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婉从常青书院出来,吩咐车夫驾车去往同源客栈。经过铺子时,去取了些药膏。
一瓶去痕膏,两瓶美白嫩肤膏。
去痕膏是给林筱的,虽然是去痘印的,但是对疤痕也有一定作用。林筱身上有不少伤痕,其中不乏很明显的部位,抹一抹总归是有好处的。
再说,有哪个女人是不爱美的?无非就是因为条件不允许,所以把自己的天性隐藏起来了而已。
此时的人们都还好,最多也就一些胭脂水粉,保养的东西却也不多。即便是出了名的那几家店,所售卖的东西也不见得要好多少。只是在这个年代很出色罢了。
说起现代,就要讲究的多了。
林小婉先前是手术室的医生,加班是常态,搞不好手术要做到后半夜去。休息时间屈指可数,无论是身体,还是肤色其实都有很大的影响,最明显的就是那黑眼圈。
然后各种面膜,眼霜……护肤用品简直是数之不尽。有句话说得好,熬最深的夜,用最贵的眼霜。
整就完事了。
但是,林小婉先前都是被动的,工作性质这样,她也没有办法。
同源客栈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清,林小婉进门时,别说是客人了,甚至就连阿福的身影都没有见着。仔细听了听,能听到厨房方向传出来的动静。
林小婉摇头,心想:就这,客栈被人放了火都没人能知道。
上了楼,林小婉先去了林筱的屋子。两个孩子还在认真的认真字,包括林筱也是,正皱着眉,认真的伏案写着,都没有注意到林小婉的到来。
走的近了,林小婉看了看林筱写的字。很简单,一个大,一个人,还有一个天字,正在写着第四个,应该是个太字。
比划少,而且形态类似。
虽然歪歪扭扭,但是林小婉认真的样子,让林小婉心感宽慰。若是只卖菜,林筱何苦还要学习文字?
忽的,两个孩子发现林小婉,随即看向林筱,柔声喊道:“娘……”
“怎么了?安静,安清。”林小婉转头看向两个孩子。
余光瞟见林小婉,再转过头看到林小婉后,赶紧起身,热络道:“诶呀,小婉你来了呀,怎么也不喊我呢。我这……都没注意到你进了屋。”
“我也才来。”林小婉柔声道。拿起林筱写的字,仔细端详一番,说道:“筱筱姐,你字写的挺好的呀。”
“就是乱写的。”林筱不太好意思的说道。但是看向林小婉的目光,明显带着许多期待。那是一种渴望被认可期待。
林小婉笑说:“这可不是乱写,我能看的出,筱筱姐你是用了心的。”
随后,林小婉又说:“其实认认字挺好的,以后也能多看看书,不但能博闻强识,也能克己明理。”
好处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