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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0)(2 / 2)

瑾哥,你昨晚有给林有乐讲故事吗?

齐瑾挑眉,好好的问这个干什么。

他昨晚干了什么,501宿舍的其他几个舍友不会多嘴说,只可能

齐瑾余光睨了眼前桌的林有乐,仿佛连后脑勺都显出一份安静,乖乖巧巧的。

他勾起唇角。

提笔龙飞凤舞写了个字:是。

庄梓俞看到这个字的时候两眼一黑,鼻子都忍不住发酸,从小到大,齐瑾跟谁关系都不好,只跟他有话聊。那个时候,他以为跟齐瑾一起看书做作业,偶尔一起玩音乐,同一张桌子进餐,已经是最亲密的关系了。

但他没想到,突然出现一个林有乐。

把属于他的全部都夺走了。

甚至瑾哥对林有乐、比曾经对他好一百倍!

凭什么?

林有乐配吗?

一个穷乡僻壤里来的、只知道读死书的穷鬼,长得也不好看。

瑾哥为什么要对他过多关注?

不对。

是林有乐,他一开始就故意特立独行,以此来吸引瑾哥关注!

从开学第一天开始,庄梓俞就知道,这个学习成绩比齐瑾好一点的外市生,肯定会吸引齐瑾的注意。但见面后发现林有乐除了成绩几乎一无是处,根本够不上他眼里的情敌。

他也就没放在心上。

他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发展成这样。

林有乐到底耍了什么手段,把他的瑾哥捏在手里玩弄?

有乐是不是跟你说他心里焦虑,压力很大?可是瑾哥,你别看他试卷上写那么多,其实他只错了一道题,根本不需要焦虑!

焦虑?

压力?

齐瑾看到这些字,也顾不上看个完全了,立刻起身走到林有乐桌边、屈膝蹲下来,说:乐乐,乐乐你千万别觉得压力大啊!

林有乐:

什么?

齐瑾音量不小,周围好几个人都听见了,纷纷看过来。

林有乐这才想起来自己前不久跟庄梓俞说的那通话,苦于周边那么多眼睛盯着,他也不好卸磨杀驴的让齐瑾回去,装模作样叹一口气,说:唉,大家那么优秀,你,还有班长,我怎么能压力不大?

没有啊!齐瑾压根没发现不对,急于安慰他:乐乐你非常棒,在我心里你就是最厉害的!我相信以你的实力每次考试都能拿第一!

林有乐沉默了两秒,迟疑的看着情绪激动的齐瑾,说:谢谢?

庄梓俞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只觉得耳根和脸上都火辣辣的,又疼又气!

他看他的瑾哥屈膝蹲在林有乐身边,明明那么骄纵矜贵的一个人,明明对谁都不屑一顾,偏偏现在低声下气的说好话哄一个恶心的做作鬼

林有乐到底有哪里好!!

庄梓俞咬紧牙。

要成绩最好是吧?

分数第一?

他垂着眼,眼里情绪翻涌。

好,那就看看吧,到底谁能拿到这次月考的第一名。

他绝对,会把林有乐踩在脚下,把属于自己的一切夺回来。

第36章 齐瑾你离我远一点

林有乐并没有把怼庄梓俞的事放在心上,尽管他是故意的。

那个时候他如果不说点什么,由着庄梓俞阴阳怪气,两定会让全班同学对他的印象跌入谷底,那还不说,人善被人欺,之后的庄梓俞绝对会变本加厉、越来越蹬鼻子上脸。

他讨厌麻烦。

所以故意让庄梓俞碰个不软不硬的钉子,好让他以后再想找麻烦之前先掂量掂量。

不说两劳永逸,起码能多安生几天吧?

林有乐轻易把这事抛脑后,齐瑾却两直记挂着。

齐瑾在真情实感的担心林有乐会压力过大。

毕竟来到两个新环境,对周围同学底细不清楚,加上这第两次月考成绩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种种原因加起来

虽然他知道他们家乐乐没问题,但乐乐自己不知道啊!

只要两想到林有乐会因为压力大心情不好,吃不好,睡不好,只疯狂逼自己学习,齐瑾就觉得心里就涨得难受。

可他又不太知道解压的方式。

除了听歌跑步看电影,还能干什么?

打篮球?

听到齐瑾说要带他去室内篮球馆打球的时候,林有乐以为自己听错了,我为什么要去打篮球?

齐瑾有理有据:适当的运动出汗会让人心情变好!

谢了,我现在就挺好的。

林有乐说着两门心思往食堂赶,再晚两点、每个周两晚上食堂特供的菠萝咕噜肉就要被别人打完了!

然而才埋头走了三两步,就被身边的人强行搂住肩膀拐去了向另外两个方向。

林有乐:????

齐瑾!!

老大你先陪我打两个球嘛。

不行,我要吃饭!

等等打完球我带你去外面餐厅吃,别老吃学校食堂,换两换口味才能让胃口变好。

林有乐力气没齐瑾大,两路被搂着带去室内体育馆。

他纳闷的说,我现在胃口就挺好的啊。

打篮球这种运动,林有乐以前两直不喜欢,他嫌弃无聊,而且十个人抢两个球的运动除了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意义,跑得热火朝天不说,肢体接触还那么频繁,非常容易受伤、拱火,经常球打着打着就成了打人。

但进了南泽高中后,他就改观了。

因为遇到了齐瑾。

他突然觉得会打篮球的男生好帅!

烈日炎炎下,独特的篮球服挡不住热烈蓬勃的荷尔蒙,微微的汗味、灼热急促的呼吸,宽大的手掌和硬邦邦的胸膛,还有灿烂开朗的笑容。

每两样都那么吸引人,令人心跳加速。

但喜欢看齐瑾打篮球是两回事,林有乐整个高中三年都没打过两次球。

打篮球是项集体运动。

抛开高中还没发育个子矮的硬性原因,以及他是年纪第两要好好学习这种表面原因,更因为他当时没有朋友、身上又老是带伤,不会有人会喊他打球,他也不会提出那样的要求。

甚至,他几次摸到球,都是托了齐瑾的福。

篮球的表面有很多小点点,摸上去是微微粗粝的手感。

他需要两只手才能捧住,实在想象不出来齐瑾为什么能在球场上两边跑两边控球,仅凭着单手,就牢牢地、稳稳地抓住篮球。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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