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十几年没见面了,当初虽说是因为恋人家庭的原因,俩人被迫分离,可说到底,自己还是为了事业抛弃了她。不管这份理由多么堂而皇之,心里对艳芳的亏欠,却还是如尖利的牙齿般,每日在噬咬着方伯敬的心。
他外表高大威猛,内心却柔情似水,这般酸楚,没有一时平息过,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已,否则,他怎么会看到与恋人相似的刘丽,竟按捺不住激动,与她义结金兰,成为兄妹?还不是为了平抑自己那一腔思念之情?
所以,从听到刘艳芳消息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没在平息过,何况现在已经见到了久违的思恋情人?
十几年来,自己的初恋,就因为那一念之差,吃了那么多的苦,方伯敬的心再硬,也不可能无动于衷,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一个情感丰富,火般热情的人?
当初他不敢想,不愿想,还不是因为刘艳芳已经有了家庭,对自己的恨,即便如江水般汹涌也得如海水潮汐般,永不会停息。怎敢想像它能自行消失?
他心里明镜是的,要不是自己的义妹做工作,即便是艳芳死了老公,也不会再与自己见面。
她能到北京来,说明她内心的恨几近消失,自己这些年一直单身,还不就是因为这份歉疚无法面对新人吗?
所以,如果能趁此机会重修旧好,再用余年弥补青春岁月对艳芳的亏欠,不枉艳芳等自己一场,也不枉同事们一番苦心,用雄家嫂子的一句话,那就是:
“一失足成千古恨,给了你机会,可千万莫再错过,静好岁月,尽情享受,也不过二三十年光景,又何况你们已步入中年?消弭仇恨,抚平伤口,这是你目前急需要做的。说实话,要不是义妹关心你,要不是那死鬼老公罪有应得去了地府,这机会你上哪找去?余下的岁月,还不是要每日在懊悔中度日?这是多好的机会啊?你们至少还有10年美好的人生可以享受,听嫂子的,再不要错过了,过了这个村没真这个店了!”
她的话真诚而又实际。可玲玲的话则说的更加尖锐:
“做为恋人来讲,您已经杀过她一次,我们好容易给她抢救过来,如果您转身而去,无异于又杀了她一次!什么高大伟岸?什么英雄情怀?什么为了事业?统统都是扯!都是假的!如果您这么做,我再也不信这世间还有真情在,我也再不会再认你这个叔叔!”
玲玲的话,不但深深的触动了方伯敬,也让雄百凌看到了女儿那金子一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