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暖心懂事的小人儿啊!
看着可爱的小闺女,再想自己这些天做的事,李华眼睛一眨,酸涩的眼泪就控制不住的往下落。
她紧了紧握着李想手的手,轻轻的对她说:“乖,娘不怕,娘有你,娘很幸福,很幸福,这些年我每每想起来,都觉得当年离婚是无比无比正确的选择,瞧我们现在过的多好,一点也不比任何人差,所以,有你真好!”
李想轻轻的抬手给她擦了擦眼泪,听到周围人的议论,扭头一看,不但连富顺一家来了,就连连富华一家,连富贵一家全都来了,一下子就将生产队给围满了。
看到俏生生拉着女儿站在人堆里的李华,连富贵的眼神一下就被吸引了过去。
这些年,虽然李华吃的不怎么样,但是有李想的灵泉水养着,身体素质非常好,不说肤白貌美吧?起码也是白皙细腻,脸上连个雀斑也没有,干干净净的,水水嫩嫩的,再加之她身材本就纤细高挑,容貌也不算差,站在一堆农村媳妇中间,还真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再看自己身边这个,虽然给他生了俩儿子,却身材走样走的五大三粗的汪凤兰,连富贵眼底那是一片的嫌弃。
当初有多喜欢这个妖娆妩媚的小寡妇,现在就有多不待见她。
尤其她的脾气更是和柔情似水的李华一个天一个地,以前李华在的时候,他过的那叫一个舒坦,啥啥都有人帮你想到,做到,现在这个女人,不仅脾气大,体型大,就连嗓门也大,每次都能把他骂成孙子,刚成亲时的兴奋和新鲜感,也随着这些年的茶米油盐而磋磨殆尽了。
李华,他曾经的妻子,如今就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这身材,这皮肤,宛若当年,不,比当年刚嫁给他的时候还要漂亮,还要惹人怜爱。
还有他的女儿,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当年无比嫌弃的闺女,居然长得这么可爱,比起自己那俩只会冒鼻涕泡的儿子,真的不知道好多少倍,他当年脑子被驴踢了吗?居然会离婚,会抛弃这么可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