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帕的一角,是以金线缝制出的骷髅图案,两边刀斧交叉,勾勒出一个风形字体。
外人看不出门道,可黑、道上人人都知风爷。
哪怕是他的大哥见了风爷座下的一个小人物也得点头哈腰的,用闻风丧胆一词形容江湖上的风爷最为贴切。
而拥有这一方丝帕的更是风爷的贵客。
即是风爷的贵客,必定是身份尊贵,地位超然。
而他的女人,他便是连裙角都万万不敢碰的。
可他——
讨个债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个大人物?
虎爷悔不当初,吓得一个劲的给厉万谦磕头赔罪,“对不起,是我有眼无珠认不出贵人,您大人有大量,就放了我吧。”
虎爷一改嚣张神态,此刻怂成了一个龟孙子。
童蓁看得呆住,厉万谦就往那一坐说了一句话怎么就把这个气焰嚣张的庞然大汉吓成这幅熊样子了?
清尘也愣在原地,悄悄的对童蓁说道,“你朋友真的很厉害。”
厉万谦拿余光瞥了眼两人“亲密”的交头接耳,神情更冷了,“就这么放了你我的面子上过不去,你说该怎么办才好?”
虎爷是个明白人,道上的规矩也懂,为保小命连忙拔起匕首往自己的腿上插了一刀,闷哼间跪着往前挪了几步,把地上的手帕捡起来颤颤巍巍的递给厉万谦,“爷,我秋老虎从来没觊觎过你的女人,是这个老头没钱非要赌,还把女儿当赌注押给我,我才阴差阳错的撞到您的枪口上了。”
叶明朗一听急了,立马爬了过来,因为脸肿口齿不清的解释道,“不是这样的,万谦,我是你舅舅,你要相信我,我怎么可能卖了我的蓁儿呢。”
“叶明朗,你满嘴谎话,分明是你说你女儿是大明星,还是个处,要把她诓过来让我们过过瘾——”
“够了!”
童蓁厉声打断虎爷的话,微怒的脸上泛着异样的红晕,就连眉间那颗朱砂痣都比平日红了些。
厉万谦看着手帕,声音微冷,“蓁儿,过来。”
童蓁顺了口气,依言走到厉万谦身侧。
“看到这方丝帕了吗?”
虎爷的手上,捧着一方质地上好的丝帕,此刻早已被鲜血染红,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让童蓁微微皱了眉。
这方丝帕擦过童蓁的脸,被厉万谦丢了,不知道虎爷为什么要捡回来。
童蓁满腹疑惑,轻轻的点了下头,“看到了。”
厉万谦清冷淡漠的声音继续说了下去,“上面沾的血肮脏不堪,都是欺负过你的人,拿回去好好洗干净收着放在身上,以后没人再敢欺负你。”
言下之意,便是把这方丝帕送给童蓁了。
童蓁不知道丝帕的来历,只觉得这块手帕太脏了,脏得她不想洗。
于是懵懂无知的拒绝,“血是脏的,手帕自然也是脏的,我不想碰,丢了便是,为什么还要洗干净放身上藏着?”
话落,虎爷倒抽了一口凉气,悄悄的打量着男人的神色。
更为童蓁这番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暗自心惊。
纵使是捧在手心里的女人说出丢掉印有风爷图案的丝帕也该惹恼这个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