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只游隼轻轻挥动几下翅膀,降落在窗台边沿。窗外,正午的阳光明亮刺眼,天气似乎闷热得厉害。
“终于来了。”男人喃喃自语,把头转向嗡嗡的门铃声传来的方向,望着通往楼下的房门。
“是他吗?”他朝楼梯喊道,“是吗?”
林肯·莱姆没有听见任何回答,便又把头转向窗户。游隼的头转动了一下,动作很快,就像一次痉挛,瞬即回复到原先保持的优雅姿态。莱姆注意到它的爪子上沾有血迹,一片黄颜色的肉块耷拉在它那黑色的坚果壳般尖小的鸟喙边。它伸着短短的脖子,慢慢地向鸟巢移动,动作使人联想到的不是鸟,而是蛇。那只游隼把肉块丢进窝里一只蓝绒毛小鸟仰张着的小嘴中。我现在看到的是纽约市唯一没有天敌的生物,莱姆心想。也许,只有上帝除外。
他听见脚步声,有人正顺着楼梯慢慢走上来。
“是他吗?”他问托马斯。
年轻人回答:“不是。”
“那是谁?门铃响了,不是吗?”
托马斯的眼睛看着窗户。“那只鸟回来了。瞧,你窗台上有血迹。你看得到它们吗?”
雌游隼缓缓地进入莱姆的视线。一身蓝灰色的羽毛,像条鱼一样斑斓夺目。它正仰着头,朝天空来回巡视。
“它们总是在一起。它们会终生相伴吗?”托马斯大声问,“就像鹅那样?”
莱姆的眼神回到托马斯身上。后者正躬起他那结实、年轻的腰身向前,透过被雨水溅脏的窗户注视着鸟巢。
“是谁来了?”莱姆又问了一遍。年轻人故意拖延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访客。”
“访客?哈!”莱姆哼了一声。他试图回想起上一次有客人来访是什么时候。那至少是在三个月以前了。上次来访的客人是谁呢?也许是那些记者,或者是某个远房亲戚。对了,是彼得·泰勒,莱姆的一位脊椎神经科治疗专家。布莱恩也来过这儿几次,不过她当然不能算是访客。
“这里很冷。”托马斯抱怨说,同时伸手去打开窗户。年轻的典型表现。莱姆想。
“不要打开窗子,”他命令道,“还有,告诉我到底是谁来了?”
“真冷。”
“你会吓着鸟儿的。你可以把冷气关掉。我来关好了。”
“先打开再说。”托马斯说着用力抬起窗户粗大的木框,“那两只鸟打从搬来后早就习惯你了。”听到响动,窗外的两只游隼转过头来,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来源。但它们也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台边沿,像君主一样俯瞰着它们领地上疲塌塌的银杏树和街道两边来来往往的泊车者。
莱姆又问了一遍:“谁来了?”
“朗·塞林托。”
“朗?”
他来干什么?
托马斯来回打量着房间。“这地方真够乱的。”
莱姆不喜欢打扫房间时的混乱。他不喜欢乱糟糟的样子,也受不了吸尘器刺耳的噪音——他发现自己对那个玩意儿特别恼火。他很满意这里,满意它现在的样子。这间被他称作“办公室”的房间,位于这座地处上西区的哥特式住宅的二层,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园。房间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见方,但几乎每一寸空间都堆满了东西。有时他会闭上眼睛玩一种游戏,试图分辨出房间里不同物品的气味:数千本书籍杂志,堆得如比萨斜塔般的复印纸,发热的电视机晶体管,蒙满灰尘的电灯泡,软木制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过氧化氢和乳胶等不同的室内装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种不同品牌的苏格兰威士忌。
以及游隼鸟粪的味道。
“我不想见他。告诉他我很忙。”
“还有一位年轻警官,厄尼·班克斯。嗯,和一个职业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对吧?你真应该让我清理一下房间。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访,才会发现这里有多脏乱。”
“造访?天哪,这个词听起来真古老,起码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用语。听听我说的怎么样——叫他们滚得远远的。这么说会有失古礼吗?”
脏乱……
托马斯说的是房间,但莱姆认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为雇主的自己。
莱姆的头发又黑又密,像二十岁的人——尽管他已经两倍于那个年龄了。然而,它们却乱蓬蓬地纠结在一起,亟须梳洗修剪。他脸上黢黑的胡须已经三天没刮,看上去脏兮兮的。他常常会因为耳朵刺痒而从睡梦中醒来,这表示那里的毛发也该修理了。莱姆的指甲很长,手指甲和脚趾甲都一样;他身上那件难看得吓人的睡衣,已经连续穿了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他的眼睛细长,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脸上显得相当漂亮——不知是情有独钟还是出自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布莱恩不止一次这么告诉他。
“他们想和你谈谈。”托马斯继续说,“他们说这非常重要。”
“哼,听他们瞎掰。”
“你已经将近一年没见过朗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现在见他?你把鸟儿吓着了吗?你要是吓到了鸟,小心我跟你没完。”
“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记得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医生在哪?他早该打电话来了。我刚才打了个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从清晨六点一直醒到现在。”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不错,我醒得很早。但后来我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过留言吗?”
托马斯说:“查过了,没有他的留话。”
“他说他会在十点左右来。”
“现在刚过十一点。也许他临时被叫去出急诊,耽搁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你刚才打过电话吗?”莱姆粗声粗气地问,“也许他想打电话进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我刚才和……”
“我说什么来着?”莱姆问,“看你生气了。我不是说你不能用电话。你当然可以。永远都可以。我只是说他可能会打电话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妈的什么事都不顺眼。”
“这是你说的。你知道,有一种东西叫‘通话等待’,你可以同时接两个电话。我们早该申请一个。我的老朋友朗想干什么?他的职业棒球手朋友又想干什么?”
“去问他们。”
“我现在问的是你。”
“他们想见你。我只知道这些。”
“因为他们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托马斯叹了口气。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伸手拨弄着头上的金发。他穿着褐色长裤和白衬衫,系着一条蓝色的花纹领带,领结打得完美无瑕。当一年前他雇用托马斯时,莱姆曾对他说,只要他乐意,他可以穿牛仔裤和t恤上班。但从那天到现在,他一直穿着得一丝不苟。莱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让他把这个年轻人留用至今,但他确实这么做了。在托马斯之前的看护没有人坚持过六个星期,这些辞职的人确切地说等于是被开除的。
“好吧,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告诉他们给我几分钟时间,让我先来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后他们就可以上来。就这样。”
“你没有问我就自作主张。真是太感谢你了。”
托马斯向后退了几步,朝着狭小的楼梯向楼下喊:“上来吧,先生们。”
“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莱姆说,“你有事瞒着我。”
托马斯没有回答。莱姆望着那两个人走上楼来。当他们一进入房间莱姆就先开口了。他对托马斯说:“拉上窗帘,你已经太打扰那两只鸟了。”
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他已经享受够上午灿烂的阳光了。
说不出话。
嘴上贴着的胶带又臭又粘,让她一个字也发不出来。比起手腕上冰冷的金属手铐,比起抓在她双肩上的短而粗壮的手指,这种滋味更让她感觉到绝望无助。
那个出租车司机仍然戴着滑雪头套,带着她钻下一条阴暗、潮湿的长廊,穿过一排排管道和水管,来到一座办公大楼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确切的地点在哪里。
如果我能对他说话……
t.j.科尔法克斯是个玩家。摩根·斯坦利公司三楼的大腕。一个谈判高手。
钱?你要钱吗?我给你钱,很多很多钱,小子。多得数不过来。她把这番话想了十多遍,同时拼命想抓住他的眼神,好像她能把这番话输送到他脑子里一样。
求……求……你,她无声地乞求。她又开始想到她的401(k)退休储蓄基金,她可以把她的退休金全给他。哦,求求你……
她想起上一天晚上的情景:那个人看完焰火后转过身来,把他们拉下车,给他们铐上手铐。他把他们塞近后备箱里,然后重新开车上路。起先是粗糙的石头路和破烂的沥青马路,然后经过一段平坦的路面,车子又开上另一条坑洼不平的道路。她听见车轮急速转动时发出的呼呼声,知道车子正经过一座桥梁。然后车子又转了几个弯,又经过几段糟糕的路面,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司机下了车,似乎去打开一道栅栏或某扇大门。他把车开进了车库,她想。城市的喧嚣突然被切断了,而车子噗噗排出的废气一下子多了起来。这是因为四面被墙壁封闭的缘故。
接下来,出租车后备箱的盖子被打开了。那个人把她拉下车,从她的手指上撸下那只钻石戒指放进口袋,然后带她沿着画满幽灵般面孔的墙壁往前走。墙上有几双已褪了颜色的眼睛失神地盯着她,一个屠夫,一个魔鬼,三个悲伤的孩子——全都被漆在那斑驳破败的泥灰墙上。他拖着她下到一个充满霉味的地下室,把她丢在地上。他橐橐地走上楼去,将她留在黑暗里,被腐肉、垃圾等散发的恶心气味包围着。她在那里躺了几个小时,睡着了一小会儿,大部分时间都在哭泣。她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惊醒,那声音就来自附近,像是一次猛烈的爆炸。此后她就更难睡着了。
就在半小时前,他又回到她身边,让她重新躺进后备箱。他又开车走了二十分钟,来到这个鬼知道是哪里的地方。
他们现在是在一间幽暗的地下室里。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铐在水管上,抓住她的双脚笔直地往前拉,把她调成坐姿。他蹲下身,用细绳子把她的双腿捆绑在一起。因为他戴着皮手套,这花了好几分钟时间。捆好后,他站起身,盯着她打量了好一阵子,又俯身向前,把她的上衣扯开。他绕到她背后,她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到他的手放上她的肩膀,正在摸索、揉搓她的肩胛骨。
她不停地哭喊着,被胶带封住的嘴巴不断发出哀求声。
她想得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
那双手沿着她的手往下移动,然后从手臂下环绕到她身体的正面。但是他没有碰她的乳房。那双手像蜘蛛一样爬过她的皮肤,像是在寻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肋骨,又轻轻地抚摸起来。t.j.浑身颤抖,挣扎着想躲避开。但他紧紧地抓住她,抚摸得更快了,手掌上也加大了力度,以感觉那肋骨的弹性。
终于,他站了起来。她听见后退的脚步声。有好长一段时间,地下室里一片沉寂,只有中央空调和电梯运转的吱嘎声。突然,从她的身体后方传来一个声音,吓得她发出一声唔唔的惊叫。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刷拉—刷拉。听起来很熟悉,但她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她试图回头看看他在干什么,但她做不到。那是什么东西?她听着这有节奏的声音,一次一次又一次。这让她回想起她母亲居住的地方。
刷拉—刷拉。
那是某个星期六的早上,在田纳西州贝德福乡下的小木屋,她母亲把一周唯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都投入到打扫家庭卫生中。t.j.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跌跌撞撞地下楼去帮忙。刷拉——这段回忆让她又哭泣起来。她听着这声音,想不通究竟为什么,这个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用扫帚清扫地下室的地面。
他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惊惶和不安。
某种你不常在纽约市凶案组警探身上发现的东西。
朗·塞林托和年轻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杰里,不是厄尼)坐在莱姆用他那乱蓬蓬的脑袋指点的地方:一对满是灰尘、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从塞林托上次来访到现在,莱姆的变化很大,使他难以掩饰自己惊讶的表情。班克斯虽然没有可以参照比较的标准,但也同样感到诧异。这又脏又乱的房间,这游移不定、充满戒心地望着他们的目光,还有那股味道——一股内脏的气味围绕在怪物般的林肯·莱姆周围。
他现在非常后悔让他们上楼来。
“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过来,朗?”
“因为你一定会叫我们别来。”
这是实话。
托马斯正要往楼梯走,莱姆抢先一步拦住他:“不,托马斯,我们用不着你麻烦。”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每次都要问客人吃点或喝点什么。
这个该死的好事的家伙。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身材魁梧、衣服皱巴巴的塞林托——一个有着二十年警界资历的老手——低头望着床边的一个盒子,想要开口说话。不过不管他原本打算说什么,都被落入他视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纸尿布打断了。
杰里·班克斯说:“我读过你的书,先生。”这位年轻的警察有一双笨手,刮胡子的时候在脸上划出好几道伤口。不过,他额前那一绺翘起的头发还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岁的孩子。莱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变老,世上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年轻了。
“哪一本?”
“嗯,当然是你写的关于犯罪现场的书。不过我指的是那本有图画的,好几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书里也有字。实际上,它绝大部分都是字。你读完了吗?”
“奥,那当然。”班克斯很快说。
在这个房间的一面墙边,堆着一大堆没卖出去的莱姆的书:《犯罪现场》。
“我不知道你和朗是朋友。”班克斯又说。
“哦,朗没翻出他的毕业纪念册给你看过?没指给你看那些照片?没捋起袖子给你看他的伤疤,说这些是和莱姆在一起时留下的?”
塞林托没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欢,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来。莱姆心想。那个老家伙正在他的手提包里翻找着什么。他究竟带了什么东西到这里?
“你们在一起搭档了多久?”班克斯找了个话题问。
“这种说法不太对。”莱姆说着,抬头看了看钟。
“我们不是搭档。”塞林托说,“我在凶杀组,他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
“哇!”班克斯说,对莱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层。刑事调查及资源调度组的负责人,向来是警局里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莱姆说。他看着窗外,仿佛他的医生随时会骑着游隼进来似的。“两个火枪手。”
“七年,断断续续,我们在一起工作。”塞林托用一种容忍的语气说。这股腔调惹恼了莱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