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宁雌雄枪!
夏老爷子给杨起的这把枪是雄的,口径大,杀伤力强,且弹夹的装弹量达到了十二发。
可以看得出来这把枪至少跟随了夏老爷子几十年的功夫。
在夏老爷子那个年代,装胆量十二发的枪几乎没有,而这把枪却是老爷子的故友所赠,据说世界上仅此一把。
而那把雌枪则是装弹量七发,也比寻常的枪多出一发来。
在战场上,也许多出一发子弹就有可能成为最终活下来的那个人,由此可见子弹数量也是决胜的关键。
极为爱惜的把玩着手里头的枪,夏老爷子重新用擦枪布仔细的擦了一遍枪,这才完完整整的交给杨起。
“三个弹夹,一共36发子弹,应该够用了,这把勃朗宁跟了我几十年,现在你拿着它去金沙湖吧!”
杨起面色凝重的接过这把枪,纵然他并不会用枪,但这并不妨碍接受老爷子的好意。
无论到什么时候,面临着何等险境,手里头有枪胆气就足。
“浩帆,这次去金沙湖,你要完全听命于杨医生,执行命令绝不能打折扣!”夏老爷子直接下了命令。
石浩帆立即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是!执行命令不打折扣!”
随后夏老爷子拨通了几个电话,并在办公桌前签发了一个手令。
到此,杨起进入金沙湖的全部手续也就齐了,那里本就是军旅驻地,若是没有手令一类的东西和提前打过招呼,只怕他们几个人刚刚进入原始森林的外围,就会被负责警戒的哨兵和狙击手发现。
到时候不明不白的被干掉,那可真是千古奇冤!
“话不多说,你们都回去准备吧!务必全力配合好杨医生,我等着你们凯旋归来!”夏老从酒柜里拿出一瓶茅台来,扭开瓶盖揭开封泥,大口喝了一口后,直接递给了杨起。
杨起明白夏老太爷的意思,抓过酒瓶咕咚咕咚的喝上两口,递给石浩帆。
当石浩帆、赵拓开和杨起都喝了酒过后,齐刷刷的从夏老爷子的办公室走了出去。
既然喝了壮行酒,就势必要凯旋归来,这既是规矩也是命令,虽说杨起不是军人,可骨子里的血性却依然向往如此。
当杨起利用现成的药材配置好避毒的药物,以及驱虫的药粉和其他的东西后,还用夏宅后院那些新鲜的竹子做成了一些竹质毒针,以备不时之需。
他是一个医生,轻易不杀生,可若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有些雷霆手段也必须要使用出来,这是保命的本能。
背起行军包,杨起换上了没有肩章的迷彩服,还是头一次穿迷彩服的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真挺象那么回事的。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杨起背起行军囊走到楼下,就看见石浩帆和赵拓开两人直挺挺的站在楼下等候。
“哟?起来的这么早,我原本以为我是最早的。”似乎是为了缓解气氛,杨起用打趣揶揄的口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