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烟菱回头,就看到盛明兰把一支毛笔给收起来。
看着那毛笔还不简单,应该是紫毫笔。这可不便宜啊,想想也知道是谁给了。
盛明兰支支吾吾的不肯说,余嫣然也没有多问。
等送走了嫣然,沈烟菱回头看着盛明兰道:“那好像是一支紫毫笔?”
毛笔的笔芯,有很多的材料,比如羊毫、狼毫之类的,都是用动物的毛发。
而紫毫笔,就是取野山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南北方之山兔毫坚劲程度亦不同,也有取南北毫合制的。
这种笔,取的是兔背上一小部位的黑针尖毛为主要原料。一只兔子能有多少毫毛?
所以做这一支笔,要捕猎不少的兔子,才能优中选优,将材料凑够。
而且其后的步骤也是十分的复杂,沈烟菱虽然不知道如何制作,但这么一支紫毫笔,就要十几两银子。
若是出自名家之手,那价值还要翻倍,甚至是十几倍,几十倍!
想想看,这么珍贵的东西,齐衡就这么容易送出来,就可见齐家的富裕了。
当然,齐衡或许也有那么一些心思。
可沈烟菱不看好这两人,与其到最后,被现实打败,心痛难忍。
还不如一开始就认识到其中的困难,知难而退。
长痛不如短痛吧!
盛明兰有些头疼,看着沈烟菱的眼神,抱怨到:“就是啊。这么贵的东西送给我,我不想要,他塞给我就走了。”
她情窦未开,还不知道齐衡的心思。
沈烟菱叹息一声,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只是说了一句:“还是找时间还给她吧。虽然在一个学堂读书,但到底男女有别,女子的名声重于一切。”
盛明兰点点头,有些担心的问道:“嫣然不会说出去吧?”
沈烟菱白了一眼盛明兰:“嫣然心里有数的,我刚才也暗示过她了。”
当然若是嫣然的人品不行,现在就一支笔看出来,也是一种收获。
第二天,等上午的课结束,庄学究离开之后。
沈烟菱和盛明兰留到最后,想要把东西塞到齐衡的箱笼里。
不当面送回去,是因为齐衡肯定还要纠缠。
这么直接塞回去,齐衡看到了,也就知道时候什么意思了。
当然也怕别人知道,这个事情若是被盛纮知道,又是一件麻烦事!
盛明兰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总觉得有些偷偷摸摸的感觉,把东西塞回去,然后急忙的退了回来。
两人离开的时候,沈烟菱似乎还看到一个背影。
但身子一件被盛明兰拉着跑出去好一段距离,但沈烟菱越想越不对劲。
“明兰,咱们回去看看。我觉得不对劲,刚才那个身影好像是四姐姐!”
拉着盛明兰回来,两人和女使小心翼翼的过来,在学堂门口探头探脑的。
沈烟菱就看到,盛墨兰站在齐衡的桌子边,不知道在做什么。
“刚才的事情,被盛墨兰看到了?”
这可不妙,更不妙的是,若是齐衡的东西被盛墨兰偷去了。
甚至是那支毛笔被盛墨兰拿去了,沈烟菱又不好多说什么,齐衡那边也不好解释。
这不就白白背了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