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前方。
长官,前面有状况,长官。
来了更多的警察。
他们大约封闭了列克星顿大道以南的三个街区,沿着那幢别墅布置了搜寻的警戒区域,拦检车辆,盘查路人,挨家挨户地询问,并举着长长的手电筒朝着停靠的车子里面探照。斯蒂芬看到了两名警察,敏捷地将手放在格洛克的枪把上,然后要求一名男子下车,让他们搜查后座一叠覆盖的毯子。有一件事情让斯蒂芬觉得不安:那名男子是白种人,而且年纪和斯蒂芬相当。
他停放车子的大楼也在搜寻的警戒范围之内,他不可能在不被拦检的情况下驶离这一带。警察越来越接近了。他快步返回停车场,拉开旅行车的车门。他很快地换装,抛弃职业杀手的装备,穿上牛仔裤、工作鞋(以免泄漏行踪)、黑色的t恤、暗绿色的风衣(上面没有绣任何标记),戴上一顶棒球帽(没有任何球队的徽章)。他的背包里装有手提电脑、几部手机、他的轻型武器,以及从车上取出来的弹药。他还有更多的子弹、双筒望远镜、夜视镜、工具、几包炸药,以及几支不同的雷管。斯蒂芬把东西取出来,全都放进了另一个大背包里。
他将m40步枪放在一个吉他盒里。他从后车厢将盒子取出来,和背包一起放在地上,然后考虑应该如何处置这辆车子。斯蒂芬从来都没有在未戴手套的情况下碰触过这辆车子的任何一部分,车子里也没有任何会泄露他身份的东西。这辆道奇是偷来的,仪表板及车内暗藏的识别码全被他刮掉了,车牌也是他自己做的。他迟早都会抛弃这辆车子,而且就算没有车,他也可以完成工作,所以他决定把车子丢下。他用一块蓝色的防水布盖住这辆方方正正的道奇车,用刀子插进轮胎里,放尽空气,让车子看起来就像已经在原地停放了数月一样。然后他搭乘大楼的电梯离开了停车场。
一走到外面,他立刻混进人群当中。但是到处都是警察,他的皮肤开始冒出鸡皮疙瘩,觉得自己就像条虫一样地蜷曲、潮湿。他走进一个电话亭里,装作自己正在打电话。他把头低下来靠在放电话的金属面板上,感觉前额、腋下的汗水造成的刺痛,一边想着:他们无所不在,四处搜寻他,从车里、从街上,从四面八方盯着他瞧。
从窗口……
那一段记忆又回到了脑海里……
窗子里的脸。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窗子里的脸……
这是不久之前刚发生的事。斯蒂芬受雇到华盛顿特区去杀一个人,一名贩卖机密武器资料的国会助理。斯蒂芬猜测,雇用他的人应该是收购这些机密资料的人的竞争对手。自然而然地,这名国会助理也开始变得疑神疑鬼,躲到了弗吉尼亚州亚里山德里亚市的一个秘密藏身处。斯蒂芬查到了藏身处的地点,并设法接近到能够开枪的距离——不过这是非常棘手的一枪。
一旦机会来了就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