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索尼,爱丽丝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克莱尔道:“我这里有件特别合适你的礼物,要送给你!”
一听到礼物,达芙妮就凑过头来道:“我们也要!”
爱丽丝指着她的鼻子道:“你都没有送礼物给我,想要门都没有!克莱尔,你等我一下!”说完就跑了出去,墙角的小熊看了两眼姑娘,又看看屋子里的三位大姑娘,最后决定继续睡觉。
转眼爱丽丝就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盒子走了进来,放在另外一张绘图桌上,对着克莱尔道:“打开看看,你绝对喜欢!”
这只是一个很工业化的牛皮纸的大盒子,有大部头的《吉尼斯世界纪录》那么厚,大概有十多吋宽,盒子上没有任何标签,看起来像一个小箱子。
三个姑娘一下凑过脑袋,盯着纸盒子。克莱尔皱着眉头道:“是什么?硬盘吗?”
爱丽丝笑盈盈地道:“比硬盘更好的东西!”
克莱尔打开盒子,里面现出一个黑黝黝的铁板,左下角位置有着一个克莱尔很熟悉的图标。
翠西好奇地道:“这是什么?”
克莱尔则是彻底傻住了,对着爱丽丝道:“这难道就是……我不是做梦吧?”
爱丽丝点点头道:“当然不是做梦,这是定型前的测试版,我姐夫哥动用了不少关系帮我弄来的,对于我来说太笨重了,所以……我准备送给你。当然,测试报表什么的,也是由你来填写。”
卡莱尔用力拥抱了爱丽丝一下,语无伦次地道:“这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好的圣诞礼物!”
书呆子!
爱丽丝肚子里嘀咕一声。旁边的翠西和达芙妮早已经按捺不住,径直取出了盒子中的大铁板。
或者准确地说,这玩意更像一个小型手提箱。一揭开盖子,盖子上现出一个薄薄的显示屏,下面则是一个非常紧凑的键盘。
就算不知道是什么,翠西和达芙妮也猜测出这是一台电脑,一台可以随身携带的电脑。
爱丽丝如数家珍地介绍道:“英特尔486dx4处理器,16m内存,600m硬盘,分辨率为640 x 480的液晶显示器,内置光碟机,电池可以使用六小时。”
这样的配置,在当时可是十分高档的高科技产品,但对爱丽丝来说,只是一个老古董的垃圾,还不如她的这个小型工作站呢。
自己有着超级记忆力,学校家里都有电脑可以使用,还真用不着成天背着一个大砖头去读书呢。
反正这款笔记本电脑再过半年就推上市场了,那时候自己也长大一点,再买一个不迟。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借花献佛,用来收买克莱尔,让她死心塌地的为自己打工。
何况,对于信仰多炮塔神教的爱丽丝,电脑第一个要求就是速度,其次是内存容量,第三才是显卡好坏,第四则是硬盘大小,“方便”则是最后的选择。
电脑的运算速度就是一切,其他都是浮云。
玩笔记本或者微型电脑,已经落后时代了,重生一次,当然要开始玩工业电脑。家里的小型服务器对于自己来说,比什么都有吸引力。
克莱尔打开桌子上的测试型笔记本,熟练地输入了一个个指令,浏览了一下配置,果然和爱丽丝说的一样。
最后进入使用界面,不禁摇头道:“怎么还是用dos系统呢,不用视窗32吗?”
爱丽丝尴尬地道:“视窗系统有点拖速度,所以我没有安装,上面我只装了两个小游戏,来测试一下性能的。对了,最后告诉你,别长时间放膝盖上,裤子会着火的。”
作为测试版的玩意,散热很成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到了二三十年后都没有得到解决。但因为携带方便,故此笔记本电脑成为了所有都市白领的最爱。
要是没有另外一个时空的记忆,她也会对这玩意爱不释手的,但现在,这玩意的根本功用基本就一个:装酷而已。
等笔记本电脑正式脱离装酷阶段,至少还需要十五六年,见惯不惊之后,笔记本才真正成为工具,而不是身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