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大棕熊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即便是拦住了路雪,也是憨头憨脑,好像是在玩耍。
路雪哪知道大棕熊的厉害,冯家人夜闯南山农场的时候,路雪可没在,过后又没有仔细调查,更没有观看录像,所以压根没把大棕熊放在眼里。
于是,路雪认为大棕熊是像马戏团的那些动物一样,跟自己要吃的。
吃你个大头鬼,本姑娘还没吃东西呢好不好,瞧见没有,蠢熊,再拦着本姑娘,一拳头夯死你!
路雪不但没有把野花放下来,反而还朝大棕熊亮了亮拳头。
不就是一头熊吗,她路雪可不怕,平时练习的时候,她可不是光和狮子打架,和熊也是对练过的。
在路雪看来,和动作机敏的猫科动物相比,熊类动物简直就是笨蛋。
不夸张地说,路雪和雄狮战斗胜负不一定,但和黑熊搏斗基本上都能赢。
尽管她没有和棕熊打过架,但在路雪看来,面前这头笨熊也就是那么回事,不就是个头比黑熊大一些吗,个头越大越笨拙,本姑娘用灵活的身法对付你,随便就能把你收拾掉。
路雪这次是看走眼了,之所以能感觉到小灰对她的威胁,是因为小灰没有收敛气势,而大棕熊为了能吃到蜂蜜,几乎已经是戏精上身,顶级狩猎者的演技可不是盖的,就连路雪这位化劲宗师,也没有感觉到大棕熊的威胁。
于是,路雪一亮拳头,大棕熊就得意了,泥麻,不容易啊,老娘飙了半天演技,母两脚无毛怪终于上当了,这可是你先冲着老娘亮爪牙的,老娘再动手就算是正当防卫,可不算犯罪啊!
嗷呜!
说动手就动手,野兽可没和人讲道理的规矩,反正在大棕熊的感觉里,眼前这只母的两脚无毛怪没那么容易死。
路雪万没想到,扒皮陈霸道,扒皮陈养的熊也这么霸道,一言不合就动手,你还要脸不,弄这么大一头熊蹲在门口,还以为是训练好的吉祥物呢,原来会伤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