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抽奖在七十年代躺赢 第28节(1 / 2)
赵桃花这时才注意到他们的姿势有多么暧昧, 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多鲁莽后, 她的小脸儿“腾”得一下布满了红晕。
幸好这里平时没什么人会经过, 不然就算给她八张嘴也解释不清了……
“那个……是不是没有蛇了?”虽然知道现在的姿势极为不妥, 但她依然后背发凉不敢松开圈在他脖子上的手。
小女人那软糯的嗓音在耳边轻挠, 沈之初尽力隐忍侧过头,他们的鼻尖与鼻尖之间只有0.5厘米的距离。
过了几秒后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本正经地认真, “我暂时没看见它,应该还在附近草丛里藏着。”
听他这么说,赵桃花不自觉地又重新贴向他, 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现在这种处境真是太难为情了……
沈之初垂下睫毛颇为心虚,他知道自己心里住了一个怪物, 是个只有面对陶陶时才会出现的怪物。
他也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在趁人之危, 可他不想再当个正人君子了, 比起做一个毫无血缘的竹马朋友, 他更希望成为她心中独一无二的爱人。
像是想通了这些,他重新抬起头对上那双水盈盈的眸子说:“这里距离树林旁的土道只有几步路,如果你不介意…我抱你出去吧。”
“……”忆起小时候因为被蛇咬而躺在医院里抢救的情景,赵桃花轻咬一下嘴唇,最终同意了他的建议。
只要心无杂念, 就当对方是个救人于水火的活菩萨, 这样应该就不会尴尬了吧?
可虽然这样开导自己, 但是当沈之初弯腰抱起她的那一刹那,她还是可耻地起了邪念。
虽然不至于太害羞,但毕竟两人不是兄妹更不是姐妹,哪可能真的做到清心寡欲……
就这样,他们紧紧抱在一起,沈之初每走一步路都会让彼此的心脏轻轻一颤。
满打满算只有二十步的路程,却走得异常漫长。
怕怀里的女人误会自己的举动,沈之初的所有神经都处于紧绷状态,两只手更是安分地放在该放的地方不敢乱挪半分。
直到他们走出树林,两人才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早已从恐惧中回过神来的赵桃花赶紧跳出男人的怀抱,她偷偷抻了抻衣角,神色已恢复淡定并开起了玩笑,“刚刚谢谢你,真没想到这里有蛇。看来咱们以后不能再拿这里当聚点了。”
此时,沈之初感受着来自指尖上的余温,眼神变得隐晦不明,他为自己的龌龊心思而感到羞愧,也为女人的过于淡定而感到挫败。
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没有任何魅力的男人,看来他的追妻之路有点遥遥无期……
为了掩盖心底的郁闷,他垂下眼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语气略显低沉,“这是省报的征文题目,昨天我去县里邮局帮你带回来了。”
由于所有心思都在这信封上,赵桃花低下头接过信,正好错过了他眼底一闪而逝的黯然。她打开信封粗略看了一下,彻底把刚刚那点暧昧和尴尬的心思抛之脑后,“这么快就到了呀?沈之初,我爱死你了!”
女人抬起头,杏仁眸里满是兴奋,衬得小脸儿耀眼夺目。虽然知道“爱死你了”只是一句口头禅而已她以前也经常说,但沈之初仍然不受控制地扬起嘴角也跟着笑了,原本那点郁闷瞬间一扫而空。
……
今天晚饭是赵桃花事先承诺过的红烧肉。
肉是空间里的,为了不惹来怀疑,她只告诉大家这肉是她从知青点那里跟女知青们匀来的,至于他们会不会相信问题不大。
厨房内,周明澜看着这五斤五花肉,心里疼的呀~都快把牙龈给咬碎了。如果不是有老太太坐在那儿镇着,她恨不得找来鸡毛掸子把这败家丫头揍一顿!
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块大饼子分成两瓣吃,这孩子咋就这么铺张浪费呢?
赵桃花假装没看见她那像要杀人的眼神,淡定地把所有肉切成块,然后把它们放进冷水中泡出血水。
赵正东乖乖站在一旁观看着,除了想要学习做菜以外,有周明澜在这儿他也不敢表现得太兴奋。
农村的大铁锅能蒸能煮能炒菜简直万能,泡好的肉块冷水下锅,再放入一点白酒和几味调料去腥,接下来焯好捞出来就可以了。
赵桃花每做一步都会告诉给赵正东知道,那认真的模样就像个老师让人肃然起敬。
待把猪肉捞出来后,赵正东见她半天没动静,不免有些着急地问:“桃花,接下来是干啥啊?”
周明澜虽然还很生气,但也在竖着耳朵听声,她没吃过红烧肉更不知道该咋做,不只赵正东想学,其实她也想学。
见两人都在眼巴巴地瞅着她,赵桃花问向赵正东,“刚刚那些你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你放心我脑子可好使了。”关于吃这方面,赵正东那是相当得自信。
也许他对别的东西有可能记不住,但对吃这方面却有着超强的记忆力。
见他对自己挺有信心,赵桃花没再多问什么,她拿起之前焯好的五花肉扔进锅中炒至金黄,很快锅里多了不少炒出来的猪油。
红烧肉有许多做法,这一种是不用放油的,如果她敢把家里的豆油再拿出来霍霍,估计周明澜会扒了她一层皮。
下几步对于没做过饭的人来说有点复杂,赵桃花建议他拿个本子记上点儿,赵正东还算听话,立马回屋找了根铅笔和两张信纸回来。
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认真,只有周明澜站得老远抻长脖子想学又不好意思过去……
今晚的饭菜可以说是相当丰盛,除了红烧肉还有大葱炒鸡蛋,再配上高粱米水饭,喷香!
有好菜就要配好酒,赵老四拿出自己珍藏多年的高粱酒,给自己满满地倒了一碗。
其他几兄弟见状眼馋得不行,但知道他爹把这酒当成宝贝没人敢要。
枣红色的红烧肉颗颗都油亮亮的透着光泽。钱宝茹伸出筷子夹了一口,感觉还没尝出啥滋味,肉就已经进肚了。
为了珍惜这吃肉的美好时光,她又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尽量嘴不动只为把肉香细细体会一遍。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真幸福啊~
到了这把年纪,每天最在意的也只不过是那一日三餐,三餐能有自己嚼得动还不难吃的食物就足矣,如果很美味那就是幸福。
看来用每月儿子们孝顺的钱来买肉吃,还是值得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