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景笑嬉嬉地走过来:“是啊,怎么样,是不是很酷,以前你老婆可混半个黑社会的呢。”
那时的她,头上的颜色可精彩了,搞得跟打翻的染色盘一样,脸上还是很非主流的妆,她怕痛没敢去做纹身,就贴了很多纹身纸在手上,现在想想还是挺傻的,叛逆并非就要用各种叫人无法接受的新东西表现出来的。
“这个地方有些熟。“燕云西眯起眼看着:“这是桥洞。”
“没错。”她努力地想想:“那时我逃夜课跑出去和社会青年喝酒,飙机车,在桥洞那里有人打架,我恰好也在那儿呢,不知是谁照了给我的,一直也就留着。”幸好那时候没有一直就学坏到底。
这照片看着真的是和她仿若二人啊,她也感叹万分:“那时候常檀正好是义工,他就总劝我们别闹事啊,向上什么的。”年少的时光,怎么那么的无邪可爱呢,一点点的记忆都是那么的温暖。
“那时你们就认识了?”他有点吃醋地问。
舒景摇头:“也谈不上什么认不认识的,不过那时真的,在桥洞那里有人有个小混混喝得多了想要占我的便宜,很多人都起哄着,我也有些绝望,不过有人路过把我解救了,同行的一个女孩子拍拍我的肩头说算什么事啊,真是的,还给我照相,我照了,我留着这照片,我心里就在想,我以后不可能再和他们混在一块的了,我以后也不能软弱到被人欺负,后来常檀一直没放弃我,拉着我向上,我也把过去的生活给摆脱了。”
“你等等。”
燕云西在他箱子里翻,然后翻出差不多同一个背景的照片:“你是不是这个女孩子?”
照片里他一脸的严肃,板着脸正在用一瓶水洗手,可是后面迷迷糊糊地能看出桥的模样,还有很模糊的几个人,有个头发五产颜六色的女子穿着小背心,却是背相机的。
那小背心隐约的颜色,和舒景手里那张照片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舒景拿眷一张照片一对比:“哇,绝了,应该就是我吧,你难道就是那个路过解救我的大哥哥吗?”
燕云西看着努力地想了想:“那时我家里让我从商,那天晚上挺不开心的,一个人走很久的路,从那里路过有看到几个男的逼着个女孩,那女孩叫住我了,说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便随手将她解救,还和几个男的打了一架,手都弄脏了。”
“天啊。”舒景抱住他脖子认真地看着:“是我啊。”过去那些黑暗的记忆,全都串联了起来,一下就变得清楚。
那时的她真的好无助,可是自已却救不了自已,后悔也来不及了,看到有人经过,她就急中生智叫住了:“喂,那是我的男朋友。”
那些人自然是不信的,然后那迷彩服的男人也很酷,不服就打到服,打趴几个之后还在现场洗了手和他的同伴离开的。
“我记得你跟我说,懂得害怕就好,好好回去别再这样糟蹋自已,我记住了你的话,我回去后真的也开始发奋了,我也开始强身健体,我不想再做一个任人宰割的柔弱女子。”
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啊,原来那时候居然就认识了,但是一直就没有认出来。
燕云西也觉得很不可思议:“鹰那时候不放心我,跟着我一块走的,这照片也是他偶然拍的,他打笑地说纪念一下我现在有个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