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20之时尚女王 第21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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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不明所以,只得怏怏收了书离开,她边走边看,然后,就发现自己果然错得离谱,怎么能给中国老板推荐一个中国人是反派的片子。

她叹了口气,只得离开去找别的公司试试运气。

后面又进来了几个业务员,刘嘉对他们的电影也很不满意,没有投。

最终第一季度的广告投放,仅限于《vogue》杂志,还有报刊广告。

对此,刘嘉也很不开心,她从这些电影制片方那里打听到了竞争对手的动向,竞争对手都已经在积极投放了,她怎么能输。

刘嘉继续看着刚刚业务员递给她的厚厚一撂资料,这些已经是第一季度正在拍或者待拍的所有片子了,如果这都不能让她满意,那就只能等第二季度。

电视机到现在都没有发明,错过了第一季度的电影,就等于错过了让产品的视觉展示,以及在欧美各国的宣传。

她本来想捏着鼻子,努力从矮子里面拔一个将军出来,然而,她失败了,大家的高度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可以下手拔的抓手。

又想起刚刚看到的《《傅满洲之谜》,刘嘉更不开心了,一般而言,傅满洲的形象代表着标准的黄祸论,也是各种排华法案的集中意识体现。

作者罗默是以他心中的义和团人员创造的这个形象,当时义和团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什么?扶清灭洋啊,洋人心里的义和团能是什么好模样。

明明格里菲斯在1919年有拍过以唐人街的中国男人和美国女人谈恋爱为主题的《黄种人和少女》,人物形象也是正面的,怎么让傅满洲又抬头了。

在侦探小说的几大法则里有一条:不能有中国人出现。

后世有人分析说这是因为在外国人的印象里,中国人都会魔法,会飞檐走壁,有中国人在,就不存在密室杀人,而且解释作案手段也很没意思,就是中国人千里之外取人脑袋了嘛。

另一方则认为,这就是认为中国人都不是好人的刻板印象,一个长得一看就是坏人的人放在故事里,那犯人肯定就是他了。

刘嘉刚好对现在的几个电影都十分不满,她决定找电影公司,定制一个电影,由她投资,剧本也由她定。

默片时代的投资不是很高,全剧演员的服装和许多道具也都可以由emma直接提供赞助,拍摄成本可以比普通电影要省一点。

刘嘉找到迈克尔的电影公司,公司老板得知刘嘉要拍定制片,表示只要钱到位,一切好说,先问她对班底有没有要求,谁演主角,谁当导演……刘嘉对20年代的明星基本不认识,就只指定了迈克尔。

“迈克尔是负责拍的,他说想要哪个演员,能请来的就用。”刘嘉充分表达出“有钱随便花”的富婆气势。

老板带着刘嘉去找迈克尔的时候,这位日后拍出《卡萨布兰卡》的大导演,现在的主要工作还是半导演半演员,隔老远,就能听见他在片场里的声音。

他对刚刚的一个镜头不满意,正冲着搭档大喊大叫,不仅如此,他还教导演做事。

导演也不是软柿子,双方对掐了几句,直到老板出现,才各自闭嘴。

“哦,我亲爱的emma,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刚才还在咆哮的迈克尔看见刘嘉,态度一下子变得很好,在之前的沃子爵城堡服装秀中,他与刘嘉合作非常愉快,刘嘉是他见过的要求比他还要多的人,没有之一。

刘嘉笑着说:“来找你们公司谈点事情。”

老板对导演说:“你们先拍下一场,我找迈克尔有事。”

回到办公室,迈克尔听说刘嘉要拍定制剧,只有一个构思,没有已完结的原著小说,也没有已经写好的剧本,甚至连大纲都没有。

“那,你想好要拍什么内容了吗?”迈克尔觉得刘嘉可能只是一时冲动,忽然想过把瘾。

商人投资艺术已经不是新鲜事,投一部电影火了之后的收益,比一件一件卖衣服卖口红要快。

当然,亏得也更快。

迈克尔决定劝劝她:“拍电影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我知道。”刘嘉对他说,“我会找作者写剧本的,我现在的初步计划是写一个华人探案的故事。”

“华人探案?能写好吗?”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华人探案是什么样的。

刘嘉解释道:“荷兰人高佩罗写的《狄仁杰探案》就很不错,不过狄仁杰是唐朝的事情,离现在太远,在法国找不到合适的道具和拍摄地点,所以,咱们可以拍近代的,美国夏威夷就有很多华裔警探,能力非常强,还上了好几回报纸呢。”

“对啊,侦探小说里都不能出现中国人角色了,可见这个角色设定已经无聊到了什么地步。如果一个一看就是坏人的人,结果居然是好人,这个反转比起露面就直接剧透,要有意思多了。至于反派嘛……英国人就很好嘛。

福尔摩斯已经深入人心,叼个烟斗戴个大帽子出来的就是侦探人设,观众也早就看腻了,让中国人做警探,让英国人当反派,这不是挺好。”

迈克尔还是很犹豫,毕竟英国也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他不希望因此把英国市场给丢了。

他把顾虑告诉刘嘉,刘嘉笑笑:“放心,现在英国的各个殖民地都在闹独立,拍英国人当反派,对电影销量也有帮助。殖民地的人口数量比英国本土人多多了,再说,我相信爱尔兰和苏格兰那边也会有销量的。”

迈克尔从来没见过哪位女士对国际□□势这么清楚,他实在无法反驳,便对刘嘉说:“那就等剧本完成,我们再一起讨论。”

刘嘉的出版社手中有许多投稿的作者联系方式,其中有一些作者写的故事挺不错,过稿了。

刘嘉让编辑与写探案写得比较出色的几个作者联系,问他们是否愿意写剧本。

第一个积极响应的居然是个英国人,他结婚后,就定居在法国。

刘嘉把自己想要的故事,以及反派的人设说给他听,他一点都不反感,只关心最后能拿到多少稿酬。

在刘嘉委婉的向他询问,写英国人当反派,他会不会有什么不适,或者写不下去的时候,他马上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试稿之后,刘嘉看了他的文字,可能因为他是英国人的缘故,使用法语写作实在有些难为他。

“信”和“达”差强人意,离“雅”的距离比较遥远,遣词造句颇有一种中国大学生考四六级的时候做翻译题的味道。

又找了几个人,写得也不是那个味儿。

刘嘉要主编赶紧把人找到,主编和手下的编辑们把自己的关系网张到最大,找来的人被连毙十几个之后,终于,主编也感受到设计部门同事头秃的感觉了。

就在他为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默哀时,转机出现了,通过层层关系,他找到了莫里斯·勒布朗,上门求他写。

“我刚刚连载完,想休息一会儿。”

“哦,求您了,看在上帝的份上,只要三万字就可以。”

“三万字……那要写一个月,我没法休息了。”莫里斯·勒布朗继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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