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霏家在中间的一间,应该是在三室两厅,加浴室。
并不配套,因为没有厕所。
厕所在旁边一排,是旱厕。
这在当时那个年代是很普遍的。
像是抽水马桶,估计要接待外宾的大宾馆,可能才会有那样的设施。
刘雅来到云霏家的时候,得到了金桂和两个孩子的热烈欢迎。
云霏两个弟弟妹妹,一个八岁,一个五岁,长得都非常可爱乖巧。
一见到刘雅就叫姐姐,嘴巴很甜。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也非常具有时代气息。
自从刘雅来到镇上读书以后,在穿着上也比在农村要讲究一些。
主要就是不想被人看不起。
而且她可以自己赚钱,没必要委屈了自己。
所以在上学之前,她就请余红让人给自己做了新衣服。
因此,其实刘雅除了背的书包是布缝的以外,她的穿着打扮和镇上的孩子也没多大差别。
甚至在镇中学里,没有哪个女孩子的长相有刘雅这么出挑。
就连云霏这样大城市来的,也没有。
金桂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即使对待自己老公前妻的孩子,她也十分尽心尽力。
反倒是云霏觉得,这后妈是不可能全心全意对自己的。
两个小姑娘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云霏的父亲就拨开帘子走了进来。
那时候的人家里,通常喜欢用一些珠窜做一些帘子,挂在门口,一是为了挡蚊子苍蝇,二是为了美观。
三是打开门,也能透些空气进来,又不至于一眼被人看到家里面的情况。
所以这珠帘非常实用。
刘雅见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便起身相迎。
云凯不愧是军人,一身制服衬得英气逼人,肩宽窄臀,很有男子气概。
三个孩子一见到云凯,就都扑了过去,围着他叫着爸爸,叫个不停。
云凯似乎很有耐心,每个孩子都照顾到。
直到他把目光落在了刘雅的身上。
“这位就是小霏的同学?”
“叔叔好。”
刘雅很有礼貌道。
“坐吧,你的情况小霏都跟我说了。
这个征兵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公事公办的。
如果你们那个村儿有征兵名额,我会让他们留意。”
云凯道。
刘雅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还是比较公平。
听说在农村征兵,主要就是解决一些在灾荒年代,因父母双亡而成为孤独,以及家庭多子女,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的。
也都会解决一部分。
如果家里面并不存在多子女,或是双亲亡故这种情况,就要考虑人品,品行之类。
假如品行和口碑不过关,这一类人也没资格去当兵。
因此,刘雅家的情况应该属于后者,的确是家庭人口比较众多,家庭情况也很困苦。
家庭收入来源比较低下。
这就是刘雅希望能让她的三哥刘盼当兵的原因。
说完了当兵的事情,刘雅则把话题拉到了正题上来。
“我听小霏说,叔叔以前受过枪伤,胳膊上动过手术,可否让我看一看呢?”
面对这个五官精致,气质比五官更加优雅的小姑娘,云凯还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主要就是,他怀疑刘雅是不是真的会看病。
“叔叔不用怀疑,我的确是会看病的。”
刘雅不卑不亢道。
“那我要做些什么?”
“你把受伤的胳膊让我瞧一瞧就好。”
云凯听她这么说,也不好推辞,就脱掉了右手上的衣袖,只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心,让那只受过伤的胳膊暴露在刘雅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