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少年叹了口气,“还好。”语气平静得像是方才的一切不曾发生过一样。
身后的史可皱着眉,催促道:“倏儿,要迟到了。”
“啊,马上来!”史清倏摆了摆手,既然少年不傻,她便放心地攀谈起来,“小哥哥,你身上这么多的伤,还是尽快去医馆包扎一下吧。”
没想到地上的少年忽然勾唇笑了笑,语气中尽是玩世不恭,“一文钱没有,医馆不去也罢。哪能像你们大户人家似的,救个素不相识的脏乞丐都如此出手阔绰。这位小姐你大可放心,我烂命一条,却是比石头还硬,没那么容易死的。”
“嘁……哪来的这么大怨气啊。”史清倏嘟囔着,要不是看他眼睛好看,又觉得他刚才那寂落的眼神有些许的仿像沈夙,她才懒得管他呢。“你,有钱就愿意去了是吧?”
说着,她往自己的身上找了很久,才发现刚才把所有值钱的物件儿都给了那几个彪形大汉,无可奈何之际,只好向史可投去求助的目光,诺诺地问道:“哥哥,你带钱了吗?”
史可在一旁早就不耐烦,自己的宝贝妹妹竟然被人用如此的语气说话,便没好气地说道:“没钱,别再管他了,赶紧跟我去学府!”
史清倏嘟了嘟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嘛……”没办法,只好把自己的银狐皮斗篷脱下来丢给了黑衣少年,“这是银狐皮的,当了去至少也能能换个二十两银子,我就只能帮到这里了哦,快去医馆吧!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说完,她也不去看少年的反映,便小跑着去找史可去了。
方才瞥见他的脸色都黑了,只怕自己再不回去,这个没空的哥哥就要找人来把黑衣少年打出京城去了。自己救人也就白救了。
史清倏同史可一起上了侯府的马车,便毫不犹豫地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街头。
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去,一直枕着手臂平躺在地上的黑衣少年,突然愤恨地握住史清倏留下来的银狐皮斗篷。那双原本浅琥珀色的桃花眼刹时变得锐利,目光中的厌恶如化作了两把尖刀,戳向手中的斗篷。
他猛地从地上坐起,目光无论看到何物,都带着一股浓浓的厌恶。
“哼,别人眼中能带来幸福的珍宝在她眼中竟然只不过是一张可以弃掷逦迤的银狐皮。”黑衣少年唇角挂着一抹轻蔑的笑容,转而又变得愤怒,“我从来不是君子,也不屑于做个君子!”
他挥起手,将那斗篷拼尽全力地摔向远处的地面上。
少年转身,消失在了市井之中,只剩一张华美万分的银狐皮斗篷被丢弃在街头,上面染着丝丝斑驳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