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虎一直认为,自己的本事,天下无敌,如果不是余司另手里有枪有炮,他早就统一南部基地,成为真正的王了。
至于狂龙和火凤凰,在他的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不过是因为顾忌余司另,这才没将他们吞并,否则的话,他早就一统外城,一家独大了。
可是,他原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竟然遭到了挑战,特别是人家老大还没出手,就被其手下一个马仔挑衅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手里没武器,即便他胸膛都要气炸了,也无可奈何,只能咬着后槽牙,吆喝着单打独斗,以此挣回几分面子。
“小子,不敢了吧,是,现在手里有枪,你就是大爷,可枪只弹药,总有一天会耗尽。只有拳头,长在胳膊上的拳头,才是最终武器,凭枪只弹药说话,就是废物!”
话糙理不糙!
其实,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特别是数次与丧尸激战之后,幸存者更加明确,枪只弹药最终将沦为无用品,除非开发出威力更强大的超级武器,否则强大的个人武力,将成为人类生存的主要依仗。
换句话说,“王字团”能靠武器维持一时的强势,却不可能维持一世,就像余司另,手里虽然有迫击炮乃至坦克,最终却仍旧选择退守内城。
时代趋势,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只能顺应。
君不见顺应趋势者,无不成为时代的弄潮儿,站在了人生的巅峰,指点江山,好不潇洒;而那些逆趋势者,哪怕一时得意,最终却也一败涂地,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黑虎觉着,自己就是顺应趋势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最终将会成为他的。
所以,即便落入下风,他仍旧双拳捏紧,眼冒凶光,桀骜不驯至极,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明明被枪吓得不敢上前,却犹如个胜利者,傲慢无比。
可惜的是,马屁精根本不管这些,咧开大嘴,嘿嘿一笑,手中枪一举,再次瞄准了黑虎:“以为我是傻逼吗,拳头确实是最终武器,可哪又如何,老子就是要用枪,有本事你站着别动,再挨我一枪,就不信还打不死....”
他是真想趁机干掉黑虎!
黑虎团没了黑虎,还算什么黑虎团,到时候一了百了,快刀斩乱麻,王字团直接吞并,管其他势力怎么看,已成事实最重要。
然而,就在这时,又是一阵嘈杂,竟又走来两伙人,其中一个下巴上一撮小胡子,另一个则是五大三粗、满脸疤痕的女人,赫然是狂龙和火凤凰。
他们笑容满面,可眼中精光却怎么都掩饰不住,特别是身后跟着的大汉,太阳穴鼓着,腮帮子驽着,双目炯炯有神,杀气腾腾。
火凤凰最先开口,手一掩嘴唇,露出惊诧之色,“娇滴滴”的道:“哎呀,王字团之称名不虚传,果然是火器犀利,这下坏了,我的虎哥哥有难了。”
我的虎哥哥?!噗!
黑虎一个踉跄,差点没摔个狗吃屎,满脸黑线,又气又恼,咯吱吱一咬后槽牙,喝道:“两位团长,是来主持公道,还是来看我热闹的?我黑虎虽然武器不多,却也不是任人宰割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