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2 / 2)
哇!帅哥啊!
这个男人跟东方翎走得完全是两个路线。东方翎眉目清秀一些,而他完全就是英俊了。剑眉阔目,鼻梁挺拔。东方翎这么急着送真的一点都不奇怪。
他皱着眉头眯缝着眼看了我好久,冷笑了一下,然后狠狠瞪了本喵仙一眼。
本喵仙全身的毛一下全竖起来了。
吓死喵了!
他松手了,本喵仙从半空落到地面上,以最快的速度地冲进了沙发和墙之间的角落。
养了。
好。
不好!一定都不好!我要我家奴才!
你给起个名字吧。
有个叫翎的了,那就叫灵吧,灵儿。
不好吧,这名太女性化了,这是公猫,而且音太近,我会产生错觉的。
黑白猫,白加黑。这样,你在PVP,吐温,糊精,硬脂酸镁,乙酰氨基酚
糊精,就糊精了。
我X!这比奴才起的小花这个名还难听!
糊精啊,不好吧。
淀粉怎么样,糊精主要成分是淀粉,还有糖,多聚糖,四糖,低聚糖,葡萄......
麦芽糖。两人异口同声。
就这样,本喵仙在表世界的名字由小花变成了麦芽糖。
对了,你用不用打预防针?
不用,这猫打过疫苗了。不过,嘿嘿。
东方翎那个诡异的笑声让本喵仙不害而栗。
他趴在地上,向躲在夹缝里的我伸出了罪恶的手。
麦芽糖,出来,爹带你出趟门,作为一个成年喵,是时候预约割礼了。
这个魔鬼!
奴才,救我!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章的目的?
你是觉得这章看着有点跟主题无关对吧。
其实非常有关。往后看就知道了。
麦芽糖是是神仙?
怎么可能?不是。
为什么麦芽糖总称自己为本喵仙?
它的名字叫仙。对,它说本喵仙就等同于我说本人东方一。懂?
谁攻谁受?
我X!还不明显吗?
人如其名。
9、种马一生黑
我是个网文作家,叫曹郁葱,郁郁葱葱那个郁葱。
我的名字有点怪是吧,的确是有点,我每次说完我的名字,十之八九的人都会本能地愣一下。
我名字其实是有典故的。
超生这个词大家不陌生吧,对,我就超出来的那个。
咱们父母那辈一点重男轻女思想没有是不可能的。我姐姐出生之后,我的父母在造人这项事业上依旧没有停止努力。还好我出生及时,他们两没努力多久。
但是超一个也是超,我爸妈又是国企员工,体制内的,我的存在一定会导致他们两丢工作,所以我出生不久就被送回老家避风头了。
我爷爷奶奶不是什么文化人,大字不识一个,一岁到五岁,我的名字一直是狗蛋。我五岁的时候,要上学了,再叫狗蛋就不合适了。再说了上学需要有户口,我这个黑户必须要到大队去登记上册了。
这下可把我爷爷奶奶愁坏了。
两个老人家最后决定,请我们村里唯一一个有文化的,即村里小学的老师,来给我起个名。
这个老师是真的有文化,你想啊,那个年代的大专生还是很牛皮的。
于是乎,这先生就被我爷爷奶奶恭恭敬敬地请进了门,在他喝了一宿酒之后
有文化不亏是有文化,他到底有没有听清楚我爷爷说了什么这件事至今成谜,唯一确定的是,他看着院子里种着的小葱,说了一句。
郁郁葱,葱。
我爷爷觉得这名字听上去挺好听的,就问他字怎么写。
先生大笔一挥,写了下来。
之后,我奶奶要留他吃午饭。
他念叨着,不喝了,不,不不,吃了,没胃了,不行了,真的不喝了,潇潇洒洒,扬长而去。
报户口这种大事自然是不能耽误的,于是我爷爷拿着这张纸去了大队。
大队的人也是识字的,看到这是四个字自然懵了,就问我爷爷我叫什么。
我爷爷自然是答了:叫郁葱。
大队的人当然要尊重我爷爷的意见了,于是我的名字就成了曹郁葱。
虽然这个名字有点怪,但是没对我的生活造成什么困扰。
话题有点跑偏了,回到正题啊。
我这次想说的事是关于我的邻居东方翎的。
实际上,我已经死了。
真的,我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猝死。
这件事真的不复杂,就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心脏突然就停跳了,然后我就死了,很快。
我没感受到多少痛苦。
对于死亡这件事,我没什么想法的,毕竟我已经死了。
我只是有点遗憾。
这个遗憾不是关于家人的。
我爷爷奶奶过世了,走得很安详。我父母退休工资都有,钱不缺,我姐姐嫁的当地人,能照顾他们。我姐夫超级Nice,是个老师,工作还稳定。
我的死肯定会让他们难过一阵,但是他们会走出来的。
说着说着,我开始难过了。
不说他们了,说我的遗憾。
我的第一个遗憾是到现在一场恋爱没有。
我死的时候居然还是一个C男
MD,真不甘心。
我最大的遗憾在于,我的文没有更完。
倒不是我的文有多旷世骇俗,一种马文就算再立意深刻也就那样吧,只是它没完结,心里有个疙瘩,觉得堵得慌。
啊,我心已经停跳了啊。
对了,还有个担心,我有点担心我家小花。他上星期跑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想我回来。
我当然是希望他能记得我,但是说真的,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回来。
因为我真的不希望他落到东方翎手里。
东方翎TMD是个BT啊!
我对东方翎的第一印象简直不能再好了。
天使降人间,仙子落凡尘。
说他一点不过分,真的不夸张。
我们这块夏天通常是不会那么热的,但是去年出奇了,热了那么一阵。这块装空调的家并不是很多,电风扇凑合凑合真的就过了,所以我那段真的比较难熬。
那天是个周六,我冰棍吃完了,水也喝完了,墨迹着下楼去买的时候,遇到他了。
他就站在三楼通风窗前面,依着窗台,斜着眼睛看着外面,右手举着冰棍儿。
他貌似在发呆。
那距离他嘴唇不到一指宽,已经被咬了一口的冰棍融化而汇成的水流即将触到他圆润的指尖了,他都没有意识到。
要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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