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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周志平向林家借了一个手电筒,和林宝珠回家去。此时雪停了,路面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雪。路面又湿又滑,因为这条村里的正道路被人经常走,很多雪被压实了,融化了,又结冰了,路面上的冰走得人特别容易摔跤。

自从上次被王二狗吓了一跳之后,林宝珠就不敢走夜路了。此刻风从耳边穿过,脚下的雪踩着上面发出“沙沙”的响声。她走路忽然踉跄了下,周志平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

正当林宝珠要和他道谢的时候,周志平忽然偏头垂眸问她:“你家务事学的怎么样了?”

林宝珠愣了下,老实回答:“基本上该学的都会了。”

周志平有些狐疑地看了看她,见她脸色没有躲闪,点点头:“明天给我看看成果。”

回到家不久后周家人基本上已经睡了,因为天色一晚,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便一天黑就睡觉了。林宝珠一到周志平清醒的时候,白天还没什么,但是到了晚上就有点害怕。

周志平又去洗澡了,他最受不得身体脏。他进来的时候,林宝珠坐在床上擦脚,她用擦脚布,低着头很认真。周志平走过去坐在她旁边,脱了鞋子拿着脚对着她:“给我也擦擦。”

照娇小姐来说,她给自己擦都是屈尊纡贵了,还给他服务?林宝珠不想理他,把擦脚布丢到床脚爬进床里去。

周志平看她不配合,抓住她雪白的两只小脚,娇小姐被抓住了两只脚,只能在床上像虫子一样扭着身体。她羞愤地要蹬周志平的胸膛,周志平却握紧她的小腿,慢条斯理地问:“你擦是不擦?”

林宝珠被抓了许久,周志平好像也耐心十足地握着她的小腿,等她妥协。她回头狠狠地瞪了周志平一眼,却发现他盯着自己的臀部看,目光直接。这样的姿势太过羞耻,她转了下身体,不情愿小声道:“我给你擦就是了。”

周志平闻言伸出两只脚对着她,娇小姐感到羞耻,眼眶盈满了泪水。她一边拿擦脚布擦周志平的脚,一边忍着眼泪,她不像大家闺秀,反而像个女奴似的服侍男人擦脚。他的脚比她大许多,她用手提着酸累,只好先擦干净底下,然后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擦。

她还没给自己的父母擦过脚呢,第一次居然给这个臭男人擦了。想着这些,她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其中一滴滑过她小巧的下颌,滴在周志平的脚上。

周志平看她低着头,忽然下巴处掉下一滴眼泪来。他诧异地用手抬起她的脸来,看见她盈盈美目下泪珠挂在脸上,看上去可怜极了。

看到他发现她哭了,她倔强地紧紧地闭上眼睛。周志平看她哭,摸了摸脑袋,居然有些不知所措:“你咋这么爱哭呢,这就哭成这样。”

林宝珠扭头不想让他看自己,周志平嘟囔道:“这就哭了,大不了我以后不让你擦脚了。”

看她还是哭,他有些无奈,她的眼泪怎么会这么多:“你别哭了,大不了我给你擦一次,让你赚回来。”

看她不理他,周志平扳过她的脸,凶她:“我还娶了个小姐回家不成,你再哭,我就亲你。”

林宝珠听到他这么一说,赶紧止住了眼泪,她不要他亲她。

周志平看她收起眼泪,委屈地看着他。看着她梨花带雨的小脸,他心里好像被什么碰了一下,他拿出指腹擦她的眼泪:“你是水做的人吗,这就哭成这样,你嫁给了我,服侍我是天经地义的。”

林宝珠听到这话,用拳头打他,她力气不大,打在他硬邦邦的胸膛上面像是在和他玩似的。他任她打,一边笑:“娶了你真是我倒霉了,不伺候我还得伺候你。改天给你擦脚行不行,不许再哭。”

被林宝珠这样一闹,周志平那些旖旎心思也没了。他揽着林宝珠,吹熄了蜡烛。

林宝珠还想挣扎,但是她挣脱不过,被窝里很快被周志平暖得热乎乎的,她迷迷糊糊想,就把他当个大暖炉子算了,便就这样睡着了。

第二天,林宝珠被周志平叫起来做早饭。周志平刚从院子里练完拳,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冷,他把林宝珠的衣服扔给她,让她起来。

林宝珠在厨房里面燃火做饭,已经有模有样的。

周志平没想到她是真的学会了,虽然味道不算非常好吃,但是也还可以。

他擦干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得意道:“我媳妇就是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

吃完饭后周志平带着红纸要去找村里专门写联子的先生写联子,林宝珠看到拉住他:“给我试试。”

周妈在旁边看着,不说话,而周红芳直接开口了:“我说嫂子,你一个小学毕业的,还能写得比先生更好?”

虽然上次她输给了林宝珠,但是能刺到林宝珠的地方,她还是要来刺一刀。

林宝珠根本没看她一眼,轻描淡写道:“要是不行,我出钱买纸,去写联子的先生那里买一副。”

周志平听到周红芳的话,沉下脸色:“红芳,你嫂子的事情你少管。别再让我听到你编排你嫂子。”

周红芳不怕周妈,但是怕周志平,尤其是他当兵之后,威严越甚。她撇了撇嘴不说话了。

林宝珠提起毛笔沾墨,在红纸上提笔写字。她非常小心翼翼,每个字都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不多时,就写好了一副联子。

周红芳探头一看,这真是好字。工整美观,清秀好看。旁边有个人家经过周家,进来凑热闹看,也说写得好。

周志平看人夸林宝珠,得意道:“我媳妇写的可是簪花小楷,好看是必然的。”

闻言,林宝珠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怎么知道自己从小习的字帖是卫夫人的簪花小楷,莫非他还是个懂字的?

她那里知道,周志平不是懂字,而是听了别人夸她字说的一嘴。他只记得人家夸她字好看,自己根本是个牛嚼牡丹的货。

村里那个大妈看到林宝珠的字尤为喜欢,也不想去村口找写联子的大爷写了,花钱让林宝珠给她写上一副。

林宝珠写了一副后,周妈看着笑了笑:“老大媳妇可真是有能耐,还能得到这样一个赚钱的方法,要不我们也在村子里支个摊子,卖春联。”

林宝珠写春联只是为了好玩,并不是为了赚钱,她又不是为了赚钱要出去卖墨笔的人。

她和周妈关系不好,甚至连和她说句话都不想,干脆没理周妈,继续沾墨写后门的联子。

没想到周志平却开口说话了:“我媳妇有我养着,不需要在外面买联子。”他意有所指地说:“别人就看到可以赚钱,但是写字多了手腕容易疼,宝珠不需要做这个。”

周志平自己是最能领会写字很辛苦的人,他刚刚学字,为了完成彭昌的任务,写得手腕都有些微酸。何况是毛笔字,更加难写,考验腕力。

周妈看他们两夫妻都忽视自己,还话中带刺,面色有些难看。

真是管不了人了是吧,眼里还有她这个长辈吗?

她心里不舒服,就直接走开了。

周志平过年还挺忙的,雪化了之后,他带着箩筐去山上割猪草,这个时候的猪草其实并不好找。前几天家里的猪因为下雪吃不到新鲜的草,都有些精神不好。他把联子放下后就出门去了,前几天路过后山时,看见还有些绿色,他准备穿好靴子大步上山去割那点枯黄后的绿色。

第二天他又被队长叫去杀猪,村里的人要分队里的猪了,每家每户都得出一个人来帮忙。周志平力气大,毋庸置疑是他去了。

他晚上在队长家吃了一顿猪下水,等到回到家里,基本上家里人也刚刚吃好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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