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孙晓梅正和毛凯走在山间的小路上。
太阳很大,孙小梅拿了两片大叶子直接盖在头上,亦步亦趋地跟在毛凯的身后,边走边跟他说着毛建云的病情。
“毛叔叔这病有好些年了,如果刚开始发现的话,还好这一点。但是拖了这么久,要治起来比较难。用药也不能过猛,得好好养着。”
“不是普通的咳嗽吗?”
孙小梅翻了个白眼,“要是普通的咳嗽的话,怎么可能会有大夫治不好呢?我猜你叔年轻的时候受过伤,而且还伤到了肺部,当时又没有好好治内伤,如今这几年才慢慢感染起来。”
“尤其是这几个月,感染越发严重,所以你叔叔这几个月看起来病情也越发深重了。”
毛凯沉默了一瞬,悠悠地说道:“我叔以前他确实受过伤,是为了就我所致。八岁那年我进山遇到了一头野猪,跟它搏斗起来,渐渐不敌。”
“在我体力不支的时候我叔出现了,上前帮我,野猪的獠牙刺穿他的胸口,以为叔叔会这样死掉,我发狠了用柴刀砍野猪的脖子。”
“还好山脚下有个砍柴的人家,帮忙把我叔叔送到齐大夫那里……幸好送的及时,齐大夫给他用了药又包扎好伤口,那时候齐大夫就说能活过来很难,我叔也是睡了三天过后才挺了过来……”
谈及往事,毛凯语气里还有淡淡的悲伤,野猪獠牙刺穿毛建云的那一刻,还是深深的刻印在他的脑海中。以后每一次打猎,他都会找野猪这种动物猎杀,可以说绿山这边的野猪这几年几乎都被他包圆了。
孙小梅也被他的语气所感染,她深深的叹口气,快走两步,想要安慰拍拍他的肩膀,奈何身高不够,转而拍拍他的后腰间。
“这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也别老是记心上,要是让你叔知道你如此的挂念此事,他心里定然也不会开心,毕竟那都是黑历史呀。”
毛凯根本没听她说什么话,他浑身都僵硬了起来,腰间被那柔软碰住过的地方,犹如火烧着了一般,滚烫滚烫的,甚至蔓延到了他的脸上,即便正在走路,也变得同手同脚。
孙小梅没怎么注意,她这一路走来都是看着脚底下,看看有没有她需要的调味料或者草药什么的。
住在山里就是好呀,一草一木都可能是她熟悉的,而且随手摘就可以得到的纯天然。
这不,她一偏头就看到不远处开了一朵纯白色的百合花。
她眼睛一亮,连忙拉住毛凯的衣角,指着那株花说道,“毛凯,毛凯,你看那花多漂亮啊。”
毛凯抬手揉揉脸,赶紧让自己变得正常,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可能因为是男人吧,对于这种花花草草的并不感冒。
以为又是什么药材,不由得下意识的问一句:“那是什么药材?”
孙小梅飞奔了过去,十分爱惜的摸摸那朵白色百合花,“这叫百合花,百合花的球根含丰富淀粉质,部分更可作为蔬菜食用,百合性微寒平,具有润肺止咳,清火,宁心安神的功效,花鳞状茎均可入药,是一种药食兼用的花卉。百合粥,百合甜汤,特别受女性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