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姑娘,”拉基莎喘着气说,“快跟上来。”
吉纳瓦·塞特尔下定了决心,愤怒取代了恐惧。她想:绝不能放过这个混蛋。她转过身,上上下下看着街道。最后她看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就在她刚刚逃离的那个巷口。她往那个方向冲了回去。
在离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一个街区的地方,汤普森·博伊德在拥挤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脚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汤普森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长度的棕色头发、中等体重、普通的面貌、中等体格(在狱中人称“凡人乔”),人们常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不过除非是赶公共汽车、出租车或火车,否则一个男人在中城区奔跑还是会引人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脚步,做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头脑中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没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以及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查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基于某些不明原因死亡时,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与脊髓的神经细胞和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
根据医学界的谨慎说法,经历过这样一次“灾难性的意外”后,一些被称为“幸运儿”的病人会发现,控制着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经细胞会继续发挥功能,因而他们也就活了下来。
也许他们是“不幸儿”。
因为有的人宁愿心脏早已停止跳动,让自己免受感染、褥疮、挛缩和痉挛之苦,免于自主神经异常反射的攻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风,也使他们免于恐惧,免于连阿司匹林和吗啡都无法消除的、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毛骨悚然的痛苦幻觉。
更不用说他们生活上发生的重大改变:理疗师、护理人员、人工呼吸机、各式各样的导管、成人纸尿布,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当然,还有沮丧。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的人选择放弃,一心求死。自杀永远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只不过并不容易(设想一下在只能转动脑袋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但是有的人会反击。
“够了吗?”向莱姆发问的年轻人身材修长,穿着便裤和白衬衫,打着一条酒红色的花领带。
“不,”他的老板由于运动而上气不接下气,“我要继续。”位于西中央公园大道西侧一幢房子二楼的备用卧室里,莱姆被固定在一台复杂的健身自行车上。
“我认为已经够了,”他的助理托马斯说,“你已经运动了一个多小时,心率已经相当快了。”
“这就像骑自行车登上马特洪峰,”莱姆喘着气,说:“而我是兰斯·阿姆斯特朗。”
“马特洪峰可不在环法自行车大赛的路程内。它是一座山,你可以去登山,但你不能骑自行车上去。”
“谢谢你来自espn的内幕消息,托马斯,我可不喜欢咬文嚼字。我骑了多远了?”
“二十二英里。”
“再骑十八英里。”
“不行,五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