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综英美]英雄兼职超级反派》作者:雾里鬼
文案
前雇佣兵死了之后绑上了一个折磨人的系统,要求他既要做好一名超级英雄又要成为一名超级反派。
你既要成为一名惩恶扬善、嫉恶如仇的超级英雄,又要做一位有内涵恶名远扬的邪恶罪犯。系统抑扬顿挫地说。
你搁这儿整我精神分裂呢?
在时间分配上,系统决定让雇佣兵白天当英雄,晚上做罪犯。
你不去转行当资本家可惜了,真的。雇佣兵一边吐槽系统一边兢兢业业的打工。
于是前雇佣兵就开始了白天化身正义骑士游走在纽约外星人和九头蛇间拯救世界,夜晚他就化身蝙蝠侠后援团长小丑热衷于在哥谭市搞破坏给蝙蝠侠添赌的生活。
某天,他掉马了。
震惊!哥谭犯罪王子居然兼职纽约超级英雄!
惊呆!纽约超级英雄夜晚化身哥谭犯罪王子!
于是神盾局与蝙蝠侠展开了一场前雇佣兵现反派兼职英雄的归属权的问题。
他是纽约的超级英雄,就算犯罪也理应收押在复仇者大厦由我们看管。托尼,一个身负神盾局抢人重任的代表。
他在成为超级英雄之前就是我们哥谭的小丑,理应由我看管收押在阿卡姆疯人院。蝙蝠侠,一个哥谭全小丑迷的代表。
两方争执不休,同时看向了吃着爆米花看戏的雇佣兵。
雇佣兵:看尼玛看,给你一拳,嘻嘻。
于是
蝙蝠侠直接抢了人跑路回哥谭了。
互相救赎的烂梗,cp蝙蝠,he.
内容标签: 西方罗曼 异能 超级英雄
搜索关键字:主角:法斯特、蝙蝠 ┃ 配角:英雄人设反派剧本 ┃ 其它:我渣过的超英到处都是
一句话简介:我控几不住我自己呀
立意:你的想法和行动决定你的未来,所以一定要想好了在行动,哪怕不能成为心目中的自己,也要成为一个人
第1章 1 初来乍到
哥谭,气温37c.
今日本市气温达到历史最高温度,请各位市民外出注意防晒避免烧伤广场上大屏幕里那笑容有些失真的金发主持人语气甜美。
炙热的阳光烤制大地,掀起的热浪像是水波揉乱了街景,连同植物也恹恹地搭在干裂的土地。
空气中沉浮着亮色的灰尘,或许是因为鲜少人气显得更加自由,它们随意的享受着在这一刻终于属于它们的城市。
平日里没人能注意到漂浮在空中的灰尘,当它们终于可以化作金色的粒子却也没人为他们驻足。
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偶尔有路过的行人大多也只是撑着黑伞或是用手挡着头顶快步跑过没有阴影遮盖的人行道。
谁能想得到昨天才20出头的温度今日就飙升到了一个完全可以说得上离谱的天气,就像那些几美元就能泡到的妞一样,心情阴晴难定。
长得不同样却有同一面孔的行人们皱着眉,吐出最肮脏的词语咒骂着这突然升温的天气与上帝,却没人敢于暴露在阳光下与这见了鬼的天气斗一斗。
他们逃窜着,跑进建筑物投下的阴影之中,放慢了步调,像是刚才辱骂着天气的不是自己那样,自欺欺人着。
如果有人问道,他们只会心安理得的为自己找借口。
只是普通人而已。
这就像是这座城市带给人的大多数印象一样。
隐藏在黑暗中的爪牙肆意伸展,实际上敢走出黑暗,出头的总是少数,鉴于出头的那部分最终都沦为了牺牲品
聪明的人都选择处于暗处。
一个很好的理由和借口。
哪怕现在整座城市都置身于光明下,那宛如神圣的阳光给这座旧哥特式的城市镀上金边,让它看起来高雅和神秘,却依然掩盖不了黑暗与腐坏才是这座城市的本身。
不公平就是文明的代价。
这便是本质。
穿着白色t恤背着双肩包的黑发青年屈着腿踮着脚尖蹲在阴影与阳光的边界里,他伸着一只手臂张开修长白皙的五指,任由它们浸泡在阳光之下。
过分白皙的皮肤下是清晰可见的筋脉,手臂上是细却微小的白色绒毛,镀上一层金光,细嫩的皮肉不到一分钟就在毒辣的阳光下晒得通红刺痛。
然而青年像是感受不到疼痛一样,继续任由手臂在阳光下暴晒,他另一只手托着下巴,漂亮的绿眸里什么也没装,他似乎在走神。
青年略长的额发被撩在耳后,耳边是涌入的笑声、小声的哭泣与□□打击的声音,一场恶□□件就发生在他附近,在他身后不远处的小巷里。
此时青年正在与脑中自称为系统的家伙对话,耳边的吵闹与脑中系统冰冷的声音交叠在一起让青年感到一阵烦躁。
好吵。
青年收回手臂打了个哈欠,他站起来,寻声而去,路过饮料机,青年稍作停留,一枚硬币从他指缝中探出射入投币口,橙汁罐蹭过铁皮落在出口,青年俯身捡起。
扣开罐口,他仰着头,喉结快速地滚动着,他喝完橙汁,舔了舔被水沾湿的唇瓣,捏扁罐子砸进垃圾桶,那双漂亮折射着光芒的绿眸是厌烦的。
突如其来的脚步声引起了正在殴打他人的社会青年的注意,为首的男子吐出一滩口水,他恶狠狠地回头看去,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来打扰他们办事。
一回头,只能看到他的两个小弟狼狈的倒在地上生死不明。
下一刻他的脸便被人抓着狠狠地撞向了凹凸不平的墙面,剧烈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发出惨叫,青年皱了皱眉,恶劣的拽着那人的头又在墙壁上磨了磨。
你不知道你们很吵吗?
这只敢打劫瘦弱初高中生的社会青年哪儿见过这种场面啊,当即被吓晕了过去。青年松开男人,拧了拧手腕,手指敲打着空气。
被霸凌的高中生眸中印着这一幕。
阴影覆盖了两旁,唯有青年身后透过白色的光芒,穿着白色t恤与黑色牛仔裤,看起来就像个普通大学生的青年逆光,这么普通,却宛若救世主,轻而易举的就将他从地狱里救出。
这让汤姆想起了曾经在他几岁时,那是一个夜晚也是像这样的场景,那逆着光的英雄救他于霸凌之中,温柔的抱着他,把他送回家。
在汤姆无数个被父亲家暴的夜晚,他只是徒劳地看着用来遮盖墙斑的超级英雄海报,指望那英雄能再次出现,破开那面墙救他于水火之中,当然,没有一次他出现了。
而后不久,便是那位英雄结局。
汤姆不愿意再去回忆那血腥的哥谭英雄史,他知道他的心应该是嘲弄的,对眼前这人的行为,在哥谭抱有善意的人只是在加速自己的死亡,然而他依然忍不住澎湃了内心。
他会是英雄吗?
法斯特没有多看地上的汤姆一眼,他背对着汤姆走向巷外,他冷漠傲慢的背影印在汤姆心中,却不是当初救了汤姆的英雄。
法斯特根本就没有注意听那人的话,他只是回到了刚才的位置,再次买了罐橙汁,他蹲在阴影下,用橙汁罐贴着脸,他抿了抿唇,眯着眼看了眼天空中那毒辣的太阳。
热死啦。
这些天法斯特对哥谭进行了踩点。
哥谭是个完全混沌无主的城市,罪犯猖獗、警察无能、贫富两极分化,唯一的正义便是那以一人之力扛起整个哥谭的蝙蝠侠,他又能抗多久呢?
法斯特却对这个城市出乎意料地适应,或许他是天生反骨。
法斯特看了看表,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3天7小时49分了,为什么这么说,好吧,或许应该从头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