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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2 / 2)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对他毫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接着她解释了有关手铐的事。

“老天,他们他妈的究竟在想什么?请原谅我说了粗话。他们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吗?cnn一整天都在跟踪报道这起绑架案。锯掉她的手?对了,听说你是赫尔曼·萨克斯的女儿?”

“是的。”

“他是好警察,非常优秀,我给他颁过奖。他这个人有巡警该有的样子。中城南区,对吧?”

“地狱厨房,也是我的辖区。”

我以前的辖区。

“赫尔曼·萨克斯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个刑事组破获的案子还多。他总能摆平一切,你知道。”

“的确,我爸他就是这样。”

“锯她的手?”埃柯特哼着鼻子说,“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发现,肯定会控告我们。他们什么事都要告。现在就有一个强奸犯在告我们,因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画时大腿上挨了一枪。他的律师搬出一套什么‘选择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论。不开枪,难道要我们警察徒手和歹徒搏斗,还是使用催泪剂?莫非要我们礼貌地问他们愿不愿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让局长和市长小心这件事。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警员。”他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四点。“你今天的勤务结束了吗?”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作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幢建筑。

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第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

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时,集骨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站在老坟场边。这一定是他的想象,因为那个人戴着一顶硬呢圆顶礼帽,身穿深黄色华达呢长袍。他把一束黑玫瑰放在坟墓旁,然后转身离开,躲过街上的马匹和马车,走上运河街那道跨越池塘的优美拱桥。他探访的人是谁?父母?兄弟?还是死于肺病或在最近这场肆虐城市的恐怖瘟疫中丧生的亲人?

最近?

不,当然不是最近。他的意思是——一百年前。

他眯眼又望了一遍。虽然刚才的景象就像血和肉一样真实,但这次他已经看不到马匹和马车,也看不到那个戴硬呢圆顶礼帽的男人了。

无论它们如何真实。

嘘……嘘……

过去又再次侵入了。他看得见以前发生的事,看得见此后发生的事,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他可以控制它,他知道他能。

但在他望向窗外时,他认识到根本无所谓过去和未来,对他而言没有。他在时间中前后漂游穿梭,一天、五年、一百年或两百年,就像风起之日的一片枯叶。

他看了一眼手表。该出发了。

把骨头放在壁炉上,他仔细地洗了手,像手术前的外科医生。然后又花了五分钟时间,用粘毛滚筒滚过衣服,粘起任何骨灰、泥土和毛发,粘起所有可能招致警察找上他的东西。

他经过那幅身穿沾血的白围裙的圆脸屠夫的未完成画像,走进车库。集骨者走向那辆出租车,但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不可预期是最好的防御。这次他要换一种交通工具……那辆福特轿车。他发动轿车,开上大街,然后关上身后的车库大门,锁好。

无所谓过去和未来……

他开车经过坟场,那群野狗瞟了这辆福特轿车一眼,就掉头拖曳着脚步钻过灌木,在难以忍受的酷热下寻找老鼠和嗅闻水源。

无所谓当时或现在……

他从口袋里掏出滑雪头套和手套,放在驾驶座旁,加速驶离这片老社区。集骨者出发去狩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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