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看见了一个穿蓝色工装、戴黄色安全帽的男人。肩上还扛着一大卷电缆。”
“你应该赶紧告诉警察。”
维特站了起来。他别过头,然后想了想,把手伸进衣服口袋。他不希望这些人以为自己是借机逃单。他早听人说过纽约人不信任他人,他可不想因为这件事破坏大都市产业圈对他的第一印象。于是他掏出一张十美元的钞票支付自己的午餐三明治和啤酒,刚放下钱又想起这里是纽约,所以又掏了一张出来,总共二十美元。
“山姆,别管这个了!快。”
他努力回忆着那个男人究竟是从哪个沙井爬出来的,又是站在哪里打电话、走进学校。要是他能记得那人打电话的大概时间,警方或许就能追踪那通电话,而电话公司说不定可以查到他打给了谁。
维特急匆匆地走上扶手电梯,三步并作两步下到酒店大厅。那里站着一位警察,在前台附近。
“警官,打扰一下,我刚听说……你们在找电力公司的一个工人?就是策划了昨天那场袭击案的元凶?”
“是的,先生。您知道些什么吗?”
“我想我可能看见他了,但又不是很确定,也可能不是。但我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你们。”
“稍等。”警官举起手里的无线对讲机说道,“巡警七八七三呼叫指挥部。我想我找到了一名目击者,他可能见过嫌疑人,完毕。”
“收到。”对讲机里传出沙沙的声音,“稍等……好的,七八七三号,送他到外面来。斯通街。辛普森警探有话问他,完毕。”
“七八七三号收到。”警察转头对维特说,“从前门出去左转,那儿有位警探等着您,一位女士。你就说找南希·辛普森。”
维特急忙穿过大厅向门口走去,心里想着:如果那个男人还没走,说不定警察能在他伤害任何人之前成功逮捕。
人生第一次的纽约之行,说不定还能上报纸,成为英雄。
露丝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