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本质,其实是一样的。
当然,司珩比她的想像的是要好一点点,这点,她不否认。
当她看到股份赠予时,她以为,司珩是想通过转让一小部分的股份给她,然后条件是,他要把宝宝的抚养权要回去。
但文件里列出来的条款,却是司珩把手头现有四分之一的司氏股份赠予宝宝,而一直到文件结尾签名部分,都只字未提抚养权的事。
可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如果夏可真的代宝宝签了这份协议,那以后司珩或司家想要在宝宝的事上提什么要求,她还能像现在这样斩钉截铁地拒绝吗?
肯定,是不能的!
“司总,抱歉,这些股份,宝宝不能要!”
夏可的拒绝 ,其实,在在司珩的意料 之内。
毕竟,从她和他在一起开始,她除了要过资源和求他帮过她妈妈之外,并没收过他任何实质的钱财或礼物。
就连长辈们送她的那些值钱的东西,她也一件没动过,离开时,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而那些礼物,司珩是没勇气拿回去还给长辈们的,只得继续放在桐城的那所公寓里。
“文件你留着吧,我和律师都签了名,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只要签上名,就能立即生效。”
司珩料到夏可的反应,所以,也作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