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红颜阁>科幻异能>刑凶集录> 第178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78节(1 / 2)

柱子的中间,赫然就是一副小孩的骨架。

骨架上的血肉已经彻底没有了,看起来干枯无光,显然有些年头了。

“庄警官,你是自己去看,还是让组员们过来?”

庄警官看了看这情况,摊手道:“已经没有现场验尸的价值了,我直接让组员过来把骨架运回警备所勘验吧。

对了,你说这死者是陈小风?”

“是的。”

“陈先生。”庄警官在得到了林宇肯定的回答后,转头看向了陈小龙的父亲:“麻烦你提供一些唾液样本,我们要回去进行dna比对,以确定死者的身份。”

陈小龙的父亲闭着眼睛点了点头,他的怀里搂着哭成泪人的陈小龙的母亲,而陈小龙此时则站在一旁,六神无主的看着那具骨架,眼中神色复杂。

“小龙,你怎么了?”林宇皱着眉头走了过去,拍了拍陈小龙的肩膀。

“我没事,只是弟弟出事,我很难过。”

林宇发现陈小龙的反应有些不对,有些怀疑这个案子和他有关,可是他很快又将这个想法甩出了脑海,因为他相信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好伙伴,绝不会是杀人案的帮凶。

学院区警备所刑侦组的人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在庄警官的指挥下将尸骨给收拾了起来,并取走了陈小龙父亲的唾液样本。

由于陈小龙的屋子成了案发现场,因此不能再让他们一家三口滞留了。

于是,陈小龙一家人都被转移到了最近的一家警备招待所安顿了下来。

林宇则跟着庄警官一行人一起,前往了学院区警备所。

一进所里,警备所的法医就立刻带着骨架前往了法医室进行勘验,而林宇则和庄警官一道来到了他的办公室。

“这案子你怎么看?”

林宇还没来得及坐下,庄警官就立刻问道。

“我觉得首先要找到并控制的人肯定是房子的原主人,毕竟房子以前是他的,对于杀人案一无所知我是肯定不信的。”

“那我现在就让留在现场的组员们分几个人到招待所去问问陈先生,让他提供一下房子的原主人的联系方式。”

庄警官和高峰一样具有超强的行动力,他说到做到,立刻就把事情安排了下去。

半小时后,还在现场的同僚们便传回了消息,他们从陈小龙的父亲处获得了关于房子原主人的所有信息,可是却无法联系上房主。

这个发现无疑加重了房子原主人的嫌疑。

“房子的原主人的照片,陈小龙的父亲那里并没有,我们只好让他描述了一下那人的长相,并且进行了速写,只是不知道他描述的是否准确,光靠这速写能不能找到那人。”

林宇看了一眼速写,立刻摇了摇头:“果然这水平比罗姐姐差远了。”

“啊?什么差远了?”

“没什么,我是说我们可以去天美装饰问一下,看看他们有没有房子原主人的照片。”

“一个装修公司怎么会保留业主的照片呢?”

“这个除虫的案例是他们公司做的经典项目,或许有相关的照片留下呢!

咱们现在终归是没别的办法的,不妨试试呗?”

在林宇的建议下,庄警官立刻派人前往天美装饰,找到了张经理索要照片。

没想到这种只能姑且试一试的事,竟然也被林宇给猜中了。

天美装饰当初的确准备把这个除虫的项目作为一个经典案例来做推广,并在装修的过程中拍摄了大量的照片。

可惜最终房子的主人不愿意露脸,只好把这个案例给雪藏了。

可是房子的主人再不愿意露脸,遇到了警方也必须得露。

因此,在张经理的帮助下,学院区警备所刑侦组的警官很容易的就拿到了房子原主人藏着掖着的照片。

同时,由于房子的原主人不愿意留下真实姓名,但由于必须签合同,因此合同书上留下了他的指纹。

有了照片和指纹,想要找到他的相关信息就要容易了许多。

庄警官将照片和指纹上传到了警备系统中与有案底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数据比对,可惜并没有发现匹配的人员。

显然,这个房东并没有留下任何案底,要么不是一个惯犯,要么就是藏得很好,一直作案没被发现。

于是,庄警官只能采取了第二种不得已的办法——将照片扔给了监控中心,让他们通过天眼全城搜索。

“这个房东上一次出现是在一年前,在卖掉房子以后,整整一年时间没有再出现过,我怀疑他有可能都离开江城了。

咱们想通过天眼找到他,恐怕难度不小。”

林宇的意思,庄警官哪能不明白?

可是他却叹息道:“我知道他可能已经离开江城了,可是如果我们不用天眼这种笨办法,还有什么法子有用呢?”

林宇摩挲了一阵下巴,然后突然露出了一丝笑意:“我有个主意,咱们不如放出消息,说我们已经找到了十年前失踪的孩子。”

“你想赌一把,那个房子的原主人听到这个传闻后会回来看一眼情况?”

“是的,你想想,他做案后十年时间,都没有发生问题,可是为什么却在一年前着急出售房屋?”

“不的确合理啊!”庄警官猛然醒悟了过来:“如果他十年前就作案了,最多一两个月就该闹虫灾了,而且小半年后虫灾就该消失了,毕竟尸体不可能坚持那么久不腐烂的!”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