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警车赶到现场,后面还跟着电视台的采访车。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岸边被撞毁的木屋,然后拍摄河面上的警用巡逻艇。此时,巡逻艇尾端有两名身穿潜水衣的潜水员,他们已穿戴好装备,用背滚式翻身下水进行搜索。
现在搜捕救援行动的重心已转至河面,岸上的部分便由阿米莉亚·萨克斯负责勘查监视。她在卡马诺跑车上放置的鉴定装备并不多,但黄色封锁胶带却带了不少,于是她在岸边围起了一个广大的区域。等她完成现场封锁,刑案现场鉴定车也已经抵达。她戴上耳机,呼叫总部,再次把步话机转接到莱姆的住处。
“刚才现场的情况我们都知道了,萨克斯。那两个潜水员有没有什么发现?”
“还没有。”
“他跳出车外了吗?”
“目击者都说他没有。莱姆,我现在要开始在岸边做现场勘查了,”她说,“希望我运气好。”
“运气好?”
“那当然,我觉得处理这个现场实在很麻烦。希望潜水员会找到他的尸体,这样我就不必浪费时间勘查这个现场了。”
“就算嫌疑犯已死,之后还是有调查会和……”
“我开玩笑的,莱姆。”
“哦,很好,不过这次这个嫌疑犯让我实在笑不出来。你快去走格子吧。”
她提了一个现场鉴定工具箱走到封锁现场外围,正要把箱子打开,却突然听见一个口音很重的人着急的喊叫声。“天啊,出什么事了?大家都没事吧?”
在电视采访记者所在位置的附近出现了一个头发整齐、身穿牛仔裤和运动夹克的拉美裔男子。他奋力推开围观的人群,一瞥见那个被撞毁的小屋,便开始大步朝那边奔去。
“喂!”萨克斯朝他大喊。但他却没听见。
这个人俯身从黄色封锁胶带下钻过,直接奔向那个小屋。他不但践踏了马自达汽车留下的轮胎痕迹,同时也破坏了“魔法师”可能从车上丢出或掉落的东西。甚至,如果“魔法师”刚才跳车逃跑的话——尽管那些钓客都坚称他来不及这么做,疑犯留下的脚印也都被这个人给破坏了。
萨克斯现在对任何人都有疑心。她仔细看向那个人的左手,发现此人的无名指和小指并没有黏在一起。所以,他并不是“魔法师”。那么他是谁呢?萨克斯纳闷。还有,他跑进她的刑案现场做什么?
这个男人此时已奔至那幢损毁的小屋前,他弯腰抓起木头、薄板和变形的金属,随手便往身后丢。
“喂,你干什么!”她大叫,“你快离开这里!”
他转头大喊:“可能有人被压在里面!”
她气坏了,愤怒地对他吼:“这是刑事案现场!你不能进来!”
“可能有人被压在里面!”他又重复了一遍。
“不!所有人都出来了,他们都没事。喂,你有没有听见我……老兄,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不管他有没有听见,显然都不重要了,至少对他来说是如此。他发疯似的拼命挖掘。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男人衣着整齐,手上还戴了一只劳力士金表;蓬头垢面的卡罗斯显然不是他的亲戚。
她心中暗自默念那句最著名的警察祷词——上帝啊,让我们免受关系人的骚扰吧——然后招手对旁边的两个巡警说:“把他拉出来。”
他仍不停嚷着:“这里需要医护人员!可能有小孩被压在里面。”
萨克斯皱起眉头,看着这两名警员的脚印也加进了这个不断被破坏的现场。他们抓住入侵者的手臂,把他拉倒。他挥舞着双手挣脱警员的控制,又对萨克斯大喊自己叫什么维克多·拉莫斯,仿佛他是个尽人皆知的黑手党,并教训说警方如此无视这个区域拉美裔人群的生活,政府应该为此感到羞耻。
“女士,你根本不懂——”
“把他铐起来,”她说,“然后拖出去。”她心想,这次是刑事侦查优先,警察工作守则上列的社区关系只好摆到第二位了。
两名警员铐住了这位红脸男子,把不停怒吼咒骂的他拖出了现场。“要把他送进警察局吗?”其中一名警员喊道。
“不用,先让他中场休息一下好了。”她喊道,立即引来一阵围观者的笑声。
她看着他被暂时安置在一辆警车的后座,但在这个似乎不可能成功的搜寻行动中,这辆车也是另一个障碍物。
萨克斯换上特卫强现场鉴定装,拿了照相机和空证物袋,又在鞋子上套上橡皮筋,才走进刑事案现场,先从卡罗斯被摧毁的“宅院”开始。她从容不迫地仔细搜寻。在经历一整天令人悲痛的追逐过程后,阿米莉亚·萨克斯再也不愿接受事物的表面证据。没错,“魔法师”此时可能沉在灰棕色河面下四十英尺深的地方,但他也可能轻易地从车内逃出,游至附近的河岸。
就算有人发现他已远至数英里外的地方,穿着另一套新服装走向他的下一位被害人,萨克斯也丝毫不会感到惊讶。
拉尔夫·斯文森牧师已经来到城里好几天了——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但他发觉自己永远也无法适应这个地方。
他是个瘦小的男人,有点谢顶,有点害羞。他在一个小镇上照料人们的灵魂。那个地方比曼哈顿小几千倍,也落后了几十年。
在家乡,他只要望向教堂窗外,就能看见连绵起伏的坡地和在野地上安详吃草的畜群,但在这个靠近唐人街的地方,他从廉价旅馆闩死的窗户看出去,看见的却是对面房子砖墙上的一个个下流的、不堪入目的喷漆字。
在家乡,他只要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人们就会向他打招呼说:“你好,牧师”或“拉尔夫,你刚才的布道真精彩”,但来到纽约后,这里的人只对他说:“给我一块钱”或“我有艾滋病”,甚至只有两个字“吸我”。
幸好,斯文森牧师待在这座城市里的时间不会太长,因此他觉得自己应该还能在这小小的文化冲击中存活上一段时间。
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他一直逼自己翻阅旅馆提供的那本老旧破烂的基甸《圣经》,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圣马太写的福音故事虽然迷人,却完全不能掩盖隔壁房间那个同性恋男妓和嫖客性交所发出的声音。他们高声嘶吼,或许因为疼痛,或许出于愉悦,但更有可能的是两者同时存在。
牧师知道自己应该感到光荣,因为他被挑中来纽约执行这次任务。可是,他感觉自己也像当年前往不信仰主的希腊和小亚细亚传教的使徒保罗,面对的总是嘲弄和奚落。
啊、啊、啊、啊……对,就是这里……哦,对、对、对,就是那儿、就是那儿……
好,这真是够了。即使保罗当年也不会面对这种程度的邪恶堕落。那场音乐演奏会还有几个小时才会开始,但斯文森牧师决定早点出门。他稍稍梳了几下头发,戴上眼镜,把《圣经》、纽约市地图和一份布道演讲稿放进公文包。他沿着楼梯下楼走至大厅,还有另一个妓女坐在那里。这个人是——或看起来是——一个女人。
我们在天上的父,充满慈爱……
他感觉胃部一阵紧缩,匆匆加快脚步,目光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地板,以为会听到一番挑逗的言语。但这个女人——或这个男人,或不管到底是什么性别——只微微笑了笑,然后说:“真是个美丽的黄昏。对吧,牧师?”
斯文森牧师惊讶地眨眨眼,才报以微笑。“是啊,的确是。”他忍住冲动,没把到嘴边的“我的孩子”说出口,从他担任神职工作后便再也没用过这句话,只说:“祝你有个愉快的一天。”
他步出大门,走进纽约市下东区忙乱的街道。
他在旅馆门前的人行道上驻足了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年轻的亚洲人和拉丁美洲人脚步匆忙地行走,街上的公共汽车排放出富含金属元素的炙热废气,几名骑着破自行车的送快递的中国男孩嗖嗖地在人行道上穿行。一切都是如此令人身心疲惫。这位牧师感到焦躁沮丧,但他心想,等他走到那座将要举行演奏会的教堂后,或许就能放松一些。他已研究过地图,知道这段路很长,不过他可以沿路做一些事,以排解这令人发狂的焦虑。他可以逛逛街、买些东西,停下来吃个晚餐,或研究他的布道讲稿。
当他向东走去时,觉得好像有人在监视他。他立刻扭头向左望去,看向旅馆旁边的一条小巷。有一个人半蹲着躲在一个垃圾车后,这是一位瘦小、棕发的男人。他身穿工作服,手里拿着一个小工具,正意味深长地打量着牧师。接着,好像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似的,背转身,退进了巷子深处。
斯文森牧师紧紧抱住公文包,怀疑自己在演奏会开始前,没留在安全的旅馆房间——虽然里面又臭又吵——而跑到外面来,是不是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接着,他轻轻笑了出来。放松一些,他对自己说,这个人只不过是个管理员或打杂的工人,也许还是这家旅馆雇来的。他刚才只是过于惊讶,不相信一位牧师竟然会从这种脏乱的地方走出来。
更何况——当他开始往北走时,他心中这么想——自己是身穿牧师服装的人,既然神召唤了他,就一定会给他某种程度的豁免权,即使是在这个现代的索多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