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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1 / 2)

那就看你能出得起什么条件了。

哼,我父皇最疼本公主了。什么条件是我们耀国出不起的?

这么一想,粉衣少女眸中的亮光又一次盛放开来。

我们快去寻我皇兄去。

好子。

头戴纱帽的男人恭敬的跟在少女身后,微风吹来,轻轻撩动男人露在纱帽外的发梢,也将纱帽外的遮挡也撩开了些许。

若是木荞此时能回眸观看一眼,必然能看到那张脸,是对她来说最熟悉的容颜。

但她错过了这一次机会。

此时的她小女儿心态尽显。她紧抿着唇瓣,眸中闪着愠色,疾步往客栈那里走去,丝毫不想跟萧晟离得太近。

萧晟最初还满意愉悦的觉得木荞吃醋是一种值得高兴的事,这会儿却是苦成了苦瓜脸。

荞荞,你听我解释,我是为了给你买兔子灯,才离开原地的。我在那里买灯,连眼神都没敢往旁人身上乱撇,都是那个女子自己凑上来的。我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跟她说。要不是儿子跑了过来,我早就买完兔子灯回来了。

木荞依旧板着脸,边走边扭过头回怼。

我说过我喜欢兔子了吗? 这么幼稚的玩意儿我哪里喜欢了?

萧晟∶....我记得你怀孕五个月的时候,正值上元灯节,村里离镇上太远,你闹着要我去买。我到了镇上,那兔子灯已经被众人抢售一空了。我买了材料打算回来自己做,你又说不喜欢,闹着我去买是孕期反应。从此以后,你再没闹着我买过。时间太久我也给忘了。若不是今天看到那个兔子灯,我也不会想起这件事。

萧晟疾步走过去将兔子灯塞到了木荞手中,如今重活一世,我才知道我之前做的有多不到位。你明明是喜欢的,却为了照顾我的心情,才没有再要。

说到这里,萧晟握住了木荞的手,眸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荞荞,以后余生,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帮你拿到。

这样仿若爱的誓言的话语,木荞怎么能受的住?

一番柔情蜜意下来,本来就要争吵的两人又重新黏到了一块儿,甚至将他们还有个儿子都忘记了。

萧墨毓∶…..

被迫吃了一嘴狗粮的他现在表示不想跟这俩人待在一处。否则,恋爱的酸臭味会感染他英明睿智的脑子。

就像她娘,被狗男人一哄就幸福得找不到北。

等到晚上睡觉,萧墨毓意料之中的自己睡了个厢房,至于那俩人……

不想说了,心累。

他临睡前都在琢磨,是不是真需要将最后那点面子放下,和狗男人握手言和。

之后的一路都风平浪静,等到第二天傍晚,仪仗队也抵达了京城。萧墨毓提前回宫换上了龙袍和百官一起,前来迎接太上皇和太后荣光归来。

京城中虽然没有爆发怪病,但是鹿鸣镇离京城不远,有些人还有些亲戚在那里,自然也是知道这场怪病有多严重的。正因为知晓,在俯首跪拜的时候,他们口中的恭敬之语,不全是敬畏,而是多了一些感激在里面。

萧晟很高兴,他这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称谓和妻儿的称谓是紧密连在一起的,没有被什么东西孤立开来。

这让他筹谋已久的一件事情终于再也拖延不下去了。

萧晟骨节分明的手握住了木荞的手,手指交叉,近前了一步。他当着万民的面,朗声开口。心中的愉悦从话语中发散开来,挡也挡不住。

朕宣布,不日将与太后大婚,以弥补她这些年来对朕的情谊。届时将由万民一同鉴证,朕之心意。

他这么一公布,不仅是万民,就连文武百官都兴奋起来。以后他们一家子终于合到一起了,小皇帝和太上皇父子俩就不会天天斗嘴了吧。就算是斗嘴,也会收敛些了吧。

唉,在这对父子手下做事不容易,太不容易了。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一些例行的公事,整个朝堂都将重点移到了太上皇和太后的大婚之上。

大婚被定在一个月后。那天是黄道吉日。钦天监定为大吉。

这段时间,礼部当然是最忙的。礼部尚书天天跟到萧晟屁.股后面,接受太上皇事无巨细的挑挑拣拣。若不是知道熬过这次就能消停好长一段时光,他都想卸任了。

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就迎来了耀国使者的来访。

第75章 (捉虫)…

耀国三皇子殿下和明珠公主作为使臣在上官霁云的带领下,入殿朝拜。

耀国实力雄厚,作为来使,他们并不如其他番邦小国,对大景太过谦恭。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明珠公主的一言一行上。

萧墨毓和轩辕明珠打过照面,所以她一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就发出了一声惊呼,指着萧墨毓震惊道。

你是那天那个小孩儿?你跟那位公子是什么关系?他在哪儿?本宫主好想他啊。'

指着人鼻子说话是最没礼貌的,还质问三连。话里话外都透着对萧晟的一见钟情。

萧墨毓的脸色立马就冷了下来。

金碧辉煌的金銮殿内,所有大景的官员都为这不知礼数的公主殿下捏了把汗。

但轩辕明珠自小娇纵,被宠的连礼数都没学会多少。那天夜里在萧晟面前的表现已经是她的极限。

没有听到萧墨毓的回答,轩辕明珠又不自知的继续追问,他到底在哪儿?他难道不是王爷吗?为何不上朝?

那天夜里轩辕明珠和萧墨毓的对话,让她以为萧晟是萧墨毓的叔叔, 这样—切就都能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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