事吗?肯定不能,难道真的就只是因为喜欢自己?可这种豪门大户是自己能招惹的吗?他们的爱情可信吗?难道所谓的爱情真的可以让人不在乎门第?

最重要的一点,自己!真的能适应这种豪门大家族吗?

听到李慕的问话,张毅缓缓地翘起了嘴角,一个翻身,面对着李慕温柔地说道:我希望我的生活中有你,我想余生能有你陪伴,我想与你一起慢慢变老。哪怕这样的理由是自己真实的想法,估计对方也不敢轻信,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方现在要的也只是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

而最不靠谱的理由,反而是真实的目的,不管对方信还是不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当年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太过混乱,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钟情于对方,但被药物控制的身体却本能地取代了应有的理智,糜乱无休了大半夜,离开时也是在众人的护送下,而需要处理的事情有很多,这点风流韵事根本来不及理会,只是在那之后的几年,自己并没有稳定下来什么人,也许这是冥冥中的天意。

李慕长得就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再次相见,长相、身材、性格,哪哪都符合自己的心意,由吸引而动心,进而再见钟情。

喜欢了,那就去行动,只要能把对方留在自己的身边,让对方眼里只有自己,那就够了,两情相悦的爱固然重要,但陪伴一生也未尝不是一种满足,心动,他用了自己所能用到的所有心思去策划,想要的只是两个人的未来。

而这一切都因自己的策划,才有了今天的成果,人总算是被自己带到了身边,共在同一个屋檐下,这才是真正的开始。

张毅的话是如此的动听,那么的美好,李慕心中闪过一丝悸动,认真地看着对方说道:如此厚爱,我怕无福消受!太美好,就怕如幻影般转瞬即逝。

爱情真的能长久?穷小子入豪门?还带着一个拖油瓶?现实吗?李慕漂亮的眉眼带上了丝丝迷茫。

见李慕迷茫,张毅轻轻拨开对方额前的碎发,也看着对方认真地回答道:我们祸福相倚!想到以后大家能日夜相伴,张毅眼中就溢满了柔情,神情不外露的脸上居然带上了点点满足,语气也透着丝丝坚定。

声音既低沉又温柔,李慕被蛊惑般地看着对方的双眼,缓缓问道: 你是谁?

记住,我叫张毅,是张氏的当家族长,也是喜欢你,陪伴你一生的人。看着李慕那双清澈的大眼,张毅心中涌起一股悸动,他忍不住低头轻吻了吻对方的眼睛。

房间里一时温情四溢,而我们的小元宝则还睡得无知无觉,因为还没有到他正常的起床时间。

第33章

李慕闭眼,一阵阵悸动在心脏里来回跳动,他又不是真正的木头,哪能真的无动于衷,能有这么一个男人珍惜着自己,只要是个还渴望爱情的人都会心动,所以,他知道,自己的心在动。

此时,他已经知道海钓之行为的是什么,虽说这有可能就是一场有钱人的游戏,可要不是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