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喜欢她嘛?”南门清风直接说了出来。
“爸!”南门灵云再一次内涵警告。
项宇突然被一口饭噎住了,咳咳咳的咳了半天。
最后脸红筋涨的说“叔你这问得好突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有什么不知道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咯,叔又没有逼你。”南门清风还是不放弃。
南门灵云撂下筷子就走了。
“哎……”项宇伸出手想叫住她。
“没事,女孩子就是不好意思,脸皮薄,你告诉我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说实话,叔”项宇吞了一口口水,“我是喜欢灵云的……”
南门清风激动得打断了项宇的话,“喜欢不就成了,反正我也蛮支持的。”
“叔,你等我说完,我虽然喜欢她,但是我下个星期就要走了。”
“走?去哪?你回家吗?”南门清风疑惑到
“不是的,叔,我不是回家,我是我去z市。”
“去z市干嘛呀?”
“我也不知道。”
“那就别去了呗。你是为了躲避我和云儿吗?我只是问问你,不是逼你,不喜欢也没关系的。”
“叔,我是真心喜欢灵云的,我离开也不是因为你们,是因为我自己,这是我的一种病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就是不能在一座城市待太久。”
……
其实南门灵云就在餐厅的转角处,她什么都听见了,他知道项宇喜欢自己,她也知道了项宇要走。
自从吃完饭后的连续四天,项宇都联系不上南门灵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去她家找她李姨也说不在。
项宇不知道为什么南门灵云不肯见她,但是他明天就要走了,想再见一面她。但是他见不到,所以坐在自己家的桌前写了一封信:
蛮狠的小姐,你好!见字如面,遇见你的这段日子虽然坎坷不断但是也因此变得很难忘,我总叫你南门小姐,你总把它看做调侃。
其实不是的,是我觉得你真的很有气质,那种我这种莽夫配不上的高雅气质,不是金钱堆砌出来的,我相信如果你不是南门家的千金也会有的一种气质,虽然爱拌嘴、有时也和蛮横,但是那都是你的一部分,前几日的饭局上叔叔问我是不是喜欢你,我迟疑了。
因为以前我也不确定,但是就在迟疑的那一秒钟,我想我确定了,我是喜欢你的,当我说出喜欢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虽然我想叔叔会告诉你的,但是我还是想亲口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明天就要走了,希望你能记得我,但也希望你能忘了我。
再见,后会有期。
写完信项宇收拾好行李在去的车站的路上放进了南门家的信箱。然后给南门灵云发了一条短信: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肯见我,也请你原谅我用了很古老的一种方式和你告别,给你留了一封信在你家门口的信箱,记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