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和吴月玲对视一眼,“你粮票还够吗?”
他们工厂每月发的工资和粮票虽然多,可那也经不住这样一顿两顿的在饭店吃啊。
“没事,我手里的就我自己花,还能吃几顿的。”李淑华笑容灿烂得很,眼瞅着就快下工了,心中越发的雀跃。
而旁边的制造厂领导办公室里,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正蹙着眉头,看着眼前装在饭盒里的菜,一副不知道该怎么下筷子的样子。
“狮子头太油腻了,蜜枣扒山药太甜了,白菜墩子又太素了,害,郑楚华,你可是来做事的,又不是来品鉴美食的,我知道你外公做菜好吃,你从小吃惯了,不爱吃别人做的菜。但你外公这会在京城指导着给大领导做吃的呢,可没法给你做菜。”
旁边一位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男人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把这位请过来真是犯了大错。
“不吃了,你吃吧,我去外面转转。”清秀男人推开饭盒,将筷子放了下来,然后起身直接往外面走去。
中山装男人赶紧跟上,有些讨好的说道:“我早上听厂里工人说过,外面的和平饭店做菜味道不错,要不咱上那边去尝尝看。那肯定跟你外公做的味道不一样,好歹中午饭吃一顿。”
清秀男人娇矜的点点头,拢了拢袖子,眉目浅淡的看着前方,“那就去吧!”
第11章
今天没在外面做酱卤肉,因为猪肉的供应有限,不可能天天都能有酱卤肉卖。再加上烤鱼又是晚上才卖,所以刘红星有些担心中午的客人。
昨天那些客人都是因为香味,才进店的,今天中午没有那些香气吸引人,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客人会过来。
不过他师傅廖清欢倒是一点都不着急,专心的做着菜。刘红星着急归着急,却也不敢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这要是直接跟师傅说,岂不是不信任她。他就只能时不时在外面转一圈,看看有没有人上门的。
罗翠芳坐在一旁,将刘红星的担忧看在眼里,冷嘲热讽的说道:“昨天也就是你们运气好而已,刚好抓到些不长眼的客人上门。吃过的人肯定后悔,今天可不会乐意上门吃了。”
刘红星瞥了她一眼,“罗翠芳同志你要是不想饭店好,那就赶紧离开饭店得了,咱也不是非让你留在饭店里。不端菜不洗菜不打扫卫生不招呼客人,什么都不干,你在这干嘛?以为自己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告诉你啊,饭店不留你这种做派的人。”
他昨天就对罗翠芳存着气呢,只是看在对方是女人是的份上,不好跟她计较。但现在不有一句话嘛,叫女人能顶半边天,看看他师傅,再看看这一位。他实在是忍不住,才说罗翠芳两句。
并且刘红星自认为比罗翠芳早来饭店工作好几年,年纪也比她大,说她两句还是说得的。
平时闷不吭声的人,今天能大胆跟自己呛声了,罗翠芳自动认为刘红星这是仗着廖清欢,才敢这么跟自己说话的。
“我本来就不想在这干了,如果不是你们,过不了多少时间,大家都可以在商店做事。在商店做事多体面啊,哪里需要像现在这样,一天天的围着那些脏污油腻打转。我就是不喜欢在饭店做事怎么了?我都说了,也就昨天客人不长眼而已,今天肯定没人上门吃饭。”
罗翠芳梗着脖子,她想在商店干活怎么了?她早就厌烦了在饭店做事,话音刚落,厨房的门帘被人掀开,廖清欢眼神落在她身上,随后人缓缓的走出来。
“你不喜欢在饭店做事,可以,不拦着你走。但现在你还没走,你的身份不是营业员,而是服务员,你要做的还是服务客人。昨天大家都在忙,我没说你,但今天我不希望看到你还摊着手,无所事事的站在一旁。另外,什么时候在饭店做事不是光荣伟大的,而是围着脏污油腻打转了。你要真有骨气,就别吃饭了,喝露水去吧。无论是在饭店为客人烹调美食,还在家中的灶台边为家人做一日三餐,你说说的围着脏污油腻打转,应该是围着生活打转才对。更何况,每一份工作都是光荣的,都是为人民服务,显然你现在的态度就是不想为人民服务了。”
她不乐意跟罗翠芳这样的小姑娘计较,显得自己很没有气度。另外对方是服务员,如果真的对自己怀恨在心,做一些小手段,很难防住。你要是想做营业员,可以啊,上别的商店去,而不是在这里盼着他们饭店改成商店。
罗翠芳咬咬牙,“谁说我不想为人民服务了?”
她不能让廖清欢说她态度有问题,尤其是不想为人民服务这点,若是被人知道了,她肯定要被送去接送批评教育。
“那行,既然你想为人民服务,那就老老实实的做好你服务员该做的事。”
她说完,转眸看向站在门口两位要进来的客人,“香香,来客人了。”
说完,她对罗翠芳轻哼一声,转身又去了厨房。刘红星赶紧跟在廖清欢屁股后面,而罗翠芳则站在原地,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林香香觑着罗翠芳的脸色,绕过她来到门口,颇为热情的说道:“为人民服务,两位想吃些什么?”
穿中山装的男人看了眼挂在门口的小黑板,“清炒蟹黄油、炝活虾、还有蘸水兔都上了吧,再来个丸子汤。”
等把粮票和钱都给了,领上饭店的票,中山装才发现旁边的清秀男人正拧着眉头,盯着人家厨房的门帘,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楚华,看什么呢?”
他也跟着看了眼,就一普通门帘,能有什么可看的,不过从厨房传出来的味道真香,他闻着犯馋。
郑楚华摇摇头,找来个挨着墙的位置坐下。随即看着擦得干干净净的桌子,手指在上面轻点两下。
以前他外公跟刚刚那个胖女人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或许是巧合吧。
……
这边两位客人刚坐下,另一边的工厂也都下工了。昨天和平饭店有烤鱼和酱卤肉的事,经过一天的传播,大多数工人都知道了。
和平饭店在这些工厂当中,也算是个比较有意义的地方,很早以前,这里是工人们发了工资最爱来的地方。一个月就吃那么一次,和朋友或者带着家人过来,点上两道好菜,吃得肚饱浑圆的走人。
那时候的和平饭店做的菜好吃不说,分量大、油水大。再加上这么多工厂中间,就这么一家饭店开着。在大家要去外面吃饭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和平饭店。
可后来和平饭店里的师傅全走了,说是风水不好,再后来来吃的工人们发现,这里的菜不好吃也就算了,分量还少了不少。一来二去的,就没人愿意来吃。
虽说大多数工人都知道和平饭店现在好像改了,可大家手里捏着的粮票和钱都是辛苦挣来的,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过来吃,只除了昨天没吃到的和吃过的。
李淑华一马当先的跑过来,一看今天的菜色,兴奋了,直接跟里面的服务员说道:“我要一份蘸水兔,一份炝活虾,再来两个馒头。”
见开票的是罗翠芳,她又扯了扯嘴角,“得亏昨天没听你的,你看,我今天又来了。”
罗翠芳板着脸将钱和票收回去,又把票递给她,“您找个位置做好。”
李淑华哼一声,扭身找了个位置。
她到的比较早,其他人都还没来,也就她旁边一桌坐了两个男人,这会对方的桌子上上了一份蘸水兔,自己这份没能上的李淑华只能眼巴巴瞅着别人的,看着解解馋。
其中一位看起来挺年轻,长得眉清目秀的男人伸出筷子,夹了一块皮白肉粉的兔肉,先是送到鼻子旁边轻嗅了下,似乎是在确认没什么味道,然后又沾了沾旁边的蘸水料。酱褐色的蘸水裹上了兔肉,上面沾着几块葱花和切成细丝的辣椒,男人拿碗接在下面,咬下一口完全没骨头的兔肉。
李淑华看着对方的动作,咕咚一声咽下口水。
郑楚华自家外公是很有名的厨师,他从小在外公身边长大,见过不少有名的厨师,也吃过前朝御厨后人做的菜,所以才会对工厂食堂的菜色那么看不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