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只看到别人的优点,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于是越来越自卑,内向。有的人只看到别人的缺点,没有看到别人的优点,也看不到自己的缺点。于是越来越刚愎自用而不自知。
王艳红两种都不喜欢。她希望钟元能够看见别人的长处就去努力,看见自己的短处就去更加努力。不要自怨自艾,也不要攀龙附凤。这一点,从未变过。不管钟元是不是皇帝都是这样的。
所以,她打算给钟元找好多好多的女子。男人么,忙起来就没有空瞎想了不是么?
王艳红第一个找的就是阿晓。尽管阿晓才重伤回来,没有完全痊愈。
“那个……娘……”阿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大约的反应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咱不是布娃娃啊,还带哄孩子功能的。欢喜的是,我也可以嫁给大哥哥么?
她当然是喜欢的。且不说她原本就是无根飘萍,没有亲戚也没有好友可以投靠,能够有个依靠总归是好事。她自己也很清楚,容貌也好,身材也好,她大约是那种类似于假小子,不,就是女生男相那种。看她的脸,就是一个男子,身材又是平平无奇的,能够找到钟元这样的,当然欢喜。
“只怕陛下不喜欢……”
王艳红正在担心的时候,忽然听到阿晓这么说,当即拍了拍手,淡然的说道:“咱们华夏,从来都是孝道第一,他若敢不喜欢,且看娘怎么教训他!”
阿晓这般听了,又是羞涩,又是喜悦,一咕噜将自己藏在了被子里。
作为一个合格的媒婆,王艳红马不停蹄的去找了钟元。也不管钟元依然在伤春悲秋。
“元儿,娘看了,阿晓姑娘虽然不是一个好生养的,但是是个乖巧伶俐的,比你那两个可好多了!娘呢,也没有多少年好活了。这样啊,以后娘就把照顾你的重任交给阿晓姑娘了。这可还合你心意?”
她这般说话的时候,神态安详,心态稳定。绝不会认为钟元会反对。只是,男人和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钟元,到了现在的地位什么的,他更想要的是美丽大方,身材美好,看起来好看的那种。至于养一个女娃子什么的,从未想过。
“母亲!这阿晓才十来岁最多了!这时候,这时候你叫她嫁给我??”
钟元郁闷难当,什么意思?这么一个干豆芽给我?知道不知道我现在做大事来着?我特么给养小孩子?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长大了还好说,小时候最最讨厌了。
他难以理解,这个时候,母亲竟然还有心思给他张罗婚事?
这就是钟元不知道了。在这个时期,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比如说,某人生病什么的,不管是父亲生病还是儿子生病,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冲喜!给儿子或者女儿冲喜!冲冲晦气。
更何况,钟元自己本身就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王艳红当然想要给他冲喜了。
对于这个问题,两人的看法完全不同。结果就是两人心平气和的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当日傍晚,没有多余的时间给钟元缓冲,也没有给王艳红缓冲。明军,攻城了。
大明很讲规矩,在打进来之前,照旧找人宣读了一番大武的罪状。林林总总详细至极。不但造反也算上了,就连抓小姑娘也算上了。这文书一看就是锦衣卫手笔。恶心得不能再恶心了。
钟元原本只是在楼台高看,听到这些话语,顿时心烦意乱。招来左右说道:“如今农列先生不在。且叫那混混儿过来。”
他说的混混儿是在柳州发现的一个奇才。此人偷了人家东西,竟能够和主人家对骂不落下风,说到最后,仿佛主人家不给他吃的就是作孽一般。
左右领命,下去带人。不一会,就将混混儿带来。
那混混儿浑浑噩噩,在牢狱之中早就磨灭了心志。见了钟元,也不看他是谁,只知道跪在地上讨饶:“大人!小人错了!小人真的错了!饶了小人一回!”
钟元嘴角微笑。哦了一声。“你知道错了?你错在哪里了?”
混混儿龇牙咧嘴。“悔不该当初拿人东西,更不该和人家言语争锋。污蔑了人家的青白。如今,小人真的知道错了!要杀要剐,您给个发落就是,小人一定认罚!”
“咄!本官看你还是不懂!”
“求老爷指教!”混混儿姓潘,单名一个仁字。潘仁就是他了。此时此刻,他确实是真心实意的请教,再也没有比这时候更真心的了。就算是对自家婆娘都没有这么真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