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当时的我并不懂得爱情,他们那种爱情令我艳羡。
印象里最深的一次是陈爸爸在厨房里准备烧开水,但方爸爸一边慌慌张张地让他不要动厨房里的东西,一边目光宠溺地说道:“这些小事我来就行了,你又不会。”
吾罄无奈地说道:“生病的人是你,又不是我,再说了,只是烧壶水罢了。”
方谷伸出食指轻轻点了点吾罄的鼻尖,淡笑着说道:“你这么笨手笨脚的,我怕烫着你。”
站在饮水机前接水的我被强行喂了一大口狗粮,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足矣说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好。
踏入青春期之后,我对感情这方面的事情十分迷茫,我身边的同学们大部分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去跟人谈恋爱的。
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来兴趣了。
也有一些在一起时间长的人,但是他们都是在长久的接触中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缺点,从而产生矛盾,甚至互相厌恶,到最后纠缠不休,彻底走到感情的尽头。
说他们没有喜欢过对方吗?其实也不尽然,但是他们最后无不一是分开的结果。
因为长相的缘故,在学校的时候也有过不少女孩子给我写过情书,但是我看着她们那一双双带着倾慕眼神的漂亮眼睛,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只是淡淡对她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不喜欢你”,我确实是不喜欢她们,如果我要是真正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等她先来表白呢?
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在今后会遇见一个一举一动都牵挂着我的心脏的人。
我只是日复一日的被家中的两个爸爸喂狗粮,看他们像是刚在一起的小情侣,又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似得在一起生活。
说实话,真的很羡慕,也很扎心。
我总是想,我喜欢的那个人他到底在哪儿呢?
他怎么走的那么慢,我都等急了,他还是不肯出现。
后来,我终于找到他了。
我们俩之间的故事只能用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来描述,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只记得从林牧跟一个又漂亮又是学霸的学姐开始越走越近开始。
以前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林牧跟他一样,总是拒绝女孩子们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