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得人烟稀少处,明朗时而下车,跟侍卫们换了马,与赵飞飞和容殊儿骑马纵驰一阵,她们都已学会了骑马,阳光朗照下,衣衫飞扬,路边一应事物急速掠过,疾风拂面,说不出的肆意畅快。
骑马骑累了,便又换车或步行,悠哉前行。
赵飞飞直到今日早上临出发前才姗姗来迟,面上蒙着块面巾。
她解释:“行走江湖嘛,必备装束。”
然而到了吃饭之时,却谎言不攻自破。什么必备装束,原来嘴角破了皮。
明朗奇道:“怎么弄的?”
仔细打量那伤,在下嘴唇上,一道明显的红色伤痕,摔的吗,还是磕碰的,怎会那么巧。
容殊儿盯着赵飞飞唇瓣,忽的脸色一变:“你昨晚该不会……”
“什么什么?”明朗忙问。
“你用那个药了?”容殊儿问道。
明朗刹那想起那什么七次郎,联想到赵飞飞昨晚一夜未归,顿时也失色,“你,你不会真的……”
赵飞飞摆摆手,彼时三人在春风里低声说着悄悄话,容翡与侍卫们骑马远远辍在后头。
“想什么呢。没有的事。”赵飞飞道:“我不过咬了他一口。”
明朗与容姝儿对视,开始咀嚼这咬一口的真正含意。
“我要他不管去哪儿,一辈子都记得我。”赵飞飞叼着根狗尾巴草,不小心扯到伤口,嘶了一声。
“……那你怎么会受伤?”明朗疑惑。
容姝儿也一时未反应过来,“对啊,不是你咬他吗?”
赵飞飞哈哈哈笑起来,脸上难得染上一抹红晕:“两头猪!”
明朗与容姝儿面面相觑,有点傻眼,半晌终于明白过来,登时红了脸,这还用说嘛!这个赵飞飞,实在实在……太不像公主了!
赵飞飞则笑的开心,鄙夷而得意的瞧着二人:“你们两个,还没跟人……那个过吧,啧啧,小可怜。”
容姝儿怒了:“滚!你,你,你不知廉耻!小朗,走,别理她,别被她带坏了!”
容姝儿拉着明朗便走,发誓再不理赵飞飞,明朗微红着脸,不敢吭声,想,我早就那个过啦。现在还一直那个呢。刚刚在马车里还那个过呢。
多数时候,明朗还是与容翡同乘一车,马车内空间十分宽敞,可坐可卧,还放着案几,茶壶等一些简单生活器具,但比起房屋,自然还是显得逼仄,起初就二人这么终日对坐,明朗还稍稍有点不好意思,毕竟隔的太近,一举一动,全都一清二楚。不过短短半日,却十分自然的转换,变得自然,没有丝毫不自在。
这尚是容翡第一次彻底放下公务,什么也不做,真正闲下来。
他随意依在软垫上,灿若黄金般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他身上,肩上,以及如玉般的面容上。身材修长,一身家常月白锦袍,褪去了官场中的威严与煞气,被太阳晒的暖洋洋,眉眼间散发着些许漫不经心,仿若一位世家贵公子出门踏青。
明朗很喜欢这个样子的他,当然,京城里的那个他,她也喜欢,什么样的她都喜欢,不过现在这个模样,别有一番味道。
无事时两人便看书喝茶,看着看着,明朗便想趴靠着。自然而然的便靠着容翡的腿,或者背,抑或枕着他的腿。
第一次他亲过来的时候,明朗吓了一跳。
就很突然的,她枕在他腿上,他忽然低头,毫无预兆的碰了她一下。
明朗手中的书啪嗒一下掉在地上,容翡扬眉轻笑,捡起来,盖住她通红的脸颊。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再后来,仿佛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明朗发现,原来这个是会上瘾的。即便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但那轻柔的碰触中,俱能感觉到彼此心中的情意。
而慢慢的,蜻蜓点水仿佛已不够,渐渐变的深入,或许这种事亦是熟能生巧的,
容翡每每亲吻过后,都十分坦然自若,哪怕马上下车与人交谈,也面无异色,仍一派从容淡定,明朗却要好一会儿才能平复心情,恢复镇定。
因而赵飞飞说起那事时,她心虚的不敢做声,生怕露馅儿。
车队朝着既定的方向,徐徐推进。
他们有时住城中客栈,有时借宿村民农家,有时则干脆就宿在马车中。一路上过平原,丘陵,山峦,河流……神州大地如同一副画卷,徐徐展开,令人目不暇接,心旷神怡,感叹万物之神奇。
路边绿油油的农田里,耕牛与农民在耕作,听见马车声响,便抬头张望一眼。
玩耍的小孩追着华丽大车和骏马奔跑,明朗有时便会撒些糖果下去,引起阵阵欢呼。
偶尔明朗会在田野树荫下做饭,附近的小孩闻香而来,远远看着他们的锅灶流口水。
不久后,又被在旷野中练剑过招的容翡与侍卫们吸引目光。
容翡袍角飞扬,修长身躯在风中肆意翻转,如苍鹰展翅,剑花翻飞,看的小孩们眼花缭乱,鼓掌叫好。
“想学?”
容翡利落收剑,问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瞪大眼睛,忙不迭点头。
容翡便折了根树枝,递给男孩,摆开架势,教他几招。其他男孩子跃跃欲试,常德便领着另外几个侍卫加入进来,教他们比划。
“我们也要学。”女孩儿们不乐意了。
容翡道:“姑娘家宜读书。”
便找了块空地,拿来书和笔,铺在石头上,教她们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