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云早知道那双藏在裤袋里的手一定攥着什么东西,不是手枪就是匕首,当两人到两米距离那只手还没抽出来的时候,他便确定了是匕首,而不是手枪。如果是手枪的话,对方不会走到两米的距离了还没抽出来动手,因为子弹的射程可以有几百米,就算枪法再不准的枪手,在几米的范围都还是能瞄准一个人射击的。
因为知道对方的裤袋里是匕首,而且看出了对方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所以他知道对方最有效的攻击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首直奔他的喉咙,快,狠,准!
但却半途而废。
在对方的手一动之时,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对方的小手臂,并且用力压下,使对方的攻击无法进行,同时抬腿,给了对方裆部一脚。
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部位上,裆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击时,轻则昏厥,重则残废甚至毙命。攻击裆部,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是一般人难以拿捏攻击的准度。
在那人的身体才倒下的时候,左右边的人也已经冲近了。
左边的人先到,将手里燃烧着的香烟,当成武器一样的,用力的掷向他的面门。
这支香烟,不能对一个人造成什么伤害,这只是虚招而已,只要他以一般人的条件性反射躲避这支香烟的话,就会变得被动,对方会在他避让的时候进行致命的攻击。
所以他没有避让,而是伸手将那支劈面而来的香烟拍击回去,倒撞向对方的面门,人同时飞跃而起,一脚蹬向对方的胸膛。
对方也没有避让,而是再次伸手将香烟击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烟无法击到面门,所以不能造成影响。
瞬息之间,他已经快蹬到对方的胸部,仓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组合式攻击,脚虽蹬空,但落地后,抬手一肘,击中那人的面门,那人顿时一个趔趄栽倒。
他毫不犹豫,横移两步,转身,看见三四个人冲到。
其中一个人目光看着这里,但是却在与人通话。不用说,。第一直觉,对方在叫支援。
于是,他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时间重于一切。
他要与对手抢时间!在对方的援兵没到之前,结束战斗,迅速撤离。
所以,他迎着冲过来的几个人冲了上去。
三十六计中,本来走为上计。而且他若是逃,还很少有人能与他比速度。但此时却不宜逃,因为是好几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在攻击他,在没有很好掩体的情况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后留给敌人,那样会让自己很被动,防不胜防。
再厉害的人,不是神,背后没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敌人解决掉。
他迎面冲上,对方在接近他的时候,几个人散开,欲形成包围圈,但他却突然从中心位置冲向最边上的那人,对方的手都还没来得及抬起,他一脚已经蹬到了对方的大腿,对方下盘失重,顿时栽倒。
就这样,他不让对方的包围形成,采用逐个击倒的方式,因为他的出手太快,而且往往虚实变幻莫测,将对方的战术打乱,无法对他形成很有效的攻击。
几分钟时间,就将六个杀手全部给击倒,而且站不起来。
他拳脚上的力量,在拼命的时候,轻可让人伤筋动骨,重则让人残废甚至死亡。以前进行特种训练的时候,经常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击断木棒或者砖头之类。
当“风云”组织的援兵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了他们自己的残兵败将,主角已经消失在现场。
常风在接到汇报之后,很久才自言自语了一句:“他到底什么来路?”
是的,这是让他感到非常不安的,他摆下的连环阵,对方只要一旦出现在自己任何一个埋伏圈内,其他的人一定可以在最多不超过八分钟内支援,但对方却能在着八分钟内解决掉他手下的四个木杀手和两个铁杀手。
其本事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但更令他感到担忧的是,这个对手竟然放着眼前的大路不走,走了自己埋伏薄弱的巷子,是纯属偶然还是他够机智?要是他走大路的话,不敢说大路上的杀手一定可以解决掉他,至少能等到其他几路杀手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