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丢下青姐不管,且不说那一丝生机最后能不能够争取到,就说我这么做了,他们真的会对青姐不理不睬吗?
退一万步讲,这么做,我自己的良心也会过不去!
所以我没有任由青姐把我推开,而是一把抓住了她,眯着眼满脸冰冷的等着江成跟邋遢男冲过来。
躲?
无处可躲。
如果非要避开的话,那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抱着青姐纵身跳下后面的滑坡。
当然,这种选择只能算是最后走投无路的做法,在百分百确定自己没有一丝一毫生路的时候,我才会这么做。
他们距离我的距离本就不远,不过两次眨眼的功夫,他们就离我不过四五步距离,我甚至能清晰看到江成脸上仿佛已经预见结果的胜利狞笑。
邋遢男也是一脸的嘲讽不屑,在京城交手的时候,若非警察来得及时,恐怕当时略微占据上风的我,最后也讨不到什么便宜,这件事或许让他颇为恼怒,正好这次有手刃我的机会,想必他的心情不会太差。
满头凌乱的头发,邋里邋遢的稀松胡子,连眉毛都比常人的密集浓厚,让人看不清他的真实面容。
我紧了紧搂着青姐纤腰的右手,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只能跳下滑坡了。
然而变故总是来的那么快来的那么突然,在江成跟邋遢男冲到我身前即将得手时,一声凭空响起的细微枪响,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却又让人精神一紧。
‘砰砰!’
几乎同时落地的两颗子弹打在反应速度惊人刚稍稍避过去的江成和邋遢男脚边,也把两人逼得不得不后撤了几步,纷纷脸色凝重的往后面看去。
我身子一震,因为子弹是从他们后面打过来的,而我又刚好面对他们,所以比他们更先发现开枪的始作俑者。
看到他差点让我激动到热泪盈眶。
大胡子!
比邋遢男更凌乱的头发,爬满两边鬓角的络腮胡,身上的迷彩服一眼看到就知道洗了很多次,脚上那双陆地战靴格外显眼。
但他看起来比邋遢男要整洁干净得多。
我没想到居然能在这个地方看到大胡子,这就像是一个溺水的人突然看到一根竹竿漂过来一样,等同于救命稻草。
江成看到大胡子也是一怔,随即脸色愈发凝重,头也不偏的沉声道:“别冲动,见机行事!”
话自然是对他身旁的邋遢男说的,其实不用他提醒,身手不弱的邋遢男哪里不能从大胡子身上感受到那股子致命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