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厨具牌餐刀,与凶器相同。
·奥尔顿步行鞋,大小为十号半,鞋印痕迹与第一犯罪现场鞋印相似。
·来自波士顿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镇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的哈维·普雷斯科特画作宣传单。
·一盒乳胶手套,橡胶组合物与第一罪现场发现的一小块乳胶手套类似(车库)。
“这真是相当确凿的罪证,莱姆。”萨克斯说,后退了一步,双手叉腰。
“那个预付费手机,那些写着‘亚瑟’的字条,却没有生活或工作地址。说明这很可能是外遇……还有什么其他细节?”
“没有,就剩下那些照片了。”
“把照片也挂上去。”他指示道,目光在白板上逡巡。遗憾的是他没法亲自搜查现场——与阿米莉亚·萨克斯一起搜查,就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他通过麦克风和耳机或者高清摄像机给她指示。现在他拿到的也算是一个合格的现场侦查报告,但干得不是特别漂亮。没有犯罪现场房间以外的照片,至于凶器……他看到的照片里沾满血的凶器躺在床下,一名警官拉起床罩,为了能让照片拍得更清楚。但是在床罩被拉起前凶器是藏起来的吗?(这意味着罪犯可能在行凶时慌了手脚,忘记回收凶器)还是可见的?那样的话凶器就有可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证据。
他研究了一下地板上包装材料的照片,这明显是用来包裹普雷斯科特的画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萨克斯站在白板前,朝他的方向扫了一眼。
“是这幅画。”莱姆继续道。
“画怎么了?”
“拉格朗日提出了两个动机假设。一是亚瑟偷走普雷斯科特的画掩饰外遇,因为他想杀死爱丽丝,让她离开他的生活。”
“对。”
“但是,”莱姆接着说,“如果要伪造偶然的入室盗窃案以掩饰谋杀,任何有点脑子的凶手都不会去偷整个公寓里唯一一幅可以马上联系到自己身上的画。你要记得亚瑟也曾拥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一直能收到关于画的宣传单。”
“确实,莱姆,这一点说不通。”
“第二个假设,亚瑟想要画却买不起。嗯,那么在白天爱丽丝工作的时候撬门进来把画偷走,要比杀人安全容易得多。”而且亚瑟并不是这样的人。虽然莱姆在判断他是否无辜时没有过多地考虑这个因素,但此刻他总觉得很在意。“也许他不是在装无辜。也许他是真的无辜……你是说罪证确凿吗?有点太确凿了。”
他暗自思索道,如果亚瑟并没有干下这些事,那么真相就太可怕了。因为这不只是身份上的张冠李戴,是证据匹配得太天衣无缝了——甚至包括她的血迹,还有亚瑟的车。如果亚瑟是无辜的,那么肯定是有人费了很大力气设下陷阱去陷害他。
“我在想,他可能是被陷害的。”
“为什么?”
“动机?”他喃喃地说,“我们先不考虑这一点。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凶手是如何做到的?我们先回答这个问题,答案会帮我们指出真凶。在这个过程中也许动机就会揭晓,但那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所以我们先从一个假设开始。假设凶手是别人,一位x先生,谋杀了爱丽丝·桑德森并且偷走了画,然后栽赃给亚瑟。那么现在,萨克斯,他是怎么可能做到这些的呢?”
一阵刺痛——又是她的关节炎——萨克斯坐了下来,然后想了一会儿,说道:“x先生跟踪了亚瑟和爱丽丝,发现了两人对艺术的共同兴趣,让他们去了同一个画廊,然后通过画廊找出了两人的身份。”
“x先生知道爱丽斯拥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那是他渴望拥有的一件作品,但是他买不起。”
“对。”萨克斯在证据板前点了点头。
“然后他闯入亚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edge牌剃须膏,trugro牌化肥和芝加哥厨具的餐刀,于是每样偷了一些去设陷阱。他知道亚瑟穿什么鞋,所以能留下足迹,然后再去国家公园里搞些泥土放在亚瑟的铲子上……”
“现在,再让我们想想五月十二日。x先生通过某种方法得知亚瑟总是在周四提前结束工作,去一个荒凉的公园跑步——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于是x去了被害人的公寓,将她杀害并窃取了那幅画,然后又从电话亭打电话报警,说听到了尖叫声,还看到一个男人拿着画钻进了汽车,描述了亚瑟车子的外观,还有部分车牌号码。然后他又去了亚瑟在新泽西州的房子,在亚瑟的车里留下血迹、泥土、抹布和铲子。”
电话响了,是亚瑟的辩护律师。他声音匆忙,又重复了一遍助理地区检察官已经解释过的内容,却没有提出任何可能帮助他们的信息。事实上,他曾几次试图说服他们向亚瑟施压让他认罪。“帮他自己一个忙,”辩护律师说,“我可以帮他谈到十五年徒刑。”
“那会毁了他的。”莱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