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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1 / 2)

于是,当天下午,沈倩就让人重新把自己那个复式楼给粉刷、翻新了一遍,自己也上外头买了几件新的家具,从家具商场出来的时候,一个没注意,在停车场里,遇着沈宁宁了。

沈宁宁如今攀上谈家老二,也已经在景丽园里有了自己的房子。

她如今脸色比上一次沈倩见着的时候要好上许多。

沈倩见她现在这么个样子,倒也没客气,走过去,直接拉着她的胳膊,直截了当地问:“沈宁宁,你是不是有病?我做过什么事,让你这么费心思地污蔑我!”

沈宁宁抬起头来,透过墨镜直视着沈倩的眼睛。

她的手上似乎有些细微的伤口,被沈倩一拉便“嘶”的轻喊了几声,从沈倩这个角度看去,还能看见她领口下面的皮肤里,有着几条浅浅的划痕。

沈宁宁此时退后半步,甩开了沈倩的手,反问起来:“怎么,就许你们沈家欺负人,我就不能反击回去?还有,我现在叫齐宁宁。”

沈倩见到她这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都差点没被逗乐了,往墙壁上一靠,冷笑出来:“我们沈家欺负人?我们欺负人还会让你和你妈好好在北城过这么些年安生日子?我之前就算跟你不对付,可也从来没有落井下石、拍手看过你的好戏。”

沈宁宁丝毫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深吸一口气,沉着脸回答到:“那又怎么样呢,你不过和你那个沽名钓誉的妈一样,图一点儿自己的名声罢了。”

沈倩这下是真忍不住了,拳头握紧,咬牙切齿了起来:“你说我妈沽名钓誉?沈宁宁,你还是不是人。我告诉你,如果不是我妈看你们娘儿俩可怜,想着给你们个避风的地方,这些年一直压着我爸不让他说实话,我跟我弟早就把你们扔出去了,不用别人,只要我跟沈行检两个人在,你和你妈就别他妈想在沈家有好日子过。”

沈宁宁勾着嘴巴也笑了笑,语气很是不屑:“是啊,所以呢,你爸和你妈情深似海,让我妈夹在中间做那个坏人,到头来,还不是说赶走就赶走,说不要就不要了。那我和我妈这些年又算什么!”

沈倩这会儿终于没忍住,一巴掌扇了下去,她手劲儿大,把沈宁宁直接都扇倒在了地上,迈步向前,居高临下地告诉她:“你妈当年被你亲爹打成那副惨样,是她哭着求着要来我们沈家的,也是她摸着良心跟我妈说只想留在沈家把你养大。沈宁宁,是人是鬼都得有一颗心,可你没有,你他妈狼心狗肺,只不过是我们沈家养出来的一条臭虫。”

说完,她也不想再跟眼前这人说话,任由她自生自灭,转身往外走去。

琳达在旁边看了好一阵,此时靠向沈倩身边,开口说到:“boss,这个沈宁宁我觉得不是个能成大事的人,她之所以这么做,后面肯定还有其他人推动。”

她说的这话,沈倩当然也知道,可她现在不想琢磨这些破事儿,点头“嗯”了一声,上了车往座位上一靠,轻拍着自己的小肚子,缓和着自己不怎么美丽的心情。

第二个星期,姚信和去了南边,参加国家举办的高科产业博览会。

姚家老爷子最近身体虚弱,早早把姚小糖和胖墩儿接去了老屋,说是有两个后辈陪着,心理能舒畅一些。

沈倩于是难得有了空闲,便又生出了外出采风的心思。

沈倩结婚之后,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能得到这样的机会。这次决定出来,一是为了自己的新专辑,二来,也是为了放松心情。

毕竟,对于一个活在社会中的人来说,生活里的糟心事儿难免会有,可你要想继续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就得需要一些源于生活却又超脱于生活的艺术来进行安抚,独处思考是好的,放声歌唱同样也是宽慰。

所以在这样的时候,沈倩做出了南下采风的决定。

而与此同时,勤劳努力的民族企业家,与善良可爱的人民艺术家之间的生活品质差距也渐渐显现了出来。

在姚信和同志勤勤恳恳开会演讲的时候,沈倩女士在唱歌。

在姚信和同志加班加点苦做测试灯位图的时候,沈倩女士还在唱歌。

在姚信和同志食不下咽、为了一个错误皱眉沉思的时候,沈倩女士终于不唱歌了,她开始吹起了唢呐。

姚信和趁着开会休息的空荡,打了电话给自己这位热爱艺术的夫人,可惜没有人接。

他于是只能又给琳达去了个电话,然后,猛地听见了那头沈倩十分具有穿透性的唢呐声,偶尔还有小姑娘小伙儿的叫好,混在一起,别提有多热闹。

姚信和看见过沈倩和当地民众打成一团的画面,所以,他一点也不怀疑自己这位夫人的亲和力。

他甚至想象着她此时放声大笑的画面,原本紧绷的神经也跟着松弛下来了许多,有那么一个瞬间,他像是也跟着自己这位潇洒不羁的太太,进入了一个乡间野外、热闹而快活的梦境里。

沈倩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来过电话。

她这人天生爱玩儿,又玩儿得挺开。一般跟当地的朋友们凑在一块儿了,唱起歌来,没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心中的热情根本打不住。

她们这次来的县城也是一宝地。

临扬县,古时候据说是专出美女和美男的地方。

当地少数民族居多,沈倩带着琳达过来,林湄正巧有假,也一起跟着。

琳达安排得十分妥当,提前还找了一个当地的翻译小金。

小金是在城市里头读过书的大学生。

本来从事的是听上去无比洋气的电子专业,可后来陆陆续续遇到了不少事儿,一时心灰意冷,便在二十八岁这年,痛下狠心,辞职回乡,承包了当地一个巨大农场,开始做起了自己的事业。

小金在城市里待了好些年,骨子里却依然有着少数民族的直爽与火热。

他看见沈倩的第一眼,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冒着粉红色爱心的巨大物体,直愣愣的往自己心坎儿上撞,让没谈过几次恋爱的他很是措手不及,脸上一时发烫,甚至连原本流利的普通话也说得磕磕绊绊了起来。

好在琳达是情场老手,见他总把视线投向沈倩和林湄那边,立马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但她以为小金瞧上的人是林湄。

毕竟,沈倩如今已经有了名气,大多数人都知道她已婚的身份,想来不会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

而林湄长得也挺不错,虽然是自己堂哥陈大泉的女朋友,可陈大泉那人琳达知道得很,脾气差,嗓门儿大,脑子有病还脚臭。

对于林湄这样一个曾经遭受过人生打击却仍然站了起来的女人来说,琳达觉得,她找着陈大泉可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更不要说陈大泉那人轴得厉害,一心要把第一次留在结婚后,他倒是完全不考虑人家女同志的个人需求问题,光想着成全自己一点伟大的高洁了。

所以平时一见到林湄,琳达时不时就喜欢开点儿小玩笑,或是说说陈大泉的坏话。

此时,她见小金第十二次望向林湄那边,轻咳一声,坏心思起来,便开口说了:“小金啊,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在小金眼里,琳达也是挺漂亮一姑娘,可她身上的精致气息过于浓重,跟他以前在城市上班时遇着的办公室女郎很是相似,让他有些害怕。

于是小金点了点头,一边带着他们走,一边没有底气地“嗯”了一声。

琳达于是乐了,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到:“其实啊,这人的感情是很奇特的,有时候,你勇敢一点说出来,可能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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