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他这番话推测,书上的女主人公,就是现如今跪在公堂之上的杀人犯——渔娘,男主人公,就是死者王操蛋本人,而某个没用的窝囊废,忍气吞声,让人戴了三年绿帽子!
“咳——”假装咳嗽提醒他:这里是公堂,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关于这一点,羯摩给出了自己的见地:“小说虽然有可能有作者自身的影子,但绝大多数都有杜撰的成分在里面,不足以拿来当证据。”
“小说不足以拿来当证据,那么犯人身上的伤,以及犯人服用过的堕胎药物,总可以了吧?”开玩笑!拿不出证据,他漠北会有底气站在这里?
比起漠北所给出的推论,底下人议论更多的话题,是他怎么知道渔娘身上有伤?
“我之前去找过飘香院的如烟姑娘,如烟姑娘当时跟我说了一些很是奇怪的话,她说那天晚上,王操飞同她二人对坐一宿,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不光是我,我想,在场估计没几个人会相信!可是后来,她又接着问我,如果我家中养了一只母鸡不会下蛋,到底是公鸡没有尽到责任,还是怪那只母鸡?一只不会打鸣的公鸡,又算不算得上是一只真正的公鸡?”
“她这番话,我苦思了很久,后来,终于想明白人家柳姑娘话里的深意,她是想告诉我,王操飞就是那只不会打鸣的公鸡!这个人根本就无法生育!所以,他们两人才会什么都没发生!”
漠北又接着往下论述,“二少奶奶,如果我没有记错,早在我进入你们府上查案之前,我们两个人应该就已经见过一次!”
“是吗?渔娘并不曾有印象。”
“二少奶奶这句话就太过谦虚了!二少奶奶何止对漠北有印象,二少奶奶甚至生怕漠北会记起来!我第一日去你府上,就撞见两个丫鬟在争抢二少奶奶的一件衣服,当时,王家三小姐也在场,问了一句,‘这几件衣服不都挺新的吗?干嘛给扔了?’这也是在下心中的疑问。想必那时,二少奶奶就已经记起曾经与在下见过一面,所以急于销毁证据。”
“倒是漠北眼拙得很,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二少奶奶便是我曾经在同济药房买药时,不小心把人药撞洒了的,那个衣领上绣着两朵别致的牡丹花图案的女人!二少奶奶当日在同济药房撒地上的药,漠北身上正好,请大人代为辨认一下!”
“藏红花?”
“不错!正是此药!一个丈夫无法生育的女人,买这种堕胎药物做什么?真相就是,我们这位在公堂之上跪着的二少奶奶之前已有身孕,而且肚子的孩子根本就不是王操飞的!大家难道不会怀疑吗?一个女人,一年四季,都穿着立领的衣服,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是因为固守礼节,还是有着某些其他不为人知的原因呢……?”
一记玩味的笑收回,漠北把最终决定权,交到了旁边跪着的人手上,“是让我继续再说下去,还是你把所有事情,全都亲自讲出来?”让她把自己过去的遭遇都说出来,也许是他,给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是受害人,保留的最后一丁点自尊,他同时,也是给受害人一个赢得社会同情获得广大舆论力量支持的机会,也许,考虑到受害人这一点,大人届时判的罪会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