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一个哥美拉人人高马大,和其他瘦瘪瘪的哥美拉人不同,手里拿着一把手枪,估计就是洪爷偷偷运送过来的军火,不然在这落后的部落,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杀伤性的热兵器。
段小涯用方言道:“我们不是你们的敌人,不会伤害你们。”他看出了哥美拉人似乎十分忌惮外来的人,适当地示好,说不定还可以免去不必要的纷争。
何况,阿丑带来的人,足有二三十个,他和诸葛胖子虽然都是练家子,但在黑暗中,却未必能够抵得住这一帮人。
毕竟,他们长期生活在黑暗里,眼睛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黑暗之中也能看清物体的移动。
而他们完全不能做到这一点,一旦交手,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
阿丑望向为首的人:“阿蒙,他们是从外头来的,不能放过他们。”
阿蒙鼻孔喷着粗气,大手一挥:“围起来!”
一群哥美拉人迅速地将三人围在一个圈里,段小涯低声道:“胖子,待会儿要是打起来,擒贼先擒王,先把这个大个子搞定。”
因为水琳琅的关系,诸葛胖子虽然一直和段小涯有些嫌隙,但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只能把内部矛盾先放一边,道:“我吸引他的注意,你趁机夺他的枪。”
他们说的都是普通话,声音又小,阿蒙倒也不甚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喝道:“抓起来!”
一群哥美拉人扑了过来,段小涯一脚踹飞一个哥美拉人,其余哥美拉人举起石器纷纷砸了过来。
段小涯一手拿着手机,手机之中的手电功能一直打开,光线晃过众人面前,众人都会下意识地躲避,攻势顿时一弱,段小涯双脚翻飞,一时踢到了七八个。
阿蒙举起手枪:“不许动!”
诸葛胖子就如一个皮球弹起,骤然扑向阿蒙,阿蒙急忙朝他开了一枪,诸葛胖子虽然身体肥胖,但是反应却极为灵敏,侧身一闪。
阿蒙还要开枪,段小涯夺下一根石矛,朝他掷了过去。
阿蒙看的分明,急忙跳开,段小涯拿着手机一照他的双目,阿蒙左手下意识地遮了一下他的眼睛,段小涯趁着这个时刻,欺身直入,一把扣住他的右手腕,夺下他手枪的同时,顺势将他撂倒在地。
“都别动!”段小涯拿枪顶着阿蒙脑门。
“把枪给我放下。”一个哥美拉人拿枪抵着水琳琅的后脑勺。
要在平时,水琳琅完全可以躲避,但是现在尸毒影响了她的肢体行动,已经没有办法做到那么灵活,一个完全没有战斗能力的哥美拉女人竟然也能抓住她。
段小涯一脚踩在阿蒙头上,拿着手机一照那个女人,差点鼻血没流下来,因为穴居的哥美拉人,似乎没有服饰的概念。
毕竟地下世界温度较高,风吹不到,雨打不到,即便到了冬天,这里也是暖洋洋的,根本无需保暖设备。人的创造力都是从需求而来的,没有需求,也就没有这一方面的创造力,因此所有人都是坦诚相见的。
哥美拉女人的身材实在好的不能好,传说中的九头身,凹凸有致,肌肤看起来也充满了弹性,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还有一条垂落在后的尾巴。
就算段小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哥美拉女人也不觉得羞涩,或许他们根本没有这种心态,他们并不因为自己暴露出来的部位感到羞耻。
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是什么时候对自己的身体感到羞耻,谁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